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统共二十多万字,属于长篇小说,就算余白都记得,可想要修改成自己的作品,还是要费一番功夫。
“三重门……林雨翔,你不叫余白么。”
不用看也知道是洛水,停下笔,转过身将笔仍在边上,解释了起来,“三重门指的是礼仪、制度、考文,林雨翔是这部小说里的主人公,不是我。”
可洛水却一扬手,吃着手里不知哪来的苹果,很不以为然的说道,“还真是一本正经的胡扯,你说说看哪个作者写东西的时候,不把自己代入进去,你说主角叫林雨翔我信,可你说他不是你,我还真不信。”
余白一愣,因为这话说的并非不无道理。
而洛水这趟回来好像也不打算和余白胡侃,拽着他就往外走。
“相逢即是有缘,咱们能在茫茫人海相遇,那哥们就请你去享受一把。”
瞧他说的一本正经,余白反倒是有些受不了,说直白点,俩人谁都不是正经人,所以严肃起来自然有趣。
“偶遇是真的,有缘就免了,还是把这缘分留给我未来媳妇儿吧。”
“随你,收拾东西走,我可是刚打听了,附近有家不错的地方,你小子不会还是处吧,那行今天哥就豪爽一把,成全你……”
洛水用着男人才懂的眼神和口吻,说完不由分说的拽着余白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