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立睡的正熟,被杜凯丰从床上拉起来,内心里简直是崩溃的,作为新时代的好青年,他很多年没在八点之前起过床。
“表哥啊,现在才六点,六点好吗!外面的天甚至还没亮,咱们起床这么找干嘛?”
“早晨空气 多好啊,年轻人要早睡早起,身体才会好。”杜凯丰拍拍郑立的肩膀:“田里那么多事等着咱们做呢。”
接下来杜凯丰不顾郑立的反抗,带着他先到田里摘菜,放回家里,然后又带着郑立去山坡上整理。
山坡上不好进机器,杜凯丰想要种红薯,就只能自己动手收拾。郑立原本在旁边站着,他回家就是休息的,脑子有病了才会跑到这里干农活。
但是杜凯丰一直在忙活,郑立觉得自己在旁边看着也不好,尤其是在一个老爷爷经过之后。这个老爷爷跟杜凯丰说了几句话,竟然也动手帮忙。连路人都在帮忙,郑立也不好站在一旁,只能拿着工具开始干活。
两人在田里一直忙活到七八点才回家,厨房里已经准备好了饭菜。两个凉拌的小菜,和一小碗腌菜,锅里热着香喷喷的粥和馒头。
郑立看到这些东西,有些不明白情况。杜凯丰一直在田里做事,半步也没离开过,家里的饭菜是怎么做出来的?
“我哥过来拿菜,知道我忙,就帮忙把饭菜做了。”杜凯丰知道郑立在疑惑什么,主动解释。
吃早饭的时候,三毛从卧室里走出来,跳到桌子上,直勾勾的看着杜凯丰。
“吃早饭咯。”杜凯丰盛了一小碗粥放到三毛面前,然后看着三毛的脸色给它往饭碗里夹菜,最后还在三毛身边的盘子上放了一个剥好的鸡蛋。
“哥,你家这猫照顾的够精细的。”
看着杜凯丰细心询问三毛要吃哪种菜的时候,郑立觉得他这个表哥养猫跟养孩子似的。
“它嘴挑,所以要多问问。”杜凯丰拿着两个鸡蛋放在郑立面前:“你今天辛苦了,多吃点。”
“我不太喜欢吃鸡蛋,一股子腥气。”郑立这么说着,倒也没拒绝杜凯丰的好意,剥开鸡蛋慢慢吃着,表情有点停顿,这鸡蛋好像不腥,而且有一种淡淡的香味,很好吃。
郑立以为他是客人,杜凯丰应该不会再让他下田。但是事实证明他想的太多,吃过早饭,郑立依然被杜凯丰拉到田里,继续干活。
“哥啊,不带这样的啊,我是来找你玩的,不是过来干农活的。”
“咱们可以一边玩,一边干农活,不耽误的。”杜凯丰指指周围的环境:“你看这里风景多好,那边是我种的金丝小枣,再上面是山楂苹果梨,又能吃又能玩,多好啊。”
郑立撇撇嘴,觉得杜凯丰睁着眼说瞎话的功夫厉害了不少,这绿油油的山哪里好看了,而且杜凯丰说的那些东西,叶子都没长全,果子就更别提,连个影都看不见。
虽然如此,郑立也还是在这里住了下来。主要原因有三点,第一,杜凯丰家的饭好吃;第二,杜凯丰打游戏厉害,在杜凯丰的指导下,他游戏排名都是第一;第三,杜凯丰家的猫狗都好玩,大毛二毛每天卖萌卖蠢看的他十分开心。
综合以上三点,郑立在这里一直住到杜凯丰种完红薯。看到光秃秃的山上多了一排一排整齐的红薯苗,郑立心里很有成就感。
同时郑立也收获不少,整个人显得精神多了。不像以前在家里,动不动就头晕不想动的,没什么精神。另外就是体重,虽然他这段时间饭量明显上涨,但是体重竟然下来了,身上还有了几块快要成型的肌肉,穿衣服比以前好看,郑立很欣慰。
除此之外,郑立也从杜凯丰身上学了不少东西。他以为像他们这种年纪的年轻人,跟村里这些年纪大的农民说不到一起去,但是杜凯丰总能跟他们相谈甚欢。有些人,说着说着就过来帮忙,种红薯期间,几乎整个村子的人都过来跟杜凯丰帮过忙。
虽然郑立现在还达不到能跟每个人都相谈甚欢的地步,但是已经从杜凯丰身上学到了不少。等工厂开工了,他一定要收敛一下脾气,多跟厂里的人聊天说话。
“哥,我要走了。”虽然不舍得离开,但是时间到了,再过几天郑立所在的工厂就要开工,他要先过去准备一下。
“这就走啦。”杜凯丰很有点舍不得。他喜欢闹热,喜欢人多,郑立住在这里,家里热闹了很多。而且这孩子除了有点懒散,有点倔,其它的都还是很好的。
“嗯,工厂那边开工,我妈让我先过去。”郑立也有点舍不得,跟杜凯丰在田里做了这么久农活,他甚至都有冲动也回家种田。
“那你明天走,我给你准备点东西。”杜凯丰说着就出门忙活。
村里有两户人家种了早玉米,现在应该能吃了,买几穗回来给郑立尝尝鲜,另外也多摘一些带过去让舅舅舅妈也尝尝。
杜恺裕腌的咸菜很好吃,也给郑立带一大包。至于鸡蛋什么的,实在不方便,郑立也不愿意带。杜凯丰觉得东西少,又找到村子里一个手艺人,买了二十斤芝麻糊给郑立带着。
老人做芝麻糊用了好几种谷物,都是自己家种的,照顾的很精细。平时经常会到街上去卖,很多女人都买这个,说吃了对身体好,对皮肤头发也好。
杜凯丰买过几斤给饶敏,饶敏带着两个孩子一起吃,说确实不错,后来又让杜恺裕过来买了五十斤。
郑立看着杜凯丰准备的一大堆东西发愁:“你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