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君子藏锋>第77章 得成比目何辞死。

第七十七章。得成比目何辞死。

断肠剑钟清。

在顾惜朝的记忆中,这只是传说之中才听过的人物。

钟清者,佩剑名曰断肠。年少而气盛,曾连挑十八位剑客,每打败一人,必屠其家眷,所到之处,不留片甲。故有“一剑出,厉鬼号,家人哭断肠”之称。

按说这样的人物,说他是魔头也不为过了,可是偏偏他所杀之人或是为祸乡里,或是背信弃义,所以当时的武林之人,虽然人人惧怕他,却也说不出他的过错来——毕竟,所谓的“罪不及家人”,在安庆的武林之中是说不通的。

断肠剑钟清之所以成名,在他隐没近五十年之后,仍旧有人将他提起,最主要的便是因为他曾经在一日之内屠尽当时的奸相徐翔和其党羽,以他们的鲜血和着自己的内力,将徐翔的罪证刻进宫墙之上。

而他本人,也身负多道伤口,在官兵的追捕之下坠入海浪之中,曾有义士结伴寻他“遗骸”,最终却只寻到残剑一柄。

顾惜朝没有想到自己会见到这位传说之中的人物,看向忠叔的目光之中也带上了几分惊奇。

忠叔自然察觉到了顾惜朝的神色变化,他呵呵一笑,恢复了方才的慈眉善目。压低了声音,忠叔带着几分得意而又神秘的对顾惜朝说道:“年轻人,要做好一位管事,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你知道,并不比你名扬江湖要来得容易!”

顾惜朝似乎有了一些明悟,他点了点头,终于平复了方才心中骤然升起的不忿。对忠叔拱了拱手,道:“望老先生不吝赐教。”

忠叔笑得越发和蔼,拍了拍顾惜朝的肩膀,说道:“要的要的,毕竟是给咱们小小姐做事的人,没点儿看家的本事可是不成!不然就是咱们城主放心,我这一把老骨头可还不放心!”

似乎牵动了一些伤心事,忠叔沉沉的叹了一口气,瞥了一眼顾惜朝,叹道:“可怜小小姐一出生就是早产,身子本就比旁人弱了一些,养在白云城好好的,偏生要跟着那叶先生到处乱跑。叶先生虽然是人中龙凤,可是却到底双目已渺,别说照顾小小姐了,到头来还不得小小姐去照顾他!”

顾惜朝心念一动,不由对忠叔试探道:“那叶先生是且歌……小小姐的何人?”他乖觉的换了称呼,哪怕方才他和叶且歌还在一同饮酒,不过如今他投身白云城,到底身份已经不同了。

忠叔如何看不出顾惜朝的小心思,也隐约明白城主将人安排到小小姐身边的意思——虽然自家城主未必是真的想将小小姐许给此人,不过却也代表着城主的一种态度,那便是城主是不看好叶先生的。

忠叔看着叶且歌从小长大,小姑娘不知道有多乖巧,笑起来就让人甜进了心里,待人又是自然真诚。去一趟中原,还会惦记着他老头子膝盖有伤,特地寻了暖和轻软的布料给他做了护膝,让他在白云城那样炎热的地方也能穿戴。

自家这么好的孩子,当然要被一个人疼宠在手心,不受任何辛苦才好。忠叔作为曾经用剑的人,自然是佩服那位藏剑山庄庄主的修为人品,却实在不想让自家小小姐去暖那副冷性情。

——人的心一旦偏起来,那么是当真没有半点道理可讲。

叶孤城的性情又能比叶英暖上几分?却是因为是自己看着长大的缘故,所以忠叔总觉得,自家城主是值得天下最好最好的姑娘的。可是易地而处,自家小小姐是最好最好的姑娘,却最好不要去配那种冷性情的人。

和叶孤城想到了一处,忠叔看向顾惜朝的目光就更加慈祥了起来。这个小伙子长得也齐整,看起来也很识时务,日后他在自家城主手底下做事,也不怕他对自家小小姐不好。忠叔只盼着顾惜朝能够争点气,虽然比叶先生晚认识了自家小小姐里面,但是后来者居上,或许也未可知?

忠叔哪里知道叶且歌和叶英的那些前尘羁绊,只觉得自家小小姐年少慕艾,也终会不会有多深的感情。更何况……哪怕顾惜朝不行,明儿来一个王惜朝,李惜朝的,也无不可啊。

于是,致力于给叶英添堵的叶孤城有了忠叔这个助力,被忠叔“点拨”过后的藏剑山庄新上任的管事的战斗力,简直是直线上升。

顾惜朝只是觉得有些哭笑不得。他承认,叶且歌的确是一个好姑娘,他也曾经有过刹那的心动,不过他只是到了藏剑山庄三日,就已经明白,叶英和叶且歌之间的情谊远非忠叔以为的那样浅薄。

而他终会,晚来一步。

顾惜朝心有鸿鹄之志,并不会沉湎于刹那的心动。在看清自己和叶且歌之间绝无可能之后,他很快调整心态,将叶且歌当做是友人去相处。

他在心里给自己竖起了一道防线,却也不妨碍他与叶且歌亲近些许,借此给那位仿佛云端高坐的大庄主增添几分俗世的烦恼。

顾惜朝和陆小凤不同,陆小凤是这的fēng_liú,可是他的fēng_liú却并不会对他的朋友。就譬如他不会去招惹调|戏花满楼,所以哪怕他知道了叶且歌是女娇娥,陆小凤和叶且歌之间也依旧是清风朗月一般的相交。

而顾惜朝,出身原因,让他对男女之事更加通透一些。所谓醋海翻波,也只是他帮助叶且歌和叶英促进感情的一种手段。为了达成目的,顾惜朝是不怕用任何手段的。

在藏剑山庄的六个月,他看透了这两人之间不是没有情谊,只是叶家的小姑娘一直在下意识的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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