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辰看着眼前的汉子,忽然有些恍如隔世的感觉。
算起来,他也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见过他了。
因为他生意的重心转移到土地和攸岚县城里的蒹葭阁,他在泰康镇停留的时间越来越少,自然也不会每次都能遇到父亲孙周过来送东西。
甚至他南下游玩,竟然都忘了给他和继母王氏稍什么礼物,回来之后只让在孙家小铺做活的林家村人,给他捎去了一点儿海米和紫菜。
他的皮肤常年那样黝黑,显然奶奶孙杨氏走了之后,他的作息也没有多大的改变,除了地里的活计,短工也是没少打。不过倒是有些发福了,原先没有的肚腩,也有了不小的规模。
“你奶奶走了之后,日子过的平静了许多,所以……”看到儿子一个劲儿地朝着自己的小腹看,孙周有些尴尬地解释道,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应。
“这是好事,日子过得舒坦了,尤其是吃的饱了,自然就长肉了,所谓‘心宽体胖’嘛!”孙辰笑着点点头,“捎过去的海米吃着习惯吗?要是觉得好吃,我再给你点儿,原先怕你们吃不惯那个味儿,没让喜贵哥捎去多少。”
“挺好吃的,你娘还舍不得,一顿饭只放十个,我吃五个,她吃五个~”孙周聊起王氏,脸上有了笑容,显然两个人的感情不错。
“那就好。”孙辰点点头,不再说话。他显然不知道还能再聊些什么,孙周也是个不善言语的,两个人之间,诡异地沉默了下来。
“知道你喜欢吃知了猴,这是你娘在咱们那里摸的,都用盐腌了,你放着慢慢吃。”孙周递出一个装酒的坛子,孙辰看了看,是那种可以装五斤散酒的坛子,如果里面塞满知了猴,王氏一个人要摸好久的。
“帮我谢谢她,真是有心了。”接过沉甸甸的坛子,孙辰有些感动。
并不是说东西有多值钱,而是这份心意,他受之有愧。
可能是知道茴香不爱搭理她,王氏不再上赶着过来找难受,总是让父亲孙周趁着来镇上做活时,不断捎过来一些小东西。衣服,鞋子这些,她知道自己做的有些拿不出手,所以大都是吃食居多。孙辰喜欢吃知了猴,肯定是孙周告诉他的,毕竟极少的几次父子俩同桌而食,孙辰面前都摆着这东西。
以前吃不饱时,孙周也捉过这东西填肚子,那时候并不记得孙辰有这么喜欢,现在看到他又吃上了,只以为他是口味变了。
他可不知道,自己的儿子除了外表没变,里子可是换了一个新的。
留孙周在家里吃完了饭,他就匆匆地回去了。
“你娘身子不爽利,我得回家看着她点儿。”
临走时他的这句话,让孙辰忍不住想到了别处。
犹记得当初三妗子怀孕初期,也是说身子不爽利的。那王氏,会不会也……?
快要二十岁的孙辰,即将有个小弟弟或者小妹妹了么?想到这里,孙辰有些笑不出来了。
不过这样的情况应该不少,这里的人结婚普遍很早,十七八算是平常,二十岁之前生下孩子的比比皆是,孙子辈出生,自己也在生的,也有很多,婆婆和儿媳妇一起过月子的,也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
远的不说,三叔和大伯家的孙佑,也不过相差一两岁。可是事情到了自己身上,孙辰怎么觉得这么别扭呢?孙辰摇摇头,不过转念一想,自己和二妞注定日后不会在泰康镇长住,茴香好像也不会,他和王氏再有个孩子,也不是坏事。
如果长大了留在身边,至少能互相有个照应,不至于老无所依。而且父亲孙周现在也不过才四十岁,完全有能力养活他(她)。
果然,没过多久,在大壮过来县城找自己报喜时,带过来王氏怀孕的消息。
大壮一脸的喜不自胜,李元秋在几天为他产下了一个白胖小子。初为人父的他,开口闭口全都是我儿子怎么样,我媳妇怎么样,让现在还是单身狗的孙辰听了,忍不住想要给他一巴掌。
虽然选择单身是自己的决定,但你丫的也不用一个劲儿地在别人跟前秀存在感吧?果断连饭菜都让牛氏给他做的简简单单,三菜一汤就打发了他。
喝喜面时,孙辰带上了二妞和茴香,知道了王氏的事,总归要回去送点东西看看,并适当表个态。
大壮的儿子长得一点都不像他,倒是和他媳妇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小小的人儿,用柔软的细棉布包裹着,任周围的人在他耳边呱噪,仍旧睡得香甜。
孙辰送了一副金质的平安锁,外加一对儿翡翠镯子,说是留给他以后给自己哄来个媳妇儿用。柱子婶一个劲儿地说破费了。周围的林家村村民却都在起哄,说孙辰这个大财主,送礼就该送这么大方才对。
孙辰也不恼,还大笑着附和对方,“对我干儿子,我可真的不能小气,要是以后不想认我了怎么办?我得拿东西勾着,让他一直认得我!并且呀,对我比对他亲老子还亲!”
孙辰略有些夸张的话,惹来了大伙的哄堂大笑,纷纷叫嚷着让大壮小心了,别到最后儿子被勾跑了。
大壮走过来,拍拍孙辰的肩膀,“怎么样,羡慕了吧?要是你老老实实相亲,这会儿不得娶上媳妇儿了?”
“又来奚落我?”孙辰挑眉,“你是媳妇孩子都有了,身上的责任不也跟着重了么?哪像我,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多自由自在!”
“阿辰你可不能这样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