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军师救我>第十九,其实我是谢文东篇(六)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血腥气,一具具尸体横七竖八的倒在地上,现场安静的就像是太平间。

秦仲文挖着鼻孔,望着四周一个个用恐惧之色看着他的人。

忽然,他在人群中看到了一个人,一个少年,可却满脸崇拜的看着他,他皱了皱眉,隐约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这少年。

“小子,你好大的胆子,你不怕我,小心我神经病发作把你也干掉。”秦仲文沉声道,他知道,他现在在人们的眼中就是神经病变态杀人魔,可有什么关系呢,反正他现在的绰号叫谢文东。

高鹤摇头道:“不怕,因为我理解你。”

秦仲文仰面大笑,好笑摇头道:“我看你也有神经病。”

从哪儿冒出来个小子,还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什么话都敢说,大家素不相识,竟然说理解他。

“那又如何,小时候我爷爷跟我说过,就算成为神经病也别活在别人的目光中,当时我不明白,后来我以为我明白了,可我却一直活在别人的目光中,直到看到你我才真正明白,我爷爷他说错了,他搞错了因果关系,应该这么说,只有成为神经病才能真正的不活在别人的目光中。”高鹤满脸认真的道。

“谢谢夸奖。”秦仲文点头道。

“不客气。”高鹤微笑道。

“你们两个有完没完,什么谢谢,什么不客气,你们以为这是颁奖典礼啊,尤其是你,你个神经病杀人狂魔,你以为你装装斯文就能掩盖你是神经病杀人狂魔的事实么,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你不要白费心思了。”贾传忍无可忍的大吼道。

现在是什么时候,白马帮的增援,巡捕等等随时赶到,这俩家伙竟然还互相吹捧起来了,不正经也要看看场合吧。

秦仲文眉头大皱,而后,大吼道:“你个糟老头子,你以为你不说我就不知道,你以为你是新吧唧,你以为百姓都跟你一样有眼无珠,不信你可以看看。”

他说着折扇一指。

“噗!”贾传差点一口老血喷了,人群中不仅有一些少女眼睛发亮,满脸崇拜的看着秦仲文,更有许多女人满脸欣赏之色。

他彻底迷糊了,怎么会这样,难道这些人没有看到刚刚秦仲文是怎么干掉王二蛋的么。

嘁,一把年纪了还这么单纯,神经病杀人狂,魔,别逗了,自古美女爱英雄,所谓英雄,放在太平盛世个个都是浪子混混,土匪恶霸,这就叫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秦仲文心中耻笑道。

他说着唰地打开折扇,说道:“那什么,我叫谢文东,洪兴社扛把子,从今天开始这书剑塔附近就由我们罩了,我们洪兴社唯一的宗旨就是为百姓服务,最后,我们不收保护,费。”

保护,费,太原始野蛮了,他根本不屑为之。

他说着就欲离去,正所谓一不做二不休,动手之前他就打听好了,白马帮的地盘就是这书剑塔和附近几条街,帮众百八十号,这种小帮派他不信有人能跟贾传这种仙道传人相提并论,所以他打算今晚就将白马帮全部收编。

高鹤闻言不由一愣,咬牙道:“等等。”

自从来到长乐城后他就发现他还是太书生气了,他太缺乏真正的斗争经验,太势单力薄了,这样就算考上了军师以后也难有出头之日,连报名都做不到,以后不被人坑死就算不错了。

这是个机会,他不了解秦仲文,但听其言观其行,首先这是个狠人,其次这是个有理想的人,大多数帮派就是靠保护,费维生的,这家伙不收保护,费,也许很不切实际,但至少可以确定这家伙有理想,想要改变帮派的现状。

“小子,你的胆子真的不小,要是不能给我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可别怪我神经病发作。”秦仲文蹙眉道。

“你不是洪兴社的扛把子么,我想要加入。”高鹤说道。

秦仲文目光打量,沉声道:“你确定?”

他现在正是用人之际,有人加入当然是好事,没理由拒绝。

高鹤满脸认真的用力点头。

“好,那就走吧,一起去白马帮总部,端了他们。”秦仲文点头道,他说着脱掉身上染血的外袍,大步离去。

出了书剑路,就见一排排马车停在路边,几十名马夫一个个拎着木棍柴刀,严阵以待。

这都是车马行书剑塔分店的马夫,虽然对贾传有着十足的信心,可要去的毕竟是白马帮的总部,为了确保万一,动手前他就已经下令将马夫们召集了起来,马夫们本来就是社会底层混街头的苦力,一个个都是好勇斗狠的暴脾气,天然的混混地痞,他甚至都不需要鼓动,一听说要干架所有的马夫就嗷嗷叫着聚集了起来。

“出发。”秦仲文跳上一辆马车,说道。

白马帮总部是一栋七进的大宅院,外面是武馆,里面是白马帮帮主钱白马的家。

“对了高鹤,你还没有绰号吧,出来混没有绰号怎么能行。”秦仲文下了马车,说道。

“我对这种事情完全不擅长,老大说叫什么就叫什么吧。”高鹤说道。

“好,那你就叫包皮吧。”秦仲文随口道。

街上静悄悄的,连个鬼影都没有。

高鹤满头大汗,满脸紧张的四处张望,他初来乍到就参加这种大场面,此时大脑一片空白,下意识的就点了点头。

贾传恶狠狠地瞪了一眼,这家伙对包皮到底是有多执着,又坑害纯洁少年。

“滴滴滴。”一阵提示音突然响起。

秦仲文跨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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