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白的神山哎,
连着Щ
美丽的山麓耶,
连着牧场。
成片的羊群哎,
像是白云,
悠悠地飘在耶,
阿哥心头。”
华国西藏西南边境,一个牧村里,少年骑在马上,赶着一群羊儿到山脚下吃草。
他唱着动听的歌儿,笑嘻嘻地看着不远处的另一个美丽的“牧民”。
“青绿的草原哎,
连着群山。
轻柔的风儿耶,
吹低野花。
奔驰的骏马哎,
像是烈火,
滚烫地烧在耶,
阿妹心间!”
她是个年轻的姑娘,轻轻挥动着皮鞭,和着年轻汉子的情歌,满是柔情地笑着。
这是他们这个牧村里的“流行歌”,也仅仅只在这个村子里流传,在别的地方,是绝对听不到这首悠扬婉转,又荡气回肠的歌谣的。
没有撕心裂肺的爱恨离愁,没有无病呻吟的“为赋新辞强愁”,有的只是一对年轻的男女间最朴实的互相爱慕。
“米玛,今天你阿爸又去集市了么?”对了一会儿情歌,年轻人策马跑到了女子的马旁,前方的头羊们却没有跟着主人一起移动,而是坚定地带着羊群前往草场。
“是啊,扎西,他去卖几只大羊,还要带些好酒回来哩。”少女答道,只是今天的她兴致似乎没有昨天的好,她看着青年的脸,有些欲言又止。
“你怎么了?”少年最是关心自己的心上人,如何发觉不了异样?
“扎西,本来我想过段时间再告诉你的,可我还是忍不住。”少女的眼眶有些湿润,带着浓浓的不舍,“我阿爸最近去集市去得勤,是因为……因为我们就要搬去别的地方啦,我弟弟要上学了,别人都,以后读过书的才有出息……”
“哪个的?”少年脸色一白,“牧羊有什么不好的么?每天看着神山,带着羊群,过着最自由的生活,谁又比我们高贵呢?”
他的声音很大,也很急切。
少女很赞同少年的观点,可是她在家里了不算,父亲要去哪里,全家人都要去哪里。
当然了,少年也懂得这么个道理。
于是和少女一样,少年也陷入了忧郁当中,他知道米玛一家的离开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们可能此生都很难相见了。
心头憋屈的少年心痛地打着马儿狂奔而去,刚才对情歌时的心情荡然无存,只余下满满的心塞。
…………
片刻之后,少年又拍马回来了。
他看到了少女脸上的泪痕,心中很是心疼,偶然一瞥,发现前方不远处的草丛里,开着一朵火红的花儿。
这个季节,早已经过了花期,草原上的花朵扎西都认识,可这一朵他却没见过。
“米玛,我摘朵花给你吧!”少年跳下了马,他想,如果分离是注定的,那就好好珍惜剩下来相聚的时光吧。
他跑到了那朵“红花”跟前,然后他发现那不是一朵花,而是一只长着翅膀,像大蜘蛛一般的虫子。
只是,这只虫子的翅膀,像被鲜血浸泡过一般,红得鲜艳欲滴。
少年看呆了,少女看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也跑了过来。
“嘶~”少女一靠近那虫子,突然倒吸了一口凉气,因为她感到自己的手腕被什么烫了一下,低头看去,原来发热的是自己手腕上的那串石制念珠。
那串念珠是念了一辈子佛的奶奶给她的,辟邪的。
接着,少女就闻到了一股浓郁无比的血腥味,而她很肯定,那血腥味就是从这虫子身上冒出来的。
“别靠近它,扎西!把羊群也赶走吧。”少女拉着少年的手臂,“它太可怕了。”
“怎么会呢?它很漂亮啊!”少年以为少女是怕虫子,“你……你都快走了,我把这只虫子风干了送给你吧……希望以后你看见它的时候,能想起我。”
“我都了,快走啊!”少女真的有些急了,用力拉起少年就往回撤,吹了一声口哨,一只灰黄色的藏獒吼了一声,羊群立刻像是听到了指令的军队,绕了开去。
…………
这只血色的蜘蛛,当然就是那只“非洲来客”了。
它穿过了整个天竺国,翻过了喜马拉雅山脉,来到了这片高原上。
它原本神圣晶莹的翅膀,之所以变成了血红色,是因为它饱饮了天竺国那些恶僧的鲜血,吞噬了上千人的灵魂。
它褪去了作为神灵使者的样子,变回了自己最原始的样子——它那对翅子,经过了无数年的洗涤,才褪去了血色,如今因为忿怒,一夕回到了从前。
谁让它最见不得的,就是同类相残呢?
………………
傍晚,米玛赶着羊回到了家。
她要先去告诉奶奶白天的遭遇,突然发现几个叔伯都在自家院子里,而他的父亲也回来了,几个人围在院子里的木桌旁啧啧称赞,好像桌子上摆着什么稀世奇珍一样。
米玛走了过去,然后她惊骇地发现,桌子上的“珍宝”,居然是白天见过的那只邪异的虫子!
傍晚的阳光越来越暗,可这虫子翅膀上的红光却越来越亮了。
“阿爸,叔叔们,快把这虫子放了吧!这虫子有邪力,放在家中不吉祥啊。”米玛急了,白天硬是拖走了情郎,晚上这玩意儿居然跑自己家来了。
“米玛啊,我的乖女儿,你可别乱,这可是个难得的东西,咱们家祖传下来的羊皮藏经里,有过这种虫子的记载,这可不是凡物啊!”米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