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好似永远不知疲倦,你杀我,我杀你,无休无止。
在远离中原的西方有着一处遍布金色,无边无际的沙漠。
远离纷争的沙漠很是安静,祥和。
此刻,沙漠的边缘。
一人,一马,一壶酒。
清晨,沙漠异常炎热,丝毫没有受到寒冬的影响。
行欢抬头看了看烈日,扬起手中酒壶喝了口酒。
过了这片沙漠便可以抵达蛮荒之地。
在那里,百族林立,不仅有着苗疆五毒,还有着其他很多奇奇怪怪的族群,门派,隐士世家…
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他来到了这里。
一个月前,他只知道无敌之术可以让他的身体无敌,可以无视一切伤害,但不知道可不可以连那时间,岁月也无视。
现在,他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
玄武长寿,所以玄武之血带给了他漫长的寿命,也许不是漫长,而是无尽。
总之,这一次就连岁月也奈何不了他了…
马儿缓缓渡步,犹豫不决。
尽管它经常出入这片沙漠,但是如果有选择,它绝对不会再踏入这片沙漠一步。
因为沙漠里没有草,只有遍地黄沙。
马儿是好马,耐力十足,从小便被人训练,精心饲养,足以带人渡过这片沙漠。
缓缓抚摸着马鬃,行欢驱使着有些不情愿的马儿踏入了沙漠。
十年太久,他只有到处走一走,看一看,借此消磨时间。
江湖的纷争总有厌倦的时候,现在,他已经厌倦。
为了摆脱那些纷争,他选择了女儿身。
自从扔出那半块地图后,他身边的麻烦便少了很多,然而却还是有着麻烦。
朝廷不会放弃他,但是他已经不在意了。
这一次,即使是朝廷也不可能再找到他。
为了女儿身,他杀了一个女人,一个貌美如花的女人,一个女杀手。
那个女人想要用美色诱惑他,刺杀他。
毫无疑问,对方失败了。
失败的结果只有死,所以那个女人死了,整个人被炼成了一滴晶莹剔透的血珠。
效果很好,行欢成功完成了女儿身的转变。
自从无敌之后,他便发现想要变换身形虽然很简单,但是总是缺点什么。
他终究是一个男人,所以,他需要女人的精血来换身为女人。
现在,他只需要心念一动,便可以随意换身女人。
很简单,很方便。
不过,却也有着一些不方便的地方。
因为精血来自女杀手,所以他的女儿身是那个女杀手。
在这一点上,他无法改变。
更重要的是他的男儿身很完美,因此在换成女儿身后整个人同样趋向完美。
原本女杀手就已经很美,身材已经很好,不好,也不会有自信凭借美色来刺杀他。
事实上,行欢当时真的沉浸在了女杀手的服务中。
遗憾的是他自己都杀不死自己,女杀手又怎么可能成功。
女杀手无论容貌还是身材,完全称得上是万中无一的美人。
现在,在他化身为女杀手之后已经是实打实的倾国倾城,祸水级别的美人了…
对此,行欢只有无奈。
女人代表着麻烦。
越美,引来的麻烦便越大,不过相比他的男儿身,这点麻烦并不算什么。
沙漠广袤,入眼只有漫天黄沙与蓝天相接。
沙丘跌宕起伏,风过,流沙缓缓流动,有种独特的美。
马背上,白衣长裙,随风飘动。
不时地,那一双修长白嫩的美腿毫无顾忌的暴露在空气中,几近丰臀。
白丝带系着柳腰,胸前的高耸比之小小,玉洁,颜蓉的一点也不差,甚至还要饱满一分,好似要破衣而出。
浑身肌肤水嫩,白皙,仿若吹弹可破。
精致完美的容颜勾人心魄,一颦一笑百媚生。
这不是他的本意,奈何那女杀手修炼的是绝学媚功,一身媚骨。
因此,他现的女儿身在更是将这方面的魅力发挥的淋漓尽致。
如今,他从里到外完完全全是一个女儿身。
如果他愿意,就算是生孩子也可以。
不过这一点根本不可能。
因为他喜欢女人,喜欢百合花…
风沙忽然渐起,弥漫在整个天地间。
低头,行欢看着如今这异常高耸饱满,完美遮挡住视线的胸部,无奈不已。
他至今唯一不适应的便是这一点。
太大!
随手从怀中拿出一块面纱掩盖住了倾世容颜,阻挡了漫天风沙。
马儿前行的慢了,却依旧稳健。
抓着缰绳,行欢看了看天色。
沙漠很大,想要渡过至少需要三天的时间。
三天不长,但是对于穿行在沙漠中的人来说却很漫长。
所幸,沙漠里也有客栈。
龙门客栈!
黄昏,晚霞中,天气骤冷。
沙丘上,行欢坐在马背上遥看着远处那外表有些简陋,却很是庞大的客栈微微松了口气。
龙门客栈到了。
如果没有必要,没人会来这里,没人会在漫天风沙中渡过一夜。
沙漠的夜晚很冷,可以冷死人。
客栈前,行欢飘然下马。
马儿对于这里很熟悉,所以不需要人引领,自行走到马棚中歇息起来。
推开客栈大门,喧闹声扑面而来。
顿了顿,行欢踩着一双白色绣花鞋缓缓走了进去。
他如今的一身衣物是女杀手当初刺杀他时所穿的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