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天选大道>第十章 全城通缉

王选脑海里像是走马观花一样,所有发生过的事一一浮现,里面他有着太多的疑问。不过他的心态很好,只要事情不太坏,都能接受。

他的脚步很快,而且一点都不虚浮,仿佛不是大病初愈,而是酒足饭饱之后精神饱满的样子。

天选城并不大,很快他就到了城门口。很幸运,并没有守卫看守巡查。没有人看守的城门,对于王选这种吃苦耐劳的同志来说,虽然艰难,但他还是冒着生命危险挺着身体迎向炮火。于是他很顺利的走出了天选城,随着最后一步的踏出,也宣告着他将离开这个让他挂念的城市一段时间。

出了天选城,接下来他将做出一个选择。

天选城三面环树,与一个巨大的林海依靠着,城中很多百姓的收入都是靠捕猎林中的野兽或者采摘林中的草药,不过都只是在林海边缘徘徊,没有人去过林海深处。

传闻林海中有一个浑身白色毛发的可怕巨兽,专门攻击年纪在十几岁的少年,有一双锋利的爪子和尖刺一般的牙齿,喜欢食人肾脏,而且更恐怖的是,在人并没有死透的情况之下。

想起这个曾经在小乞丐脑海中根深蒂固的故事,他有点头皮发麻,但是他还是仔细考虑是否要进入这片林海,而且要穿过它。

其实除了穿越这片林海,王选还有别的选择,比如走天选城的第四面。

天选城的北面是一片空旷无垠的平坦大道,远远望去,仿佛广阔的蓝天与地面连成一线。然而也正是因为这样,王选毫不犹豫想要放弃这条路。

他要去的是有着绝世高手的地方,所谓大隐于朝,中隐于野,小隐于市。在他看来,只有最是热闹的地方,才能出那种一口气就能翻江倒海的隐士高人!所以,像孙大圣一般,迈上遥远的路途,穿过一望无际的大海,去往东胜神州不是他的向往。

只要穿过林海,他就能到达比天选城繁华百倍的城市——聚贤都。

他要的是在短时间内的快速成长,要是在路上耽误个二三十年,那黄花菜都凉了。

最终,王选同志摸着自己的肾,仿佛做着告别仪式一般,带着几点畏惧,几点期许,大步一跨,迈上了这条宽阔平坦的小康大道。

王选欢快的走着,路上连石头都没有,那光滑,那质感,简直了!

他忽然想起了著名歌手庞麦郎的一首歌:

摩擦,摩擦,似魔鬼的步伐。

于是,可以看到:在阳光洒下的天选城北面的康庄大道上,一个十二岁的少年,嘴里哼着歌,蹦蹦跳跳,惬意十足。

——

天选城,城主府大厅内。

上官山岳面色像是挂了霜一样,看着地上一地的绷带和血迹。

“父亲,孩儿觉得王选必须要找回来。”说话的正是上官风清,他面色凝重,话语里不乏慌乱。

张管事表情与上官风清如出一辙,只说了一句话:“王选身上有大秘密。”

“父亲,不要犹豫了。他活着本身就很神奇,但是从这些迹象来看明显是他自己有意识挣脱的。孩儿大胆猜测,他很有可能已经痊愈了,或许在与封野的战斗有所藏拙也不一定。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找到他,将他安抚在此,若是任他在外面,一旦出事了,我们脱不了干系!”

上官山岳抬起头,看着言辞恳切的上官风清,忽然笑了。

“你们知道,我当初为何要竭力保住王选吗?”

上官风清和张管事被上官山岳这一问问懵了,皆是摇了摇头。

“因为他虽然没有任何修炼的痕迹,做事也很不讨喜,但是很有血性,最最重要的一点,我能看出来他是真心愿意用生命保护小月,而小月对他也很珍视。”

“我本想若是他能一直待在府内,等到以后他们都长大了,成全这两个孩子。只要小月不在乎他的面容被毁,我做父亲的也没有任何异议。”

忽然,上官山岳脸色大变,额头的青筋凸起。

“可是,他竟然逃了!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他都不应该在这个时候走。他这一走!小月就要忍受孤独;更严重的是,还有封家的不安定因素和狼子野心对小月生命造成的威胁!”

“我上官山岳这辈子识人无数,竟然被一个区区认识一天的年轻人耍的团团转,真是可笑,可笑啊!”

他的脸上露出了难以言喻的苦笑。

“传我命令下去,全城禁严,抓捕王选。若是反抗——就地格杀!”上官山岳背过身去,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是可以猜到他的脸上一定有着惋惜和痛心,作为一城之主,对于猜不透的人,能做的只有这么多。

王选本人更没有想到,他这一走,竟然被上官山岳误解为临阵脱逃。若是按照他的性格,知道了上官山岳对他的全城通缉,一定会傻傻的回到天选城,然后向上官山岳解释。

可是,他忘了一点,他能完好无损的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么这个世界就不会让他过的很安心。

王选城北面的大道之上。

王选同志其实对生命还是很看重的,比如他选择了这条路,而没有选择穿越林海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然,正常人肯定很选择这条路,虽然林海有人捕猎、采药,但是都是随着佣兵团的,而且实力至少是在炼体入门。

像他这样手无寸铁的文弱小生,估计一进去就嗝屁了。

他一边喝着水,一边吃着牛肉干,这些东西都是他从城主府顺走的,旅途上无人陪伴或许会寂寞,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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