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潜邸>第100章 寻人

俞州城一处相对僻静的角落,陆韬一身普通青色长衫,天不亮就等候在此,远远望见贺纶的车马,他矫健的跨步上前,毕恭毕敬的亲自递条凳伺候贺纶下车。

贺纶双脚落定,才将车厢紧随其后钻出的一个矮个少年直接打横抱下来,众人诧异的同时连忙垂首。

原来那不是男孩,而是个做男孩打扮的女孩子,头上戴一顶遮挡海风的帷帽。

在大康女孩子做男子打扮很寻常,但男人穿女人衣服问题就大了。

是以汤媛这身男子打扮并未吸引异样的目光,而别人只要稍加观察也不难发现她是女的。

却说她连车外的景象都没看清便被人抱了下来,惊慌之余下意识的环紧贺纶脖颈。

贺纶笑了笑,拆开她环住自己的胳膊,小声道,“晚上再抱,现在下来自己走。”

谁要抱你!汤媛面红耳赤跳下来。

陆韬神情如同见了鬼,什么洁癖不洁癖的,只要见识了女人,原来大家都一样。

汤媛没想到陆韬这么年轻,市舶司的提督经事难道不应该是四十上下油滑世故的中年大叔吗?

而陆韬显然不是中年大叔,年纪也最多不超过二十二三岁,高大劲瘦,鼻梁直挺,嗓音中气十足,眼睛炯炯有神。他只扫了汤媛一眼,就对身边人低语几句,很快就来了一位面容和气又透着精明的媳妇自称顺娘。

顺娘屈膝施礼道,“今后娘子有何吩咐,只管使唤奴婢去做吧。”

“不必多礼,有劳了。”汤媛微微颔首,客气道。

顺娘恭恭敬敬的领着汤媛一行人回到住处,一溜粉墙,外表古拙而朴素的老宅,进去才发现山清水秀尽在其中。

再看看身边的女汉子枇杷,从陆韬出现那一刻就变成了鹌鹑,这让汤媛浑身不适,忍不住小声道,“难道你跟陆大人有过节,为何总躲在我身后?”

枇杷大惊,“这都能看出来?”

“怎么看不出,你统共朝他看了十二次。”汤媛道。

枇杷捂脸大窘。

原来不是有过节,而是喜欢英俊高大的陆大人。

谁知枇杷一力否认,“姑娘莫要取笑我,才不是喜欢,我只是……很崇拜他!”

说到最后一句,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双颊泛着薄薄的粉晕,那模样竟是有些眼熟。汤媛似是被刺了下,强笑道,“崇拜不就是喜欢,有何分别?”

枇杷摇了摇头,“那不一样,在我心里他就像一尊神一座佛,是不能亵渎的。”

这只不过是因为得不到才如此安慰自己的话。但汤媛没有戳破。曾经她喜欢贺缄的时候也常常用男神二字来自我安慰,其实不过是因为得不到罢了。但女孩子长大了,暗恋个把男人不是啥坏事,况且陆韬看上去十分爽朗亲和,说不定真能跟枇杷有个缘法。

孰料枇杷下一句就是,“陆大人已经有未婚妻,今年刚订的亲。就是没有他也不会看上我。我是个粗人,从小就在山上打滚,十岁才知道自己是女的,他呀,只喜欢穿裙子香香的姑娘,哪里会多看我一眼。”

可是现在的枇杷就是穿裙子香香的姑娘啊。汤媛诧异的看向她。

枇杷嘿嘿一笑,不再多说,欢快的拉着她手四处游逛一番。她来过俞州一次,告诉汤媛这里的街市不但热闹还不像京师那么矫情,大家就爱在街头大碗喝酒大碗吃肉,就连私塾的夫子也不例外。

怪不得这里这么多大排档烧烤摊。

顺娘道,“这里民风开放,百姓安居乐业,治安条件极好,白日里大姑娘小媳妇踏春踏秋,四处游玩再寻常不过。娘子若是有兴趣,不如让奴婢陪您到处逛逛。”

汤媛欣然道,“那真是极好的。是了,不知顺娘可认识此地府衙户房的经事?”

顺娘冰雪聪明,“娘子可是要打听什么人?只管说来,奴婢比那经事还精通。”

敢做这样的保证,可见根本就不是普通的奴婢,而陆韬将这样的人安排给汤媛,自然是依据贺纶的态度,似他这样的人精,很多事都不用主子吩咐,只需一个态度即可揣摩明白。

汤媛就算对江湖涉世不深,也感觉到顺娘的非同一般,神情立时戴上了三分慎重,坦诚相告,“我乃裕王的掌寝,顺娘不妨称我汤娘子。实不相瞒,我有一位干爹,老家便是在此地,我很挂念他,但并不知他在何处落脚。”

这个走白路最有效的法子就是去当地府衙的户房查询户牒。只要陆小六来到俞州城总要与城门核对户牒,城门核对后当日就会上传给户房,由户房登基造册,若能藉此查到大概范围,汤媛这心里多少也就有了底。

但宫女的干爹除了太监不作他想,纵然这位掌寝再得宠,王爷也不大可能有时间抽空去管一个太监,是以汤娘子先向下面人求助确实合情合理。顺娘了然的笑了笑,“敢问令尊高姓大名?”

“不敢当。干爹姓陆名小六,今年六十有七,体型瘦弱,有点驼背。”汤媛将情况细细交代。

陆小六有恩于她,还把她当自己的孩子,既送玉斋又送人,却不求任何回报,汤媛于心难安,再思及他的身体状况就更是难以入眠。

她不求别的,只想找到干爹,跟他好好商量,不如留在京师养老,她会把他当亲爹孝敬的。

却不知她心心念念的干爹此刻正躺在一处高大的深宅中,双眼被黑布蒙住,气息微弱,如果不仔细瞅,说不定还以为是个死人,他的双手双脚插.满银针,每一根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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