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摄政王朵儿红在北方发起的“圈地运动”愈演愈烈。
朵儿红在顺治元年十二月下令:
“我朝建都燕京,期于久远。凡近京各州县民人无主荒地,及明国皇亲、驸马、公、侯、伯、太监等死于寇乱者,无主田地甚多。尔部可概行清查,若本主尚存,或本主已死而子弟存者,量口给与;其余田地,尽行分给东来诸王、勋臣、兵丁人等。此非利其地土,良以东来诸王、勋臣、兵丁人等无处安置,故不得不如此区画。”
听上去不错,将无主土地划归八旗,没有损害任何人的利益。但是随着入关八旗子弟人数的增加,土地不够用了。
在顺治二年十月,朵儿红再次下令圈地,范围扩大到河间、滦州、遵化,共圈地五万多顷。
顺治四年正月第三次圈地,圈入顺天、保定、河间、易州、遵化、永平等四十二府,圈占民地十万多顷。
八旗先圈占远处州县的无主土地,再同京城附近的地主置换。作为拆迁补偿,规定远离故土三百里者减免一年赋税,四百里的土地减免两年赋税。
有文字记载:“圈田所到,田主登时逐出,室中所有,皆其有也。妻孥丑者携去,欲留者不敢携。”
有数字统计,京城五百里范围内,满清三次共圈占土地约二百三十三万五千四百七十七晌零九亩,一晌约六亩,合十六万六千六百三十六顷七十一亩。其中皇室庄田仅占五千七百多顷,其余皆为八旗官兵的“旗地”。
朵儿红以顺治名义下诏:
“八旗官兵所受之田,毋许越旗卖价及私售于民”,“凡八旗壮丁,差徭、粮草、布匹,永停输纳”,“出则为兵,入则为农;耕战二事,未尝偏废”。
八旗官兵从龙入关得了实惠,这才是所谓的“满族”,当时称为“旗人”,作为一个民族真正形成的时刻。
旗人有了地,就需要人手耕种。
雇佃户收地租?才不会!
八旗有包衣奴才制度。留你一条命,“自愿”为我做奴才,可以免除国家的田赋和徭役,这便叫做“投充”。
在八旗的铁骑前,不仅一些土地被圈占又不愿迁移的农民“投充”了,甚至还出现带地主动投充的怪现象。
有数字表明,遵化经过圈地和投充后,剩下的纳税民地不到原额的百分之一,蓟州不到原额的百分之二,东安县更彻底,根本没有剩余。
顺治二年四月,顺治的一道诏书说明了“投充”的现实情况:
“前听民人投充旗下为奴者,原为贫民衣食开生路也。……今闻有满洲威逼投充者,又有愚民惑于土贼奸细分民屠民之言,辄尔轻信,妄行投充者。”
投充的百姓很快就发现,当了奴才的日子并不好过,于是纷纷逃亡。
顺治三年五月,朵儿红认为“只此数月之间,逃人己几数万”,出台严厉的《逃人法》,一百多个条目,重在严惩“窝主”。一经查获,窝主就地正法:“有隐匿逃人者斩,其邻佑及十家长、百家长不行举首,地方官不能觉察者,俱为连坐。”
剃发、圈地、投充、逃人,被公认为清初恶政,引发民间反抗,不过这都是朵朵胜利凯旋之后的事情。
范文程当时是怎么想的,后人无从得知。但是范文程显然是被朵儿红摆了一道,在顺治三年,朵儿红以范文程“素有疾,毋过劳”为名,削掉了范文程的权利,此后范文程以养病为由,闭不出门。
如果说满清的剃发易服引起了明朝士绅的警惕,那么真正引发士绅反弹的还是后续的政策。
明末以来,“江南财赋半天下,苏、松、镇、常与江宁五郡又居江南大半之赋”,但是江南官吏士绅经年拖欠税金钱粮。
顺治十六年(1659年)清廷制定条例,凡江南绅衿拖欠钱粮者,必予以惩罚。但江南士绅仍拒缴如故。
康熙元年(1661年),清廷发起“奏削案”。仅苏州府、松江府、常州府、镇江府四属的进士、举人、贡监生员一万三千五百一十七人,以“抗粮”的罪名,鞭笞纷纷,衣冠扫地。
及至雍正,财政吃紧,为养活不纳税不当差的八旗子弟,雍正宣布“摊丁入亩”,“官绅一体纳粮一体当差”,这下子彻底得罪了士绅。
顾炎武将民间对满清态度的这种转变理解为亡国与亡天下的区别:
“易姓改号,谓之亡国,”
“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
“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
“保天下,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
然而,一切都晚了。
士绅当初轻信满清,百姓造反他们不支持,军头造反他们不伸手,直到祸及自身才想起反抗。清廷羽翼已丰,根本不用顾忌士绅了。
雍正发起文字狱,剥夺士绅说话的权利。颁布“生员不得言事,不得立盟结社,不得刊刻文字”三条禁令于各地明伦堂卧碑。
后人总结道:“前代文人受祸之烈,殆未有若清代者”。“稍一不慎,祸且不测”,“故雍乾以来,志节之士,荡然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