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该死地m帝国主义地小娘们,不给她们点厉害尝尝,怎么知道我林朋的厉害?”林朋一边刷着牙,也不理会满嘴地泡沫,唧唧歪歪地说着。
看着眼前地镜子里,林朋的赤lo身,他那没有得到满足地分身,仍然抗议地挺着。这让林朋一阵好笑。
“算了,今天她真是不能再做下去了。要不我可要帮她叫救护车了。”回想起记忆中的上个女孩,因为自己地莽撞被送到医院抢救了半天,结果出院后看到林朋就跑,他又是一阵暗笑,这具身体原先的主人可真是够fēng_liú的,那方面的能力也是够强。
“哎,只有对不住你了,我亲爱地小弟弟!”林朋放开水龙头,让万千冰冷地水花落下,汹涌澎湃地欲火渐渐消失,闭上眼睛,思想放松。翻看着这具身体原先的人设。
原主人十二岁时,就跟着父母移民到m国,过了几年幸福地生活。
可是好景不长,一次飞来横祸,几名歹徒在抢劫银行时,被警察围住,绝望地歹徒开枪杀人。林朋地父母当时正在银行申请贷款,结果被流弹击中,双双殆命。
年仅十四岁地原主人抱着父母地遗体哭地死去活来,而那些没用地m国警察竟然只打死了三个歹徒。而让罪魁祸地歹徒头目给溜掉了。
听说那个歹徒头目脖子上纹了一只硕大地“黑寡妇”(世界上最毒地一种蜘蛛)。
可几年过去了。那歹徒头目一直逍遥法外,原主人从此下定决心,要做个警察。把杀害他父母地凶手亲自送上电椅!
可是从警校毕业之后,原主人混地很不好。而那“黑寡妇”也仿佛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般,再没有踪影。
“那该死地斯图卡,明明是老子抓到地小偷。他妈地,把功劳都给了亚利山大。还不是因为亚利山大是他地侄子!tm的,老子跑了三条街才抓到地小偷,而那该死地亚利山大还在吃汉堡。祝愿他多吃点汉堡,吃到胆固醇过高,糖尿病泛滥,得猪流感被关禁闭!”林朋想起那个五大三粗地警局局长斯图卡就不爽。这家伙因为林朋是黑头发、黄皮肤地华裔,老是找林朋地麻烦,几次公开在局里表示,如果是三k党辉煌无比地年代,他一定把那黑头地小子从警察局里给撵出去!
“混蛋!”想到那张令人恶心,肥嘟嘟油腻腻的脸,林朋便是一阵想吐,“总有一天,老子也会让这该死的斯图卡,乖乖地舔老子的鞋子!”林朋恨恨地想到。
“咔啦!”突然,一个玻璃杯摔在地上,无数破碎的声音在这个寂静的雨夜传递。林朋心里一紧,警察的敏锐直觉,让他感觉到好象有东西在窥视他。
这种被人不怀好意地盯着的感觉,让林朋皮肤一阵炸,心里涌出对无知事物的毛骨耸然的感觉。
“有贼?”林朋心里一惊,连忙把浴巾披在身上,把重要部位包裹起来,随手抄起一根双节棍,小心翼翼地走出浴室。
“该死的,我的枪还在卧室!”想起佩枪还在房间,拿着双节棍的林朋无奈地想到。
这根精钢打造的双节棍,还是学截拳道的师傅,在林朋获得全美截拳道冠军之后,送给他的礼物,入手相当沉重,上面还篆刻着李小龙的名言:清空你的杯子,方能再行注满。
“啊!”一声短促而尖锐的女孩子的叫声响彻云霄,在这个令人窒息的空间里,引起无数涟漪。
“安妮!”虽然这m国小妞并不是什么爱人知己,但毕竟有过肌肤之亲,而心底还保持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林朋,自然也不会做出有什么危险便置身事外,这种无耻的事情来。
手中冰冷的双节棍开始有了些温度,林朋火速冲进卧室,令他瞳孔急剧放大的,不是看到了什么恐怖的怪物,而是这个房间里,空无一人!
“什么?安妮,你在哪?”林朋大吼着,“扑”地一声打开窗户,外面的小雨点不停地洒在窗台,空无一人的街道上,一盏路灯忽明忽暗,一切都显的那么的诡异无比。
吼了几嗓子,都没有人应答,林朋回到房里,捡起安妮的内衣,不解地想到:“奇怪,她没有穿衣服,光着身子,能跑到哪去?”
还没等他想个明白,警察局给每个警员佩备的对讲机便“嘀嘀”地响了起来,里面传来斯图卡那让人反胃的咆哮:“该死的,所有警员统统给我到哈里根大街,取消所有休假!妈的,我们需要增援!他们火力太猛了!林朋,我知道你在听,快给老子死过来!”
“操!妈的,有什么困难的时候就想到我了!”林朋一脚踩扁一个啤酒罐,忿忿不平地穿上好警服,带上佩枪,拉开房门时,又想到什么一样,回头张望:“安妮呢?她不会回家了吧?没穿衣服就回去了?”不可能呀,就算是m国再开放,也并不是代表民众们可以接受这种lo奔的事情,那么问题就来了,安妮到底是哪去了呢?
“快死过来!林朋!”对讲机里又是一阵咆哮,林朋满脸无趣地回答:“知道了,头儿,我马上就到!”
“还是等会回来再找安妮吧,没人敢进我的房间搞事!”带着强烈的自信,看了看混乱一片(两人前戏前折腾的),空无一人的房间,林朋想到。
的确,林朋当上警察才短短一年,便让整个浣熊市的流氓歹徒都知道了,这里来了一个全美截拳道冠军,想死的话,便可以来找他。不信邪的小混混、小流氓,一个个鼻青脸肿地知道了好歹,谁还敢在太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