邙山北郊的一处火葬场内,白纸飘飞,哀声阵阵。
从这里进出的人,脸上都不会有笑容。
家属不会笑,员工更不会,因为这个火葬场明文规定,上班期间笑一次,扣十块钱。
唯独一个人是例外的。
他是火葬场建立之初的首批员工。
三十年过去了,设备在更新,员工在流动,老板也在更换,只有他,是一成不变。
工资一个月三百块钱从没变过,工作岗位一直都在炼尸炉旁,上班时间从来都是面带微笑。
若非要说他哪里改变过,那就是年龄,从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变成了年过半百的糟老头。
三十年来,他亲手焚烧过的尸体,比他见过的活人还多。
因为他买不起房子,就住在火葬场的一间不足十五平米的屋子里,而且很少出火葬场,不是必须亲自买的东西,他都让同事给捎带回来。
他也没有什么兴趣爱好,一个修了几百次的老式收音机,便是他唯一的休闲方式。
大家都很感激他,因为他住在这里,就不用在安排人员值夜班了,当然他肯定也不会有媳妇。
这天上午,炼尸房里,他和往常一样穿着脏兮兮的灰色工作服,靠在被烟熏黑的墙壁上,点一支卷烟,山羊胡子一动一动,吐出两个浓浓的烟圈。
他在等待下一位灵魂要升入天堂的人,又或者是下地狱。
房门被推开,一具被汽车碾压稀烂的尸体被放入炼尸架,同事点头示意后,他眯着眼睛笑了笑。
这里的人工作时候很少说话。
端详着眼前的尸体,他摇摇头,自言自语道:“唉,真是无知啊,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孩子!”
同事已经习惯了这样的他,问道:“这个人的死穴是什么?”
“知识。”
“此话怎讲?”
“若她的父母不逼她读书,她学习成绩就不好,成绩不好就考不上大学,考不上大学就不会遇到那个人,就不会和那人结婚,就不会生那孩子,就不会在去学校接孩子的路上被车碾压。”
“……”
同事不是无语,是默不作声,不理解不相信也不反驳,对他这样的话语习以为常。
(所以不要总是逼孩子,你懂的……)
临近正午,他送走第十六个灵魂后,已经有些疲惫,刚好也到了午饭时间,便打扫卫生准备休息。
就在这时,炼尸房的门又被人推开,不是同事,而是一个戴斗笠穿粗布麻衣的男子,横抱一袭青衣貌美如花的少女。
不办手续能直接闯进来的人,肯定来者不善。
“下班了。”他低头扫地,没有正眼看斗笠男子。
“重新开炉,现在火化!”斗笠男子话语凶相,把少女抛在了停尸架上。
“下班了。”他依然没有抬头。
斗笠男子上前揪起他,狠狠道:“别说下班,哪怕你们火葬场现在要关门,也要先把这具尸体给火化了!”
“你已经踏入死穴,不久以后,我应该还会再见到你的。”他淡淡地说道。
“什么他妈的死穴,别在这里神神叨叨,现在不开炉,不日炉中躺的就是你!”
“好吧。”
他不是怕斗笠男子,他是不想在这里闹事,损害到火葬场的名誉。
火炉还未冷却,再次被打开。
这时他才注意到架子上的少女,眉头立刻深皱入骨,不由地汗冒满额,自言自语:“不可能。”
斗笠男子不耐烦道:“动作快点,别磨叽!”
“她未走入死穴,这样的年纪,寿命不该到终点。”他摇头说道。
“死亡是事实,做好你的本职工作就行了!”斗笠男子没好气说道。
炉火温度已到,门扣被打开。
他抱起少女,却迟迟未动。
斗笠男子见状又嚷道:“没力气的话我帮你,一大把年纪了早点退休吧!”
说着就去抢夺少女的遗体。
他侧身躲过,平静道:“人命应由天定、自定,而非他人来定。”
“你想找茬是不?”斗笠男子手摸向腰间,要拿出凶器的样子,“若现在不焚化,我保证,明日这个火葬场就会消失,包括你!”
“好吧。”
在他的眼中,这位少女寿命并未到,可火葬场是他三十年的岁月青春,他能看出斗笠男子势力庞大,说到定能做到。
他别无选择。
青衣少女被放入火炉的抽屉内,缓缓合上,熊熊烈火瞬间将少女吞没。
一曲哀歌回荡在炼尸房,回荡在整个火葬场的每一个角落。
一滴眼泪,从他布满皱纹的眼角流出,滑落烟黄的脸颊。
斗笠男子转身离去。
…………
邙山脚下,明月酒店。
斗笠男子敲门而入,说道:“少主,事已办妥!”
少年摘下耳机,点点头,没说话。
扬琴黯然低头,心情只有她自己知道,人间之事,有得必有失,取舍仅在一念之间。
若她遇到的第一个人不是少年,也许就不会有这样的结果。
斗笠男子继续说道:“再过几日,地狱之门内的局势就会明了,到时候不管他们是死是活,咱们也该行动了。”
“三日之后,去圣陵。”少年又戴上了耳机。
“三日只怕局面还不能定……”斗笠男子迟疑道。
少年没说话,戴着耳机估计是没听到,或者是不想听。
“好吧,三日后行动,我去准备了,告辞!”斗笠男子拱手道,转身走出了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