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城中。

“太恶心……恶!太惨……了……”

陈铬穿过阴暗的地下水沟,从塞满了丧尸、蚊蝇、蛆虫的下水道中干呕着爬到地面,呼吸到一丝新鲜空气,开始扒在地上大口**。

北辰拎着陈铬的领子,将他从地上提起来,催促:“快走,有人在前面。”

四人纷纷将手摁在各自的武器上头,分为两列,四周警备,谨慎却极速地穿过空无一人的即墨街道。

陈铬的余光落在屋檐墙角,只见房檐下燕雀筑的小巢已有雏形,石缝中的杂草已经破土而出。

晒至脱水的枯叶被风卷起,落在地上摔得脆生生的响,像极了人类消失后的世界。

穿过气氛诡异的空旷街市,是一处近千级台阶连通的高台。

“等等。”陈铬伸手拦下众人,闭眼,再睁开,凝神望向高台上边,“那里站着一个女人,我觉得她有点面熟。”

袁加文调笑:“斯嘉丽约翰逊还是安吉丽娜朱莉?我比较喜欢黑寡妇。”

“我的女神只有苏菲玛索。”陈铬原本心中忐忑,被他问了一句忽然觉得十分出戏,自己本来活在一个,有电视、有电影、有超级英雄的世界里。

只不过眼睛一闭一睁,忽而置身此处,面对神鬼灵异,也是好笑。总觉得头脑晕眩,云山雾罩,一种很不真实的感觉。

北辰:“杀了就是,走。”

陈铬:“别闹了辰哥,我的感觉很……”

正说话间,陈铬忽然感到前方光芒大盛,一抬头,见那高台上的女人伸手高举头顶,仿佛正在进行什么仪式。

风声传来那首古老的歌谣:“星河横穿天幕,万物的阴影,如风吹野草。飞星划破长夜,百虫的歌声,似暴雨惊雷。”

她的小臂相互交叠,拇指紧紧相扣,摆出一个极为扭曲的姿势。

歌声不停,女人双手摁在胸前,朝着中原的方向遥遥行了个礼。

太阳从东方升起,那一瞬间,数以万计的金色大雁从她身后爆出,如同一股巨大的、连通天地的洪流。

阳光洒落在金雁的河流中,它们扑扇着金色的翅膀,羽毛纷扬坠落,形成一片极广阔的碎金雨幕。

笼罩着高台,笼罩着众人,笼罩着即墨。

“罪恶之人,享沃土、受天佑。无辜之人,流离于天地之边。”

地面上很快就铺满了金雁的毛羽,像是一层并不平展却极为厚实名贵的地毯。

一片金色的羽,毛从陈铬面前飘落,被他伸手一抓握在掌中。

然而它的重量太轻了,陈铬在摊开手掌的那一刹那,根本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握住了那根羽毛。

这一天的朝阳仿若夕阳,万物静默不语,空气和时间都像是凝固不动。四个人站在原地,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忽然就停在这里,不继续前进?

风停了,歌声也停了,所有人的影子一动不动。

女人猛然起身,双手大幅度地打开,仿若鸟类的双翼。

随着她的动作,身后金雁的巨流瞬间自下而上由金转黑,如同一朵核弹爆炸后激发的蘑菇云,带着致命的毒性扩散开来。

天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被染黑,继而是阵阵浓黑腥臭的暴雨。

女人眼神如刀,与陈铬视线相撞,碰出一道无形的闪电。

数万只金雁或全部、或半身腐化,带着蛆虫与蛊毒,张牙舞爪向四人飞奔而来。

陈铬忽然想起来,大喊:“姜望君!”

袁加文:“什么?!”

陈铬挥刀砍碎一堆大雁,铲得脓血碎肢与蛆虫齐飞,脸颊染上一丝血线,回头:“她是姜望君!我在轩辕剑里看过她,蜚蠊妄图用一个婴儿欺骗大哥交换黑石,说她叫姜望君,是女魃给大哥生的孩子!这么蠢的话,当然被大哥识破了。后来,他就把那个婴儿带在身边,当做自己的养女。”

北辰一爪子撕开两只金雁,将丹朱护在身后,撞到一旁,道:“兵祖死于女魃剑下,应龙为两人收尸,将兵祖头颅交给那女人,并传她一个保命的法门。”

“巫蛊术!”陈铬一把推开袁加文,横拍一刀,直直将他和丹朱一起撞进路边的房子,“所以北辰是不怕蛊毒的!但是你和丹朱,你们会受感染的,在里面待着别动。”

他话音未落,猛然转身,却见到一只金雁凌空俯冲,长喙如利刃突刺,只一个冲锋便将北辰开肠破肚。

“北辰——!”

鲜血喷了陈铬满头满脸,长喙从北辰的胃部戳出,继而将他整个腹部撕裂为两半,蠕动着的肠子卷成数十个圆圈,一股脑喷了出来。

血液在地上汇成一滩,盖住了陈铬的影子。

同一时间,即墨城外。

“你要什么?”

李星阑手提轩辕剑,“铮”拔剑出鞘,饶有兴致地问:“开个价,你要什么,有什么打算?我觉得阮教授很自信,应该不介意告诉我。”

阮霖洲疯狂大笑,稍一用力,嘴角却忽然裂开,露出整个脸颊上的森森白骨,以及口腔中黑紫色的腥血:“我要兰德之书,也要九件法器,女娲石,复生阵,兰德之书……兰德之书……”

李星阑失笑:“你到底要几个兰德之书?”

阮霖洲瞪圆了血红的双眼,直勾勾望着李星阑,神情莫名其妙,似乎带着一丝费解:“我要兰德之书。”

“行,你抱着兰德之书进棺材。”

李星阑挥剑斜挑,根本就是站在原地不动。

但莹蓝的灵气粒子如一道水流,急速脱出


状态提示:第144章 即墨·肆--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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