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仙侠修真>万物声来我为仙>第二十六章 野兔(二)

莫麟几个,原本是打算借此机会,为难一下一看就是没有什么文艺特长,书卷气极其浓郁的王九千。却不料,王九千真的起身离开,去找食物了。不由得都是一愣。不过,看见明玉跟着王九千一起起身离开,心中忽有怒火升腾。

几个人交头接耳道:“麟哥,这个书呆子不会知道咱们的打算吧?”

“应该不会。这个季节,树叶都没有。保管这书呆子什么都找不到。”

“……”

不过,王九千的知识量,完爆莫麟几个人好几条街。即便是这几个人看的书加在一起,估计都没有王九千看的多。

这几个人没什么概念,王九千却是知道的,北方冬天,生态环境保护的比较好的地方,是有野兔子的。而且,这些野兔子,经过一个整个秋天的猛吃。与每天巨大运动量的锻炼。肉质鲜美饱满。

在莫麟几个说出要大家解散,自由活动一个小时,去找食物的时候。王九千的心念已然展开。大佛山方圆数十公里的山林,几乎全都在其天耳通的感应范围内。

而心念动处,万物声声入耳。看似沉寂的山林中,有无数细琐的声音,有无数隐匿于人视线中的生灵,在人所不察之处跃动。

王九千至少能确定数十处活动的声响,是兔子一般大小的生物发出的。

明玉跟着王九千,在山林之中,边走边问:“九千,你真要去找吃的?”

“当然!”

“我知道莫麟他们好像有些针对你。也知道你平常看的书多,总会有办法的。可是,咱们不需要跟他们来硬的。他们想让你登台表演节目出丑,咱不去就是了。毕竟,这事纯属自愿。”

“再说,他们这帮人,为了在女生面前维护自己的形象,也不会做的太过。不会跟你闹僵了的。所以,咱们溜达溜达就回去吧。这山上连个人影都没有,万一有危险怎么办?”

王九千捏了捏明玉经过大量运动后,有些泛红的小脸。故作严肃的对明玉道:“我给你讲个故事。这件事情极为机密,一般搁古代,就是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的。”

“嗯?你还有秘密?”明玉很好奇。

“你知道我喜欢看书淘书吧?”

“知道啊!”

“想当年,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放学回家的时候,看见一个收破烂的。长相极为清奇,如同犀利哥。而推的车子上,堆满了破烂旧书。其中,居然还有线装本的。”

“我眼前顿时一亮,这场景,明显就是本公子要有奇遇的场景啊!”

“然后呢?”明玉也分不清王九千到底是不是在胡说八道。

“然后,我就花了五块钱,把那本线装书买了下来。回家之后,用水打湿,果然发现书里面有盖世的武功秘籍存在。正是江湖失传多年的《小李飞刀》!”

明玉噗嗤一笑,终于确定王九千这个书呆子是在和他开玩笑。笑着问道:“你练成了?”

“那是自然!以我现在的功力,可以指东打西,指南打北。别说只是打两只野兔子,就是打两只狗熊,都毫无问题!”

明玉大笑。林木疏落野草丛生处,两只野兔子被明玉的笑声惊起。王九千拾起两块石头,也不用眼睛看,只用天耳通掌控野兔子奔跑跳跃时候带起的声音,便能清楚的掌握其行动轨迹。

手中的石头扔出,正中其中一只野兔子的脑袋。

王九千的这一击力道非凡。自从王九千救下谛听,那一颗由上一世谛听凝结,并由地藏菩萨护持的珠子,跳入王九千的神魂,融入王九千的体内后。王九千的身体就变得强健起来。

最明显的一点就是不再生病。秋冬之际,明京大学感冒流行的时候,王九千岿然不动,连个喷嚏都不打。而且,虽然天气已经冷了下来,但是,王九千却感觉并不明显。即便只穿一层单衣上街,也不会觉得太冷。

除此之外,王九千的力量也变得大了起来。原本需要两只手才能抱动的大桶水,如今一手拎一个,连上六层楼都轻松容易。相应的,一些反应速度,和身体柔韧性,也大大的增强了起来。

期末考试,考体育的时候。王九千一不小心,就拿了两项第一。如果不是考三千米长跑的时候,王九千为了避免惊世骇俗,稍微收敛了一下。跑出一个让大多数体育生羞愧的无地自容,足以参加奥运会的成绩,简直就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可即便如此,当大多数人在跑完三千米,累成狗的时候,王九千风轻云淡,毫无压力的表现,仍旧惹人瞩目。

这一击,不但击中了兔子脑袋,而且把这只兔子直接打成了脑震荡。翻身栽倒,再无逃跑的能力。

这轻描淡写的一击,在明玉看来却有如神迹。捕猎是人类曾经持续了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年的生活方式,有一些东西,早已经沉浸在人的基因链中。高超的捕猎技巧,在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年的时间里,一直是丰衣足食的保证。也是女性寻求稳定物质生活的保证。

在原始社会,有了这一手,基本上就代表了一个人是高富帅。到了如今,会这一手的人,却已经凤毛麟角了。

所以,许多文明社会里的富豪,会去荒野之地狩猎,并对公众展示自己的猎物,以此证明自己的魅力所在。这轻描淡写的一击,瞬间点燃了明玉沉淀在骨子里的荷尔蒙。

还不等王九千有所动作,大呼小叫的跑上前去,提溜着野兔子的耳朵,高兴的大呼小叫,忘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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