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二十多人的队伍牵引着三匹驮有不少食物、武器的骑乘马在前往哈罗盖特城镇所管辖的里普利村庄时,少年约翰骑在马上一边喜不胜收地拿出那柄有着类似榔头外形的短杆战锤欣赏着,一边与伊莎贝尔说起了之前的那场战斗。
“教母,没想到这个领用的战锤竟会如此精致。”约翰手握加装有手柄的战锤,自顾自地欣赏着。
“我想,这很可能是他从某位乡绅或是外出的神父、牧师手中抢来的。”伊莎贝尔对榔头一样的破甲利器实在没有很浓厚的兴趣,大概羊角榔头就是从这种武器展出来的。原本用于震击敌人头部的战锤平头一面,演变成用来砸击钉子。而破甲锥一面则展成平面开叉形的扁平头,用来拔出钉在木头内钉子。
实际上,骑士或军士们在真正的战场上更看重的是简单、粗暴加有效的武器。特别是到了全身板甲盛行的中世纪晚期,长杆战锤在不穿透板甲的情况下也能对敌人造成伤害。其造成的冲击甚至可以穿过最厚的头盔,并引起脑震荡。
而榔头战锤的破甲锥尖刺则被用来对付板甲较为薄弱的地方。同样的道理,战锤也可以用于打击骑士的马腿。马匹一受伤,自然就会将身穿全身板甲的骑士掀翻在地,这时就可以冲上去用匕或战锤的破甲锥结果对方了。不得不承认,破甲锥战锤或是钉头锤是中世纪鼎盛时期至晚期的最为优秀的武器,是深受骑士、军士和外出旅行者们喜爱的武器。
约翰见她对战锤似乎没什么兴奋感,好奇地问了句,“教母,您不喜爱使用战锤?从我知道的一些战事来看,这种武器对付全身板甲或是四分之三甲胄很有效果。”
“我知道,这种武器在战场上很有用。如果是在和平时期,恐怕没有哪个浑蛋会穿着全身板甲去抢劫吧?况且,我不是男性,你认为我抡起一柄战锤来敲碎敌人的骨头的样子很好看吗?”
“哈哈哈…教母,您说得很对,看来这种武器并不适合女性使用。”
当队伍行进到里普利村庄外时,约翰说起了刚才的战斗,“教母,您的弓术越来越厉害了。刚才那两个浑蛋同时向您扔投掷斧的时候,我差一点就冲出来解救您了。”
伊莎贝尔微微一笑,“约翰,当你把弓术练得非常娴熟的时候,你自然就会同时射出两支箭矢了。”
“嗯,我想我会的。教母,您后来与盗贼领搏杀时也很厉害,竟然可以想到手握箭矢,用箭头去扎瞎那个浑蛋的眼睛。”
“约翰,只要你想杀死一个人,任何一样物品都可以成为武器。即使是一本书,同样可以杀死一个人?”
少年约翰点了点头,却仍然非常不解,“教母,一本书怎么杀死一个人?”
“用书的书脊使劲砸击对方的咽喉。”她还做了一个示范动作即用右手的手掌边缘朝自己颈部砍了几下,“我的手掌就是一本书,手掌边缘就是书脊,明白了吗?”
“嗯,我明白了。不过,这种招式只能用在敌人没有穿戴甲胄的时候。”
———————————
在连续骑行了二十多英里的路程后,伊莎贝尔一行人来到利兹城北面的霍斯福斯村庄外。一行人骑在各自的马上朝着村庄内慢步行进时,少年约翰提到了一个有些可笑的问题,“教母,我想我们的午餐是在马背上吃的。”
伊莎贝尔抿嘴一笑,“约翰,我记得上午在修道院时,你吃了很多、很多盗贼们烤的牛腿肉。”
约翰连忙看了眼前面的威廉、鲍德温等三人,又看了眼身后的队伍,“教母,如果您是这么认为的话,我想我会被他们狠狠地教训一顿的。”
也许是他的说话声稍大了一些,骑行在前面的威廉等三人都听见了。威廉回过头,望着他笑了起来,“约翰,你把其他人的牛腿肉都吃了,这怎么办?”
约翰也记不清自己到底吃了多少牛腿肉,脸色变得有些绯红起来,却仍然争辩着说道:“舅舅,如果是那样的话,我…我…请殿下的卫从们…喝麦芽酒。”
掌旗手法斯特也转过身来,冲他点了点头,“先生,这才是一位贵族的长子应该做的事。并且,你还得到了最好的战利品。”
很快,一行人在笑声中来到后世的霍斯基斯高中学校所在地附近,在一片森林与耕地之间找到了几户鹰猎人居住的房舍。队伍停在路边停下后,伊莎贝尔带上两名卫从去找鹰猎人商谈购买猎鹰及雇用鹰猎人的事宜。
众人下马后站着或坐在路边的草地上,谈论起了在修道院内得到的战利品。约翰与威廉、法斯特及另几名卫从待在一起时,说起了自己的另一个想法。威廉在听了侄子的诉说后,看了眼法斯特,“兄弟,你认为呢?”
法斯特瞅着像个半大孩子,身体却很结实的约翰,“约翰,假如你真的想加入治安军队成为一名治安骑兵,我想总督肯定很会同意的。”
约翰有些开心的刚想说话时,法斯特却冲他摇了摇头,“不过,你的年龄还有些小,也许有些不适合。”
“法斯特,我知道我的年龄还有些小,但是我认为我很适合做一名治安法官手下的治安骑兵。”
“约翰,以你的拉提默勋爵长子的身分待在殿下身边,不是更好吗?身穿漂亮的服装,时常陪同殿下及公爵夫人参加宴会和舞会,在竞技比赛中还可以为殿下出战,赢得精英骑士的桂冠。”站在一旁的威廉·帕尔说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