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军事历史>明末1615>第四十章:海战前奏(二)

想清楚后,陈大马上下定决心,做出决断.伸手示意所有人禁声后,陈大大声说:“各位弟兄们,最近几天我一直在犹豫,我们在此起家,在此安身立命,我实在是不舍得放弃湄洲岛。总是抱着万一的希望,盼望着官府就算知道了这事,也不会真的兴师动众的派兵来攻打,我们还能保住寨子。现在看来行不通了,官府已经派兵动手了,我们不能在这里等死,只能放弃湄洲岛,另谋出路。“

“我决定放弃湄洲岛,与众兄弟们一起向南撤退,到南方择地另立新寨。”最近一段时间,陈大与孙天泉等主要手下都有过私下交流,如果不得不放弃湄洲岛的话,除了陈升坚持及小部分人认同到台湾发展。大部人都愿意向南发展,不想远离大陆,对台湾岛更是退避三舍怕的厉害。所以听了陈大的决定,都纷纷赞同,陈升也没有出头反对。

作为大寨主的陈大在所有人面前宣布了决定,就表明已经下定决心要向南发展,当场谁敢坚决反对并与陈大对着干,按照以往的经验,双方不是发生火并就是分道扬镳,下场都不会很好。陈升与陈大关系不一样,不会发生这种情况。不过陈升也会愣头青似的当场出头挑战陈大的权威,只能事后再想办法劝说。

陈大见没有人反对,接着道:“兄弟们既然都同意,那就定下来向南发展。不过之前判断失误,没想到官府这么快派兵来攻打,使得我们没法从容撤退。所以我决定明天早上出兵,出海北上迎战官兵。“下面所有人都没想到陈大会作出主动出击的决定,一下子议论纷纷。

“大寨主,官兵虽然不强,不过人多势众。我们就算胜了,也一定死伤惨重,哪里还有实力到南方立足,请大寨主三思。“孙天泉出头劝谏道.

许四也站出来道:“大寨主,我们实力有限,与官兵硬拼不得。。。。”

”看你们那熊样,官兵一来就都怕了,我韩壮不怕,你们不去,我跟着大寨主去。”只有韩壮大声赞同。还有人想说什么,被陈大制止了。陈大大声道:“我还没说完,都瞎嚷嚷什么。”陈大一发火,都闭上了嘴。

陈大接着道:“出海北上不是要与官兵硬拼,你们也不想想,不把寨里的物资运走,我们到南方一时吃什么,用什么,能立住脚么?福州传来的消息不是说了么,官兵战船不足,水军不强,借了八艘货船来运兵。货船都是大船,运那么多人,还要运武器粮食等物资,能快的起来,灵活的了?我们战船多,船速快且灵活,就算不能将官兵击退,拖住他们赢得撤退的时间,我想应该不算难事。”

船不是越大越好,湄洲岛和所有海盗一样,作战和抢劫用的都是大小适中,船速快且灵活的船,并不是所有船都适合接舷作战,成为战船。海盗都喜欢快船,不如自己的就追上去猛打,见到强大的转身就逃走,要求追的上,逃的也快。所以不会有海盗乘坐一号或者二号货船类型的福船出海打劫的。所以听了陈大的话,都认为如果不硬拼,仅仅骚扰拖延的话完全没有问题。陈升乘坐的二号福船就是艘船速快且灵活的难得战船,在湄洲岛所有船中,只有陈大的座船能与之相比,所以当时才引起了那么多的不满。

陈大接着说道“我带人北上,二寨主和刘师爷留岛组织人手捉紧将粮食等物资往货船上运。两边紧密联系,能轻松击退官兵,那就不用说了。如果只能拖住官兵船队,岛上运完物资后,二寨主带领着先行南下。如果北上船队有什么不测,岛上接到消息后,也不要管什么物资了,马上乘船向南走,我带着船队也会向南撤退汇合。“

大寨主陈大分析的合理,安排的周全,都同意主动北上阻敌。要北上出海作战的连夜做战前准备,孙天泉和六合也组织人员,打着火把连夜往货船上运送物资。放在陈大后宅私仓里的六门铜炮也被连夜运到了货船上,除了陈大等人早已知道见过,大头目们几天前参观过之外,普通人员都只听说过没见过,所以大炮运送过程中引起了很多人的围观。

几天前,陈升和大头们一起参观过了,通过大炮身管长度和使用的十斤多的铁弹推测,六门炮都应该是海船用的12磅航炮。可惜的是湄洲岛没有放过这种炮的有经验的炮手,也没有合适的海船,不然也不用怕攻过来的官兵了。

陈升的手下新人过多,就留下五十多人帮忙运送物资,又从陈大和孙天泉两处借了30来人帮忙驾船。孙天泉虽然留岛组织运送物资,安排撤离。不过官兵人数太多,孙天泉手下的主力还是由石原率领,跟随陈大一起出战。

万历四十四年二月五日早晨,福州传回了第四次消息:二月四日上午,副总兵陈希范统领三千余官兵乘坐8艘货船和十几艘小型战船出海,去向不明。

陈大接到官兵确实出兵的消息后,湄洲岛以两艘二号福船和九艘小号福船作为主力,二十几艘鸟船,快船等护卫。三十多艘船带着岛上六百多老手和三百余新手近千人,全部主力出发北上迎敌。陈升指挥着一百七十多人,其中有一百来新人乘坐五条船一起出发了。陈升乘坐的二号福船上有70多人,由刘青和张永年指挥。一艘小号福船装着四十多人,由郑武指挥。一艘鸟船和两艘快船有60来人,由王朋指挥。姜翊和杨鸿志没参加过海战,虽然训练了一个多月,在晃动的海船上还是不能自如行走,都跟在陈升身边当


状态提示:第四十章:海战前奏(二)--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