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军事历史>盎格鲁玫瑰>第140章 交易

在第一次穿上用粗纺的亚麻布制作的带兜帽修士服时,伊莎贝尔·沃尔顿几乎把它当成了后世流行了几十年的男女式风衣的中世纪版。她感觉自己就好像是一个身处于复古风潮中的时尚潮人一样,成为t型台和街头街拍中的那个永不落伍的潮女。

经久耐穿,纤维强度高,不易撕裂或戳破等亚麻布特性;粗加工纺织后留在衣服表面的一层毛绒;类似运动帽衫的风帽一般的兜帽;令人难以想像的超低价格;这样一件天主教神职人员在日常生活中所穿着的常服对伊莎贝尔来说,简直太酷了。

她觉得自己应该亲自去找个修士或神父买上六、七件,以便让她可以每天换一件来穿。可再仔细一想,穿上修士服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掩盖住自己的真实面目,好让她可以疯狂的去参与每一次劫掠行动。所以,拥有一两件修士服就足够了。

当然,有着长下摆的黑色修士服不太符合劫掠行动所要求的灵活性和机动性等特点,又宽又大又长的袖子也不利于她施展手中的长弓及短剑。在上一次的劫掠酬金军队的行动中,她就临时用短剑对那件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修士服做了较大的改动。

现在,当她得到了两件“免费”的新修士服后,她便决定去找个裁缝做一次正式的改良。长下摆可以照着中长款风衣的长度来改良,并进一步改良成拥有不对称美的前短后长风格。而宽大的长袖更可以改成中袖来穿着。这样的话,再配上胸甲,皮质护腕,武装皮带及短剑,整个人看上去给人一种刺客的感觉。

伊莎贝尔觉得如此打扮的自己与后世流行于电脑、游戏机的一款热门动作冒险类游戏中的男主角很相似。假如再配上两柄伸如自如的袖剑,就更像一个身怀绝艺的,以高超的杀人技巧专门执行铲奸除恶任务的刺客了。

不过,她并不愿意做一个孑然一身,孤傲好斗并杀人于无形中的冷血刺客。因为,做为一名海军军官的伊莎贝尔·沃尔顿始终坚信团队的力量永远大于个人力量,这一点在美国海军这一重要军种中显得尤其重要。即使是海军中闻名于世的海豹特种部队,也非常讲究团队合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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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与达灵顿子爵用人质换取赎金的日子。当她从里士满公爵那里了解到北方各级贵族的大致年收入情况后,她觉得明天的人质交易也许没有想像中的那么顺利。

晚餐后,她请弗格森爵士做自己的陪练来到卫从队训练场上。两人各自手持一柄木质长剑进行不着甲的剑术格斗训练时,伊莎贝尔低声说:“爵士,明天早上的交易你有没有担心过会出现什么问题?”

当弗格森的木剑与她的木剑架格在一起比拼力气时,小声说:“问题?女士,你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问题?”

“为什么?你不觉得我们索要的赎金太多了吗?”

“女士,索要一半身家的赎金是自古以来的战场传统。我从未听说过,有哪一个骑士的家人不愿意花钱把骑士赎回去的事。”

“如果有人不想遵从这样的规则呢?或者使用一些手段来改变赎金的数目?”

“那意味着欺骗。他将永远无法获得别人的信任,也不能坦然面对自己的灵魂。”

伊莎贝尔蜷起双手握住剑柄的手臂,使剑柄处于略高于头顶的位置使剑刃与地面平行。紧接着,将架格在一起的剑身后部滑动到对方剑身前部准备进行突刺时,悄然说道:“爵士,你是对的。我也非常希望约瑟夫的家人可以用行动来证明我是错的。”

弗格森一看她的动作就知道她准备突刺了。快速地用木剑推开对方,拉开两人的距离后又说:“如果你想证明你的想法是错的,你可以参加明天的交易。兄弟们和人质躲藏在什么地方,我也可以告诉你。”

“怎么,爵士你不参加明天的交易?”

“只是用人质换取赎金而已,明天将不会有战斗。”

“但愿你是对的。”

从阿斯克庄园骑马去佩奈恩山的交易地点用时仅50分钟。所以,伊莎贝尔在凌晨4点起床后不紧不慢地收拾着短剑、长弓、插满箭矢的箭壶、甲胄及其他装备。20分钟后,从马厩内牵出一匹战马悄悄地离开家人所在的庄园,朝着里士满郡北部的佩奈恩山策马而去。

凌晨5点50分,伊莎贝尔与汇合后的“黑衣修士团”成员带着被束缚住双手,蒙住双眼的约瑟夫,趁着漆黑的夜色来到交易地点—格拉斯弗天然湖泊的湖边树林内。

此刻,已经把自己打扮得像个刺客的伊莎贝尔与上次曾合作过的“莫西干头”躲藏在灌木从后面。说:“亚历山大,你真的叫这个名字?”

“莫西干头”点点头说:“是的,布伦希尔德大人,这是我父亲为我取的名字。”

“但是,我听说这个名字的涵义是人们的保护者?”

“大人,我的确想保护那些弱者,女士及儿童,可命运却让我成为了盗贼。”

“没关系,也许今后你可以这么去做。”

“大人,您刚才说约瑟夫的家人带来赎金后一定要开箱检查赎金,是吗?”

伊莎贝尔注视着右前方的那条达灵顿城堡通往格拉斯弗天然湖说:“没错,那可是整整1000英磅。这笔钱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一笔非常非常巨大的财富。”

亚历山大笑着说:“大人,我和兄弟们有了这笔钱后就可以不用再当盗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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