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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负伤须保护伤处为理由使用橡胶、塑料等其他质地的保护物。在缠护伤处时,允许使用纱布绷带、伸缩性绷带,但必须经医生及评判团的检查和签字。没有证明检查过的签名的话,选手必须除下绷带。这时举办者及医生对缠护物等一概不提供。比赛开始之后禁止再对伤处进行缠护

第20条

拳套检查

选手在戴拳套前须接受拳套检查,戴上并封好后,检查人员在拳套封条上签名。接受检查后未到比赛结束不能除下拳套。若发现拳套封条有解开过的痕迹,选手必须再次接受拳套检查

第21条

关于护齿

比赛中,遇到护齿从选手口中掉落的情况,原则上裁判应将其拾起,呆回合结束后交还到该选手所在绳角

第22条

为提高k-1的权威,确保比赛的公正,选手在举办者提出要求的情况下有接受药检的义务。检查结果为有药物反应时,选手在该比赛的奖金将被没收

第23条

体检

选手在比赛前必须接受由大会医生进行的体检。在淘汰赛时,获胜选手有义务在比赛后再次接受体检

第24条

关于选手负伤处的治疗

1、大会医生在比赛中不能对各选手进行治疗。按第11条

2、比赛回合中助手也不允许对选手负伤处作任何治疗

3、即使在休息时,也不允许对负伤处作缠护治疗。按第19条

第25条

关于选手跌落拳台外的情况

选手跌落拳台外时,比赛时间暂停,由医生对其作检查。同时评判团商议研讨跌落的原因:

1、判定为有效技造成击倒时

a、比赛能继续的情况:记入击倒1,从停止的时间开始继续比赛

b、比赛不能继续的情况:作医生终止,判为技术击倒

2、判定为非击倒时

a、比赛能继续的情况:从停止的时间开始继续比赛

b、视作因双方偶发性引起的负伤,按第12条第3项

第26条

出现不能按本大会规定明确处理的问题时,由评判长、评判员商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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