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青春校园>活死人法则>第四百四十二章 辩论

这里是模拟的法庭,在大厅的两边,他们各坐在一方。红色的魔王,黑色的恶鬼,他们各执一词,开始激烈地争吵。

红方辩手:所有证人都坚信自己没有看错,很难让人觉得那是伪证。她的一言一行,在历史的车轮下都可以找到痕迹。

黑方辩手:他们当然坚信了,即便人们看见夏东良出入那红灯区,去吃喝玩乐,去玩弄女人。甚至说他上了自己的身体,看上去也一定是夏东阳干的。

因为大家都是这么希望的,人们都会见自己想见听自己想听,信自己想信的东西。红方辩手不也是如此吗?你相信她是错的,你相信一切都是她的原因。

红方辩手:这是侮辱。

黑方辩手:没错,确实是侮辱,因为你的判断不是出于证据,而是为了顺应自己的心意而做出的。

红方辩手:我是自己的主人,我就是自己,回应自己内心的期待是理所当然的。我总不能为了一个表面而活着,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她所做的一切。我亲眼所见。

黑方辩手:即使是愚蠢的自己的愚蠢的期待,你也非回应不可吗?你那么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么为什么不能相信同样是可以看清楚的我呢?愚蠢吗?

红方辩手:愚蠢吗?

黑方辩手:是啊,愚蠢,丑陋又卑鄙。

红方辩手:太傲慢无礼了,我认为我出生在一个了不起的国家,我是善良而骄傲的人类。我处在一个了不起的学校,我处在一个了不起的班级,我有自己的意识,我有自己的世界观。

黑方辩手:善良而骄傲的人类,会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要求判被告人死刑吗?

红方辩手:本案中,如果被告人有罪,那极刑再合适不过。世界上的极刑就是死刑,或许这不是对被告人最大的报复,可是我必须要快速看到她受到报应,否则我会痛苦。

黑方辩手:生命是被赋予每个人的权利,夺人生命者,即便是在无人区中,也要被挂上杀人犯的罪名。不累吗?背着那么多东西,很累吧。

红方辩手:真没想到你是个主张和平解救世界的人,庸俗,无可救药。禁欲之都向往和平,可是人们都知道,和平拯救不了一个战乱的世界。

黑方辩手:不,我并不反对杀人,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杀人偿命,这个无人区的生存法则无可挑剔。我只是在说,背地里暗中处决的行径,实在是太卑鄙了。

红方辩手:你是说要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了她吗?

黑方辩手:没错,在晴空下,闹市中带她游街示众,把她绑在柱子上施以火刑。然后大家一人一刀将她捅死,枭首示众,再三呼万岁,这样更健全。但你所谓了不起国家的愚蠢的你,却没有让自己成为杀人犯的觉悟,你只会自己身在明处,等待着别人在暗处中将她从社会中抹杀。

因为这么一来,就不用再深入考虑死刑的问题。你就会觉得这个世界是健全的,不是吗?

红方辩手:即便是这样,那也是我自己的决定。我只要结果,我只要一个死亡。

黑方辩手:只要是自己的决定,就是对的吗?你为什么那么自私。

红方辩手:只要是自己的选择,无论是对是错,无论事后自己会不会后悔,在那做出选择哦哦一瞬间,至少不会有太多的纠结与苦恼。这就是无人区的生存法则。

黑方辩手:要是把无人区的生存法则加入你我之间的话,我们就真的完了。我们没有必要走到那一步,真的,我们可以一起回头。

红方辩手:真是这样吗?

黑方辩手:这不是明摆着的吗?真是迂腐啊。

红方辩手:无人区的法则绝不是万能的,弥补法则不足的是什么,正是力量。因为犯罪的是人,裁决的人也是人。用自己的力量去印证法则,弥补法则,使枯燥无味的法则充满血性,才是人间正道。

黑方辩手:沉默。

红方辩手:我正在审判的正是它的产物,本案中,人们做出的决断,是为了深爱居住在禁欲之都的家人,朋友,孩子们,健全的未来。这就是我的心愿。

黑方辩手鼓掌。

黑方辩手:太精彩了,不愧是自己的代言人。红方辩手,这番主张说得真是精彩。那好啊,那就判她死刑好了,爱情确实是侵蚀社会的凶恶害虫,必须加以驱除。

黑方辩手指着自己,然后指着天。

黑方辩手:因为下一个被她俘虏的可能就是你的丈夫,可能是你的恋人,可能是你的父亲,也有可能是你的儿子……或者可能就是你自己。

就判她死刑吧,虽然案发现场的目击证词真假未分。还是判她死刑吧,虽然没有确切的证据能证明,从被告人的话语中没有真情真意的出现。还是判她死刑吧,虽然有证词表明,我是爱你的。都不用管,就判她死刑吧。

证据证词都无关紧要,谁让爱情如此虚无缥缈,无法证明自己的存在。所以就判她死刑吧。这就是自己的意愿,这就是个人主义,多么了不起的想法啊。

你就是对的,你们赞同的事全都是对的,那么,大家使用暴力也无可厚非,离开我的事情,背叛我的事情,因为是民意,所以也是对的。

开什么玩笑!

开什么玩笑!!

真正的恶魔,正是无限膨胀的自我意识,是坚信自己是善人,对落入阴沟的肮脏野狗进行群殴的善良的你。

但这世上,也有人愿意伸手救助那些落入阴沟的野狗的笨蛋,坚信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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