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神悯>第二一〇章 回归、过去。未来 (上)

天罗历19年,春二月。

南方之地蛮荒平原上,即使是冬季,这里也没有北方的寒冷季节中的雪花。

这片土地上仿佛只有两个季节,春和秋。

树叶黄了,便是秋季。

人们并没有感觉过了多久,老树生出了新芽时,便是春季。

于是在一个人看到荒野中的老树上长有了一簇一簇的新生之芽后,他悠然地感概了一句,“真是一个空气清新的春天。”

面容已经是接近中年的男子,行为却像是一个未满二十岁的少年。

这是一个十九人的队伍,其中还有两个女人。

他们行走在伦特丹平原的一处荒凉的地带,一个个的身上虽然不满尘土衣着破旧,但是他们每个人的眼神上,都在闪烁着异样的光彩。

每个人都想呐喊,但是他们又做到了隐忍,他们一行迎着伦特丹平原上的荒野春风,向着北方一步步的前进着。

一座矮丘上,一个形体非常粗壮的人正眺望着远方,突然他的视野中出现来一行人,急忙向身后的老大报告道,“老大,看那里有十来个人,而且像是北方的蛮人!”

“蛮人们现在都敢来这里了,真是拜那个叛徒所赐,神圣的伦特丹大地竟然有留有污垢!”

一个身高将近两米的汉子走向前来,手中一个精钢大刀明晃着原野上的日光。

“即便我们是强盗,也要捍卫伦特丹的荣耀,兄弟们,上马,为了伦特丹的荣耀!”

巨汉一个纵身便跃上一匹战马,他的手下们也纷纷地跳上马,一同喊道,“为了伦特丹的荣耀!”

连这些强盗们自己都觉得喊出这句话时有些怪怪的感觉,伦特丹的荣耀需要强盗来捍卫吗?

当然这个并不是强盗们所要考虑的事情,他们只想知道,前面那十几人的身上有多少钱财,尤其是隔着老远就能发现那一行人中还有两个女人。

强盗们的嘴角在留着口水。

看到有一伙人马向着自己这边奔袭过来,这一行人也停了下来。

看着策马奔腾尘土飞扬的场面,一个人对着他们带头之人说道,“将军,那些人根据我多年的经验来看,应该是一伙强盗。”

“强盗,来的好。”

被称为“将军”的带头人还未说话,其中一个人走了出来。

明明是白天,但是他的四周却好似带着阴暗,就连他的影子,看起来都要比其他人的浓郁一些。

“愚蠢的蛮人们,愿意成为伟大的伦特丹人的奴隶的话,可以免去一死!”

蛮人,真是有趣的称呼,伦特丹人叫北面的人为蛮人,而北面的人叫伦特丹人为兽人……

见到一个人走了出来,强盗的头头张口问道,“你是他们的头嘛,很好,来说说要死还是要成为奴隶!”

那个人并没有回答强盗头领的问话,而是微微抬头看向在骑在马上高居临下的强盗,眼神里的冷漠让强盗头领感到背脊有些发麻。

这种眼神,就像是在看着一个死人。

“这是在用什么眼神看着老子?找死!”

硬是给自己壮了些勇气后,强盗头领举起手中的大刀就向那名男子策马砍去。

男子右手向虚空中一抓,伴随着一声冰冷地低语,“在凋零中诞生吧,朗基奴斯之枪!”

黑色的魂芒就像是一片黑雾,在男子的手中凝聚出一柄漆黑的长枪。

嚓!

黑枪只是一个简单的上挑,就将马上的强盗头领揭落马下。

“40级魂力!”

能混迹于伦特丹成为强盗的,也多为魂能者,所以当男子的魂能波动出来后,那些跟在后面的盗贼们便察觉到了男子这个令人感到绝望的力量。

40级的魂力,足以在这个乱世中寻得一处立足之地。

小喽啰们惊慌地调转马头就要逃去。

嘶——

一道龙吟长鸣,黑色的枪芒如黑龙苍卷,黑影所至,人马皆倒。

凋零之枪,朗基努斯。

枪尖上,流淌下那些强盗们的鲜血。

一瞬间解决了所有的强盗,但是男子似乎并没有什么得意的表情,反而有些木然。

这时却有另一个男子发话了,“天呐,巴哈姆特,你这有些过分了啊,他们马匹还是可以骑的,现在好了,用着双腿向北不知道何年月才能到荒骨城了!”

“那么,刚才你为什么没站出来?”一名女子的话语传出,显然是倾向与巴哈姆特这一边。

……

二人待要争吵,被称之为将军的人说话了,“好了,能有我们十九人存活,大家都是劫后重生之人,以后生死荣辱与共,何必为小事争吵。”

将军一发话,大家果然都不在说话。

“不知道现在大陆是什么形势了,我们向北继续到荒骨城吧。”

按照将军的命令,一行十九人继续向北。

又行了一天后,一名声音有些顽皮的男子说道,“马上就能走出这该死的蛮荒平原了。哼,而且觉得以我们现在的实力,就算杀回去他们也一定不会是对手!”

另一名女子则打趣道,“如果圣庙再一次的发射出那个具有转移功能的射线呢?”

听到这话,男子耸了耸肩,表示无法反驳。

他们刚刚经历犹如地狱的磨难,不知过了多久他才在无尽的黑暗中苏醒。

睁开的第一眼便是将军那变得成熟沧桑的面容,“将军,你老了?”

然而在面向镜面时,自己又何尝不是长大了不少,甚至脸颊上还生出了络腮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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