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冲着赵意抱怨几句,然后就随着人群,开始疯狂起来了,作为摇滚的热爱者,兔子对于台上表演的乐队都很熟悉。
野狗!
狂牛!
战歌!
每一支乐队上台,台下的观众都会大声的呼喊出他的名字,不过因为死猫乐队当初实在是太火,以至于这些乐队的取名水平似乎不高。
舞台上的表演和激动人心,一会是歇斯底里的高音,一会又是帅到没边的吉他,这也是摇滚的魅力所在,狂妄与激情。
摇滚还是咱们北京牛逼!
就是,上次我去外地听了一次他们所谓的本土摇滚,那叫什么事啊,完全就是流行乐!
野狗!
这才是摇滚!
疯了疯了,好久没有这么爽过了!
赵意兔子他们的耳边也响起了不少这样的议论,兔子脸上隐约有愤怒,但是更多的纠结,这里的摇滚乐确实比浙南牛逼。
而赵意则是无所谓,他前世流行乐听的不多,但是国内外的摇滚可是没少听,和那些伟大的摇滚比起来,此时现场所演唱的,毕竟差了不少。
至于唐芊,呵呵,她才不在意这些东西呢,你拿出好歌来,观众们自然就会认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