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
春日里,柳絮飘飘,在空中飞舞,有一种如梦似幻的美感。
不过这柳絮若是缠得人满头满脸都是,恐怕就没有这么美了。
逛过了红粉斋,又去七秀坊看了时兴的成衣,本来离饭点也没多少时候了,谢昭琳一行人完全是可以找个酒楼先歇歇的,可是钱媛媛非要做妖,来什么湖边看垂柳吟诗。
恐怕赏柳吟诗是假,借机看看马公子才是真吧!
说起马公子,谢昭琳又想起京城里同样有名的花花公子,吴国候府的小侯爷。
也算是一表人才,家世好,有不少女孩追捧。
而这个小侯爷还有一大特色,就是喜欢附庸风雅,吟诗作对。
还经常出入一些官妓众多的高档青楼,美其名曰:切磋交流。
所以以小侯爷为例,谢昭琳很有理由相信,马公子大概也喜欢吟诗作对,望湖扶柳抒发伤春悲秋之情。
果然,在湖边足足站了半个时辰,期间钱媛媛只顾东张西望,翘首以盼,连个余光都没有给她要吟诵的垂柳。
但是马公子没有出现,钱媛媛很是失望,加之身上沾了不少柳絮,配上她那件淡黄色的水袖垂地百褶裙,竟有些像只脱毛的狗,让她好不懊恼!
刚好到了饭点,钱媛媛不好继续等下去,她叫谢昭琳出来毕竟是别有目的,不可顾此失彼。
于是她便提议去附近的同心楼吃饭。
谢昭琳欣然应承,两人带着自己的丫环缓步前往。
不过,钱媛媛并不知道,她朝思暮想的马公子此刻也正在同心楼吃饭呢。
但是陪同者却是她最不想见的李向庆。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扶槛露华浓。”马文斌一手靠着窗,拿着酒杯小酌一口,另一只手伸出窗外,描绘着一个游春的貌美少女的轮廓,活脱脱一副登徒子模样。
“马兄,莫要给人看见了,有损颜面啊!”虽然早知马文斌本性,一旁的李向庆还是忍不住提醒道。
“不要紧,李兄,若是都像你这样活着,束手束脚的,那不是太无趣了。没听说过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吗?”马文斌同样看不起李向庆的假正经,满不在乎的回道。
他的目光投向远方,既而仰起头把杯中的酒尽数灌入口中。
忽然,远处的几个纤细的身影吸引了他的注意。一紫一黄,还有各自身边的两个丫环。这,好像是谢二小姐和钱大小姐啊!
待得人走得更近些了,马文斌也看得更加清楚了。
果然是啊,看得出两人今日都细心打扮过,比平日出色了好几分。
不过,比起她来还差得远了。脑海中浮现出另一个倩影,回忆起她千娇百媚的模样,马文斌连骨头都酥了。唉,比不上到底还是比不上,对比一番后,他拿着空酒杯嗤笑了一声,转回了身子。
不过,好像遗漏了什么?
又喝了一杯酒,马文斌才恍惚记起刚刚那两位小姐好像也是朝同心楼走来的。
不会吧,这么巧?!
这么想着的马文斌急忙又把头转回去看看,却发现早已没了人影。
于是他又不放心的把头探了出去往下看,刚好对上了另一道探寻的目光。
谢仪琳!糟了,原来她们已经走到了门口。
他正这么抱怨,另一个女子也顺着同伴的目光往上看,然后露出了惊喜的神情。
“马公子?好巧,你也在这里吃饭!可惜我们来晚了,不然还是可以聚聚的。”说话者正是钱媛媛。
不,应该是幸亏你们来晚了,不然我们就要聚聚了!
马文斌虽然fēng_liú,但他也清楚怎样的女子不可随意招惹,比如面前这两位,她们的家世都是城里不错的,这也意味着如果他一招惹就可能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比如被人拉郎配,乱点鸳鸯谱,非要把他和其中之一凑在一起,然后一凑二凑,就成真的了。
到时候他要是不同意,反倒会被人说是负心汉,所以这些小姐们,除非他真的有意,不然还是躲远些好!
马文斌怀着这样的心思,自然不会表现的太过热情,于是只朝楼下客气地笑了笑,又把头伸了回去。
就在这时他眼前一花,一个蓝衣的身影越过了他趴在了窗沿上,朝楼下招手,却是刚刚还叫他不要太过分的李向庆。
“钱小姐,谢二小姐,真是有缘啊,你们也来这里吃饭啊。可是来吃这里的招牌菜荷包叫花鸡?那真是不巧了,最后一份让我们点了,不过二位若是不嫌弃,可以一聚。”
像是早就等着这句话一样,钱媛媛飞快接道:“那如此就失礼了。”说完就带头往他们所在的雅间走。
见此情景,谢昭琳与马文斌俱是一愣。
大家都是尚未婚配的,这样恐怕不妥吧,总得有长辈什么牵头才好一起吃饭吧。
话虽这样说,但两人同时心里又清楚自己的同伴只是表面好说话而已,这是借别人的面子见自己想见的人呢!
所以纵然内心万般不情愿,还是没有开口阻止。
就这样,谢昭琳第一次见到了二姐朝思暮想的马公子。
对方身着青色的丝绸衣衫,腰带间插着把扇子,身量修长,倒也算得上是位翩翩公子,尤其是和旁边那个皮肤黝黑的同伴相比。
不过若是萧潜也在这里,那黯然失色的就会是马公子了吧。
论长相,甩了马公子一条街,论身材,甩了马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