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二十七年,春。
“孙带,你太慢了,还是别跟着我们了!”
“大哥,我们还是等等她吧。”
褚英勒马,回头冲那遥遥落在了后头的身影喊道:“孙带,你一个女孩子家的,去找东果吧,别跟来了,我们要去猎野味,可没空照顾你!”
孙带骑在一匹马驹上,吃力地握着缰绳,“我也要打野味,我要跟你们一起!”
“这个孙带,怎么跟个男孩子似的,成天追着我们屁股后头!”褚英无奈地放慢了速度,一旁的代善正关切地望着那只有十岁的小女娃,全然没有听见褚英的抱怨。
好不容易是踉踉跄跄地赶上了队伍,褚英便没好气道:“你阿玛额娘也不管你吗?让你出来这么疯?”
孙带两个脸颊被裂缝刮得红红的,却全然不觉,笑嘻嘻地说道:“大哥是建州的大英雄,我喜欢大英雄,我就是要跟着大英雄!”
褚英盯着这个理直气壮的女娃子,彻底犯了愁。可是眼下他们已经行出费阿拉好几里了,也不能就把她扔在这儿不管。可是按照她的速度,什么时候他们才能行到野狗山啊?只怕天都黑了,哪儿还有野味的踪影,他还等着猎上几只奇珍在阿玛面前邀赏呢!
“下回见到叔父,一定让他好好管教管教你!”
孙带无辜地吐着舌头,“我一定不会再掉队了!我发誓!”
褚英不再理她,一心记挂着那野狗山里的野味,策马而去。
代善瞧那孙带甚是可怜,想出了个解决办法道:“你的小马驹,脚力不好,若是不想掉队,就坐我的马吧!”
“不行,这样大哥又会瞧不起我了。”孙带坚持道。
于是他们又这么走走停停地折腾了两个时辰,才到了野狗山。
果然,抵达的时候已是夕阳西下,天色渐暗,褚英气不打一处来,一路上他是走个几里就要停下了等这位孙带格格,原本出城时太好的兴致都给搅没了。
真不知道这个孙带是怎么溜出来的?他知道她是个跟屁虫,所以这次特地什么消息也没透露,只偷偷地跟代善约好了时间。没想到这也能被她知晓,然后也不知道她是哪里寻来的小马驹,就追了过来,非要闹着一起出城行猎,他赶也赶不走,劝也劝不动。
他只要说一句气话,孙带就顶嘴喊道:“我就是喜欢你!”
褚英无奈,一个十岁的小姑娘,能懂什么喜欢?也不知道拒绝了她多少次:“你别喜欢我了,我是你哥哥,再说我已经娶了福晋了。”
“你……你娶了福晋,我也可以当侧福晋!你是洪巴图鲁,给你当侧福晋不算委屈?”
褚英真是哭笑不得,不知道阿玛和叔父听到这番话,会作何感想呢?
代善蒙头听着他们二人的对话。是啊,大哥是费阿拉当之无愧的大英雄,从小就能征善战,比他还有其他的弟弟们都强多了。去年他就披甲上阵,独自带军去讨伐安楚拉库,出兵又快又狠,连夜去了屯寨二十处,其余屯寨尽行招服,俘获了人畜万余,大胜凯旋。阿玛当即封他做了“洪巴图鲁”,这可是勇士的最高称呼啊!别说是孙带了,如今费阿拉多少女孩儿想嫁给这位洪巴图鲁啊?
在褚英那里碰了一鼻子灰的孙带又落队了,幸好代善老老实实地在等她。
孙带酸酸地问:“我跟那常书将军的女儿比,到底差在哪里了?”
常书将军的女儿去年嫁给了大哥当嫡福晋,为了这件事情,孙带大哭大闹了一个礼拜,谁都拿她没办法。没想到到现在她都还念念不忘。
代善想了想,说道:“她是女人,你还是个女孩儿,没有可比性。”
“我也会变成女人的!”
“是啊,或许等你变成女人了,大哥会对你另眼相看吧……”代善安慰她道。
褚英提着箭,一下就蹿进了野狗山没了踪影。代善怕孙带一个人害怕,便紧紧地跟在她身旁。
“二哥,山里……不会有狼吧?”
孙带的牙齿都害怕得在打架。代善的那句“不会”还没有说出后,忽地一个影子窜了出来。
孙带大叫地掉下了马背,代善连忙握紧腰间的刀。
“二阿哥,奴才……奴才可算找到你们了……”
待一定身,才见那影子并非是狼,而是一个穿着旗装的奴才,那奴才不是别人,孩子正是府上的奴才。代善连忙先下马,将摔了个结实的孙带扶起来,才松一口气,问:“什么事情?”
“二阿哥,府上……府上的嫡福晋生了!生了个大胖小子呢,你赶紧赶回去看看吧!”
“哇!二哥,你当爸爸了!”孙带倒是丝毫没有摔着,拍了拍屁股就爬了起来,激动地抱着代善的胳膊,“我们快回城去吧!”
代善昏头转向地想着,我……真的当爸爸了?怎么没有一点儿真实感……
听见了动静的褚英也赶了过来,手上已经多了一只小花麋的的尸体,喜出望外,“什么?二弟当爸爸了?”
“……好像是的。”
“那还等什么,咱们快点回城吧!”褚英又瞧了一眼那摔得浑身是泥,却仍满眼崇拜地望着他的孙带,无奈道:“回城你就做我的马,我可不想因为你这个拖油瓶,坏了二弟的好事。”
孙带满心欢喜地答应。啊……她一想到待会儿能坐洪巴图鲁的马,心里就兴奋极了!
夜幕降临,幸亏褚英一路疾驰,才赶在了三更前回到费阿拉。三人马不停蹄地去王代善的府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