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私人地球>第二十二章 忽悠之后再忽悠

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看着这木基土胚的简陋房屋,里面除了一个杂草堆权当作床以外,一样家具都没有。郑军止不住地感叹,想不到这辈子最后住的不是200平跃层花园洋房,而是这样一个形同猪圈的地方。

但无论如何,这里以后就是他的家了,现在现把还有用的东西清点一下吧。

手机确定是没有找到了,多半被留在原地,然后冲到了不知哪里。电脑被踩得稀烂,却不知道为什么被捡了回来,材料留着也行还有点用。现在剩余的工具勉强可以进行木加工,在能熔炼金属之前,也就只能做点木质品将就一下了。各种野营用品和包裹、武器倒是比较齐备,这些明显看着就有用,基本都被带了回来。

“唉”

看着这些东西,郑军叹口气,这就是仅存的初始的装备了啊

首先还是要改善下自己的居家环境,好歹也该有个床吧。

这时候太阳已经下山,今天是不成了,明天一早就去砍两棵树回来,把床做出来。

这样想着,却听到屋子外面越来越热闹。这很不寻常,一般太阳下山之后就没有啥活动了。他好奇地寻着声响找过去。然后一眼就看到十三站在高处,一手举着一个火把,一手按住那颗带回部落的龙头上,正对围在他周围的人群,大声说着什么。看他眉飞色舞的样子,多半是在炫耀这次的战绩。

走近一些,果然如此,正好听到十三说到最后的关键时刻。

“我冲上去,用这把汉族的巫所用的神剑一下就把这野灵刺了个对穿,然后这野灵发了狂,打在我胸口,把我打得飞了出去。”

正在讲述的十三这时候也看到了郑军。

“看!我们的巫来了,他最后砍下了野灵的脑袋!我们让他来讲述吧。”

周围的目光一下就集中在了郑军的身上,从这些目光中,郑军再看不到一丝嫌弃或者鄙视,每一个人都对他充满了敬畏。

既然留在这里了,那就跟他们讲一下,刷刷声望,以后叫人帮忙也方便些,郑军这样考虑着向台上走去。人群自动让出一条道路,有些人还微微低头,向他表示尊敬。

“哈!看来我声望已经比较高了嘛。”

上了台,郑军就开始瞎bb了

“这野灵,在我原来的部落被称为龙,这种龙生活在海里,长大后甚至能够在天空中飞翔,它的鳞片如岩石一般坚硬,它的抓牙可以轻易将人整个撕碎,它是汉族人面对过的最强大的野灵!”

“我在汉族的时候,被称为医生,这是我们对巫的称呼,最为巫,我们专门在外猎杀这些强大的野灵!”

“我们的武器由部落里最睿智的人制造出来,只有这种武器才可以杀死龙,经过很多年的猎杀,现在已经很少再见到了龙了,这一只也许就是一只逃亡在这附近的龙。”

要是现代人听了这些瞎话,最多赚回一个鄙视的嗤笑。但巴族人却听得津津有味,还不时齐声发出惊叹。

郑军越说越起劲又把自己的斧头抽出来,不过即使是在原始人面前,要把终极无敌浴血屠龙神来都怕怕斧这名号也太羞耻了点,

“这把斧头由伟大的铸造师制作而成,在其它人全力制住了这条龙之后,我用它砍下了这颗头。”

人群顿时发出巨大的欢呼。

这些真是太实在了,忽悠起来好简单!

这场演讲或者说表功会,最后还是演变成了联欢晚会,所有人都在狂欢的时候,郑军悄然回到自己的家里,他把睡袋放在自己的草床上,钻了进去,侧耳倾听了一会儿外间的欢笑声,转过头,用匕首在墙上刻了一横,就放在了床边,他闭上眼,喃喃自语。

“第一天。”

当清晨的太阳再次升起,把温暖的阳光洒向大地的时候,经历了一晚狂欢的巴族又开始了一天的生活,妇女们开始生火准备着今天的第一餐,男人们也开始检查起自己的各种农具,孩童们还是向往常一样在边上嬉戏打闹。

郑军没有拿他的屠龙斧,而是操起一把伐木斧,刚走出门,就碰到了十三。

“你不去参加狩猎吗?”

十三恩了一声。

“最近都不会狩猎了,等洛带走的猎手们回来,也不会再出去了,现在每个人都要耕地。”

郑军还是这时候才知道洛现在并不在部落。

“洛去了哪里?”

“有一个小部落发现了一个大鹿群,他们人少没办法围猎,就把消息告诉了我们。洛带着猎手们去围猎了。”

郑军哦了一声继续问道

“那你怎么也不去耕地?”

这个问题看来是挠到了十三的痒处,他一下就眉飞色舞起来。

“我参与了屠龙,现在没有人会怀疑我是个不好的猎手了。而去部落让我当你的护卫,这真是莫大的荣誉!”

郑军可不管什么荣誉不荣誉的。

嗬,咱现在也是有护卫的人了。倒正好可以用来帮忙搬木头。

扛着斧头向大门走去,遇到的每一个人都热情的跟他打着招呼,真是和之前有着天壤之别。

巴族附近不远就有树林,有着伐木斧倒是很快就砍够了数目,和十三一起把这些木材都扛回去放房背后。

在回去的路上,巴族的人们已经开始耕地了,他们男女老少齐上阵,用的农具参差不齐,有的是木制的,有的石制的。也没看到有牲畜帮忙。

他们用简单的农具把地上的土都翻起来,很是费力,效率也非常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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