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青春校园>死神的制约>第二十四章 幻想爱情

我在白色修复室里躺足三天,木莎莎那一拳虽没要我的命,也让我内脏破裂,吐血三升,大概是冥王血统与众不同的表现,让我逃过一劫,森哥说我算是走运的家伙,心脏没破,在木莎莎手底下是第一个。

不过爱学习的女孩终究没有被杀,让我努力没白费,心脏破碎的厄运与她擦肩而过,懵懂的女孩丝毫不知道曾有凶暴厄运临头,然后又被强行扭转到另一边。

我知道这个消息时,长长出了口气,依依偷偷跑进来喂我喝可乐,悄悄跟我讲这几天发生的事,整个局里她最懂我。

木莎莎三天里干掉七个右位心的家伙,比前一个月加起来还要多,不知道是什么让她不耐烦起来,或者感到有危机存在,加快了自己的行动,森哥带着行动组屡屡扑空,只看到死状惨不忍睹的尸体,或者满脸憔悴,脑袋乱成一团快要死掉的韩探长。

森哥大失颜面,连轮回组都被迫上架,前去支援,还是捞不到死女人的影子,反而银月市前来支援的几个死神都被反过来干掉,有的死在无人问津的角落,有的大明大摆的倒在路旁,这女人好像是疯了,搞的行动组损失惨重。

好在昨天木莎莎中午突然出现在五百里外的银月市大开杀戒,一名命不该死的右位心富豪,被一拳打碎心脏,死在自家马桶上,灰头土脸的森哥只好带着手下又撵到银月市,咬着牙发誓一定让木莎莎走不出银月市。

我被告知,一旦身体恢复过来,立刻赶去银月帮忙!

银月市,下午三点。

人来人往大学门口,我和依依逐个盯着女生看,希望能发现小希突然出现。

但我心里是忐忑的,没见了有一年之久,小希变成什么样,我完全不敢想象,我记忆还停留在人间一日那天,那天是完美的小希,不管是哭是笑都是我们的世界,那种彼此心脏贴在一起的感觉,妙不可言。

此时正是热闹的时候,名人书写的牌匾下,同行亲密的男生女生彼此牵着手,露出只属于对方的甜蜜幸福,把青春挥洒的淋漓尽致。如果我没死,说不定也会和小希一起在这里挥霍彼此青春。

其实我害怕看到小希出现,身边有另一个男生呵护,她露出对我一样的笑容和浓情蜜意,那样说不定我立刻会暴走,被血统吞噬,成为最悲哀的精神病,但我又想看,一年来思念老在我胸口发烫,既然到了银月市,来偷偷看一眼也没关系吧。

我暗暗打定主意,如果她有新感情,我就实现我的誓言,去冥界混吃等死,在也不见她,毕竟我死了一年多,没权利干涉她的感情,作为甜美可人的小希肯定大把人追,现在的大学生又很没谱,我还得负责帮她把把关,至少得是一个贴心贴肺的好男生才行。

“不如去学校里找咯!”同行的小虾是银月本土死神,对学校熟的很,生前最爱在学校门口看女生。

用他的话说,看腿也是一种人生。到死后这种毛病也改不掉,这已经变成他死神生涯一种至高享受,只有看到美丽的女孩,大腿闪烁象牙的色彩,才有青春的味道!

死神根本谈不到拥有青春,整个生涯都伴随着战斗和黑暗,直到退出那一天,只有在这里他才能体会到一点点不同。

废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我们才找到小希听课的教室,整个大教室里只有寥寥几人,头发花白的老教授讲起课也提不起精神来,黑板上歪七扭八好像狗刨出来的公式,我也看不懂,小希坐在靠中间漆木桌子的位置,隔桌坐着的男生小心翼翼的偷看她,我希望不是最差的结果,心脏收缩在一起。

小希不是很开心,脸上平淡没有表情,隔桌男生递过来的纸条被她无视,专注看着黑板,笔下认真做着笔记,阳光斜打在她脸上,温润如玉。

我松了一口气,径直走到小希身边坐下来,看她记录笔记。

“阿默,离开你第四百三十一天,你有没有忘了我?”

“阿默,你答应过我哦,不管怎样你都不许离开我哦!”

“阿默,今天又梦到你哦,还是那个傻样!”

“阿默……”

我心里惊涛骇浪,不知是高兴还是难过,我呆坐在小希旁边闻着熟悉的味道,不由自主红了眼眶,凭心而论,我没什么出色,能和小希在一起用三生有幸形容也不为过,只是我料不到时隔一年,小希的本子上还在书写已经不存在的我,那每一行字都像是一记记重拳,打的我晕头转向!

旁边的男生很讨厌,锲而不舍,又一张纸条递过来。

这次小希没有拒绝,打开纸条,在“晚上有空吗,一起去看电影。”的字迹后面写下:“我有男朋友,我很爱他!!!”重重三个惊叹号,让我差点快乐的叫出来。不管怎样,我都是她心里最重那一个!

虽然这种高兴,多少有自私的成分,按理说我们人鬼相隔,我应该祝福她有更好的感情才对,可是我知道我做不到。

小希嘴角泛起笑容,手指轻轻摩挲笔记本上自己写下的字迹,眼角闪烁快乐的泪光,是不是感觉到我在身旁,我俩铁定有心灵感应,我就说,要不然每次我难过她也难过,我开心她也开心,没道理解释的通。

旁边男生很沮丧,不过好像还不肯放弃的样子,继续趴在桌上写纸条。

“阿默哥,这家伙很讨厌唉,老是骚扰大嫂,要不然给点颜色看看吧!”小虾不满的蹲在男生桌上,用愤怒的眼光看他。

依依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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