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军事历史>锦绣灰>95、沈烨的假期

一碧千里的草原,如今只剩下满目的枯黄。

那条波光粼粼的门瀚河,也成了一条壕沟。甚至连河底的淤泥,都被晒得干枯爆裂。

每当西风刮起,沙尘漂漫得满天都是。连高大的金汤堡,都淹没在无尽的枯黄当中。

“这鬼天气!”

化了妆的沈烨,夹杂在一个商队里,悄无声息的出了城门。

大草原的规矩,不得袭击商队!

但在阻布人心中,这又是何其荒谬的决定。

因为祖先遗训里,第一句话是“喜欢什么,骑上骏马,带上弓箭把它抢来!”。

但那些华族太狡猾了。

虽然他们卑怯懦弱,却永远都龟缩在城池里,根本不会把柔软的躯体露出半点。

这迫使阻布的勇士只能舍弃马匹,用各种各样的办法攀登城墙。

遇到的城池越来越大,如今连打破村镇,都需要付出血的代价。

没有人知道死了多少人,毕竟从祖先的时代,战争就已经打响。将来还要持续下去,流的鲜血足够将整片的草原都淹没掉。

兴许只有伤亡超过收益的时候,和平才会再次的降临。

仇恨,

让华族永久的关上了贸易的大门。

这一刻,草原子民终于吞下了自己培植的苦果。

脚下的土地虽然广阔,能生长的却只有野草。无论到哪儿,能抓起的只有泥土。

偶尔能找到一些金属,不是黄灿灿的金子,就是黄灿灿的铜粒。但牧民们笨拙的手,只能把它们做成一个“饼子,”再复杂一些的就要靠那些“商人”了。

“啊,尊贵的行商,这一次要在哪儿歇脚啊!”

“只有喀布咯清澈的湖水,才能洗去身上的灰尘。麻烦给头人老爷报个信,这一次行商的货物很多!”

沈烨能听懂的阻布话不多,算起来就三个词“吃饭、喝水、睡觉!”

但这并不影响他找到一个差事,保镖!

脸上涂了姜黄,颜色就会变得深沉。再拍上一些灰土后,他已经成了个邋遢汉子。

背上来一柄锈迹斑斑的斧头,身上再裹件破烂的老羊皮褂子。此时的沈烨,和深山里的蛮族没两样!

“哥哥,您不能这样?”

孔羽、刘三是少年心性。到草原上见识,欢喜还来不及!

能够说出这话的,也只有廖斌。

本来他的任务是在金汤堡外接应,谁知道沈烨扭头就进了大草原。

“世界那么大,当然要去看一看。再说,这个月的工作已经做了安排,就当给我放假了!”

沈烨并没有鞠躬尽瘁的觉悟,他更想过的是米虫生涯。但现实太残酷,让他每时每刻都再告诫自己,身上背负着无数人的生命。

不过,绷在琴上的弦,总有断的那天。

一味的埋头苦干,结果就是极度的厌烦。当追逐享受的念头,如野草一样疯长时,再刹车就来不及了。

“那我也去吧!”

廖斌一脸的无奈,只好穿上走镖时的行头。

背上的刀已经用精钢重新打造,一长一短,要的就是可远可近。

商队里的其他镖师,立刻伸出自己的大拇指。能使用这样的兵刃,那绝对是个行家。

不像某个“蛮子,”虽然体格雄健。但一伸手,就知道是个夯货。对付他,两个人就够了!

商队松散,多一个人,少一个人没有谁会计较。但廖斌指挥了两天之后,上下只剩有一个“服”字,现在连作息都由他来安排。

看时辰差不多了,廖斌喊道:

“今天就在这里扎营,弄好了阵势再休息!”

草原并不太平,虽然头人们竭力的维护着商队的安全。但大大小小的劫匪,还是层出不穷。

当看到远处扬起的那些沙尘,廖斌淬了一口

“这群马贼跟咱们两天了,是些华国的混混,还有被部落赶出来的蛮子,专门在边境为非作歹!”

金汤银骑、花豹军现在打出了真火,自然没法子管这些渣滓。

他们像毒牵牛的藤一样蔓延,很快会将所有的绿草都吞噬掉。然后毒死饥肠辘辘的牛羊,让尸体成为自己的肥料。

看马贼已经摆开阵势,廖斌大吼道:

“准备作战!”

商队的老板乌百胜瞬间抖成一团,赶紧缩在骆驼后面,对着四面八方使劲的磕头。

从打醮念经,一直许到猪头三牲!

但让他愤怒的是,那个蛮子还在心情打磨斧头。

“尔在干什么?”

“阿巴、阿巴!”

也不知道是那一族的语言,反正听着怪里怪气的,但现在也顾不得了。

“只要这个混蛋能砍死一个……,不,十个劫匪就好!妈的,做足了这一票,老子拿钱买个武官,专门杀这些贼王八!”

马贼们也是抢惯了的人,以往只要稍稍的挨近,商队早乱成了一锅粥。但今天的阵势,却让他们吸了一口凉气。

骆驼马匹围成一个圆环,中间再用货物分割。有了这些掩护,战马就不能直接冲进圈子里。一旦失去速度的优势,命就到了别人的手中。

贼匪的大当家扫了一眼后,冷声问道:

“点子有些扎手,弟兄们怎么看?”

旁边的二当家,立刻说道:

“大哥,眼下都要断顿了,再不做买卖,弟兄们怎么压得住啊!”

大当家暗自咒骂了两句。

久旱无雨,连盗贼的日子都不好过。今天不做这笔买卖,真的会出大事!

“干!”

大吼一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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