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青春校园>读书王>二十六 王行莉

这天星期三,赵玉珠去大姐家喝喜酒。大姐叫赵玉金,盖了一座楼房,楼房落成,办喜酒。她喝了喜酒,回来经过一个村,叫大坪村。她前年去大姐家玩,回来在这个村,救了一个掉落井中的女孩,那女孩跟王行明生得很像,她很喜爱。因早晨时间问题没有去看。如今她到这个村才下午三点,步行一个小时多就能到家。她很疼爱这个女孩子,想把大姐拿给她的果品、餅拿一点给这个女孩吃。谁知她才到女孩家的门外十米处,只见十几个男女在女孩家门口围看着什么,她快步向前,挤入人群一看,蓦然,逼入眼帘的是一个女人在毒打一个女孩子。她走前一看,这女孩正是那次她井中救下的小女孩,女孩被那个女人用小木棍打得倒在地上,哭不出声来,可是那个女人犹不肯停止,继续再打。她仔细一看,那个女人不是这女孩的妈妈。因为女孩的妈妈她认识。她看了这个女人这般毒打女孩,不禁怒火中烧,怒形于色地大声喊着:“住手!”

那个女人执着木棍,也大怒地喝着:“是什么人敢阻止老娘?”

“是我!”赵玉珠怒问:“你为什么这般毒打这女孩?”

“这是我的家事,不用你管。”那女人两眼圆睁说:“我就是要打,你能把我怎么样?真是多管闲事!”

“什么多管闲事?这女孩前年掉落井里,是我救的,我与她有缘,所以要管。”赵玉珠也怒目横眉地说:“叫李三出来,我问他,他的妻子今在何处?”

李三走出门来见是前年救这女孩的女人,忙说:“我老婆去年病死了。我再娶了这个女人,她叫张菊,她是外地人,一时气恼,打这孩子。”

“原来是女孩的后娘!怪不得这般不疼爱女孩。”赵玉珠怒问李三:“那你做父亲的难道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这般毒打你的女儿吗?你怎么连劝也不劝?”

李三说:“这女孩叫李明芬,当年我夫妇结婚才一年,有人把这个女孩偷偷放在我家门口,我们听到有婴儿的啼哭声,开门出来一看,是个女婴,找人时,一个人影都没有,我们只好把这女婴当作自己的女儿培养。谁知我妻子后来都没有生育。去年我妻子得了一个怪病,不治身亡,我就再娶了这个女人。所以,她不疼爱明芬,我也没有办法。”

张菊见李三与赵玉珠在议论,议论什么,她听不懂。因为李三与赵玉珠是用本地话说的。但张菊推测必是讲她的坏话。便又恼火起来说:“既然这杂种以前是你救的,你与她有缘,那你就抱回家,养着她,别在这里与老娘吵嘴。”

赵玉珠这才知道这个女孩原来是一个弃婴,怪不得张菊这般不疼爱,李三也袖手旁观。她认为如果不想方设法救这女孩,这女孩一定会被这泼妇折磨至死。便也怒了起来说:“好!你说话算数,决不后悔,我就抱她回家,养着她。”

“老娘决不后悔,抱去吧!这小杂种早走早好!”张菊咬牙切齿地说。

赵玉珠听了,怒火冲天地说:“这女孩将来长大了,你们难道也不肯相认吗?”

“对!”张菊怒目圆睁说:“老娘决不会相认。”

“那就写一张字为凭据,不要到时翻悔或敲诈!”赵玉珠怒不可遏地说。

“李三,快去写字据给她,把这小杂种带走。她不走,我走!”张菊也怒气冲冲地说。

李三只得去写了字据交给赵玉珠说:“这样写行不行?”

赵玉珠接过一看,上面写着:

因小女李明芬与后娘不合,屡次被打,今天有一个女人经过,因抱不平而与我的后妻争吵,那女人赌气要养李明芬,我与后妻同意,将李明芬双手奉送给她。小女走出家门之后,就不是我家之人。不管改名换姓,不管生死存亡,都与我一家无关。即使小女将来考上大学,官做多大,或沦为乞丐,我家决不相认。为怕后来引起风波,故立此据。

此据

立据人:李三、张菊

抱养人:赵玉珠

见证人:诸多村民

年月日

赵玉珠看了,知道李三文化低,连格式都不知道。但认为这样写也可以。便说:“好!写两份,各存一份,然后按手印吧!”

李三便去再写了一份,与张菊按上手印。赵玉珠也按上手印。并叫村民几个人见证,按上手印。

村民们因这恶妇张菊不但常常折磨李明芬,而且与邻居也常常吵架,大家非常同情李明芬。如今见这个女人多管闲事,赌气要抱走李明芬,无不替李明芬欢喜,很多人愿意做见证人,纷纷上前签名按手印。

赵玉珠抱起李明芬,擦干眼泪,慈祥地说:“孩子,前年你不小心掉下那口井中,幸好那水不深,我把你救了上来,你还认识我吗?”

李明芬点了点头说:“我认识。如果不是您救我,我早就淹死了。现在,我没有妈妈,我就叫您妈妈行吗?”

“行!随你怎么叫都行。既然你要叫我妈妈,就当我是你的妈妈吧!我带你回家,去见爸爸、哥哥、姐姐。妈妈带你马上去超市买新衣服给你穿,买上几套,把这身上的臭衣服扔掉。”赵玉珠笑着问:“你现在几岁了。”

“妈妈!我七岁了。”李明芬回答。

赵玉珠一笑说:“七岁是读书的年龄,今年马上去学校读书。你跟这些伯父、伯母、叔叔、婶婶告别吧!”

李明芬点了点头,对一个女人说:“伯母,您拿了五次馒头给我吃,共五个,我将来还


状态提示:二十六 王行莉--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