“真的吗?我们简直太幸运了!太好了!真是太好了!”天初无比高兴,众人也因此欢欣鼓舞。
“你以后有什么不舒服一定要跟我们说,以前你连脉相都是乱的,你还骗我们说你体质特别,从小就是这样,如今看来,真的是这样吗?你一直以来遭了多大的罪啊,你怎么还笑得出来?”云飞一想到虹儿曾经的身体情况,还强颜欢笑,他的心里就说不出的难受。
“这回好了,我可以活着了,而且不用再受罪了,我可以一直跟你们在一起,永远都不分开了,师父,师叔,师兄,师妹,师弟,还有小多玲,谢谢你们救了我,谢谢你们……能活着……真是……太好了!”虹儿笑得很开心,开心得泪流满面。
“我们再也不分开了。”白月紧紧地抱住虹儿,抚摸着她的头说道。
“再也不分开了。”众人一个接一个地抱住虹儿,将她紧紧地包裹在众人中间,温暖的怀抱让虹儿感觉到无比的踏实和幸福,这一瞬间,她仿佛得到了全世界。
凤凰山不见了,但凤凰城还在,那条滋养他们的凤凰山瀑布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清澈的小河流经这里,带来了甘甜的清水和肥美的鱼虾,甚至比原来还要好了。
回到凤凰城,大街小巷的人都在谈论凤凰山消失的事情,虽然传说凤凰山变成凤凰不见了,为大地带来了神迹,但这也是百姓们瞎猜的,他们根本看不到朱雀真身,甚至凤凰山上的五彩光芒也不曾见过。
天初在凤凰城住的时间久了,在这个本就不大的小城里已经人尽皆知了,甚至上学堂的孩子见到天初都会问声好,狗见了天初都不咬了,仿佛天初一行人已经成了凤凰城的一份子。
小城里的人都知道天初是个非凡之人,尤其是听说了他除了小钟馗这个祸害,又在这一带干了几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之后,对天初更是另眼相看了。
所以,一见天初回来了,大伙就马上蜂拥而上,七嘴八舌地询问起了凤凰山消失一事。
“道长,外面都传您是活神仙呢,这凤凰山是不是您施法把它变没的?结束了南疆的几十年大旱?”
“是啊是啊,听说巴州城外一座比凤凰山大出几十倍的山都让您给平了呢。”
“您到底是天上的哪方神仙啊?我们想给您盖个庙塑个金身,世世代代供奉您!”
“老乡们,你们太高看我了,我只是个普通的小道士,会点除鬼捉妖的小把戏而已,既没有那么大的能耐,更不是什么神仙,旱灾的解除,完全是老天眷顾百姓,至于凤凰山消失,那我就不知道了,也许那才是神仙显灵吧。”天初把些事推得一干二净,好像他也是个局外人一样。
天初做的所有事,都不是为了求回报,与其被人捧上天,被尊为活神仙,他更想自在地混入人群之中,当那个最不起眼的小道士,那才是真的自在。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说的就是天初这种人。
虽然身后传来一阵唏嘘,但天初脸上依然挂着笑,没有什么能比虹儿恢复健康更让人开心的事了。
朱雀的事了了,现在什么线索也没有,不如索性就好好歇上一阵再做打算。
天初一行人又回到了凤凰城小客栈,这个客栈小到连个牌子都没有,只有一个写着宿字的旧灯笼,不知疲倦地日夜在风中招摇。
天初他们来到凤凰城的这段日子,是这个客栈有史以来生意最好的一段日子,每天盼着天初他们来,已经成了这个年过半百的孤老头老板每天的念想。
借了天初他们的光,客栈最近还有一位小客人总来光顾,他就是金元宝,这小子失而复得,让他的父母比原来还要宠他了,把养得他圆滚滚的更加可爱了。
金元宝人虽小,却有一个大侠梦,他总想着有一天能跟天初他们闯荡天涯,所以时常来了解一下天初他们的日常生活,学习一下大侠每天都干些什么。
但大多数时间天初他们是不在的,那他也每天都来客栈蹲点,时间长了这个小胖子跟老板也熟了,渐渐的来往就更多了起来,后来就发展成了两家的来往。
因为天初的缘故,客栈老板成了金元宝的干爷爷,这个孤老头也有了除客栈之外的更宝贵的牵挂,这也算是天初他们无意中成就的一桩美事。
凤凰城是个好地方,反正现在天冷了,天初决定在这住上一段日子,反正冬天快要过去了,等天暖了再离开。
住在客栈的这段日子过得很充实也很开心,但除了云真之外。
金元宝正是好奇的年纪,最喜欢听故事,偏偏这些人里面云真最会讲故事,他每天被金元宝烦得不得了,金元宝就像个跟屁虫一样,云真走到哪他跟到哪,就连上茅房都不放过。
云真嘴最贫,可现在最不想做的事就是说话,被金元宝折腾得不厌其烦,想死的心都有了。
不过金元宝虽然缠人,但有时候也会带来点意想不到的消息。
金元宝家有钱,而且非常有钱,生意都做到巴州郡去了,尤其是兰子君的前老板破产之后,临水寨走的一半以上的货都是金元宝他爹金锭的了,可以说是一家独大,越发富得流油了。
都说为富不仁,可金锭偏偏是个好人,他之所以能做到今天的程度,全仗着仁义二字,得民心者得天下,所以临水寨现在是他的天下。
金锭是个好人,兰子君也是个好人,再加上中间还有天初这一层关系,所以二人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