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重生我的时代>第五章 我哪没有朋友

保持着成年人习惯的林野,比起谈感情,还是更愿意谈钱。年少时代谈感情的经历,迟早也会变成用钱说话,与其这样不是一步到位。一般情况下只要条件允许,抠搜这种事不会发生在他身上。

让孟丽坐在换鞋的沙发上,没劳旁边的阿姨动手,林野自己动手把鞋套在了女孩的脚上系紧,然后抬头问道,“怎么样,感觉还合适么?”

“还好了!”透过眼前的刘海看着给刚认识给自己穿鞋的男孩,孟丽心中犹如小鹿乱撞,和自己想象中的不一样,好像没有这么流氓啊……

从外表上林野的长相非常有欺骗性,把这头黄毛弄掉之后会更好,因为他本身皮肤也很白,头发一旦变浅,会更像是小白脸。

这个时候林野忽然抬头直视着女孩的脸,孟丽这个女孩皮肤白皙,一双眼睛特别漂亮,美眸很有异域风情,这种眼镜通常在西北方的少数民族比较常见。

林野对皮肤莹白、眼睛好看的女人毫无抵抗力,可能成年之后审美观越来越朝毛妹方向偏离,就是从现在开始的。看见这个刚刚认识的男孩一动不动的盯着自己,孟丽不由得偏头。

就在这时候被林野抓住了手,从沙发上带起来,一声娇呼,第一次来这里玩的她站立不稳,为了避免摔倒抓住了林野的手臂。

“没事,摔之前我肯定给你垫背。”林野虚情假意的环抱着孟丽,嘴角上翘的样子才是真正的感受,钱不能百花,选在旱冰场认识的好处就是,可以提升身体亲密度。

“嗯!”孟丽用比蚊子大不了多少的声音回应着,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当然不是愿意和地面总是亲密接触,只能紧紧靠着林野,任由对方抓着自己的手。

旱冰场放着的dj舞曲,没吸引林野的注意力,他只是二十岁之前比较喜欢这种舞曲。

牵着女孩的手用后世的笑话逗女孩开心,消除刚刚认识半个小时的陌生感,目前看来效果不错,比他记忆力那次成功多了。

“我小时候也住在车队,只不过搬下来的比较早。”挽着女孩手臂滑行的林野笑着道,“过一段时间我准备回去一趟,好几年没回林场了,到时候别迷路。”

孟丽点点头,心中无法平静下来,思考是不是发展的有些太快了,才刚刚认识就要去林场,这种速度有些让她接受不来。

没多大一会儿,赵龙来到旱冰场照顾林野两人去吃串,看了一下旱冰场门口的时间,林野点头,歪着头对着女孩道,“吃点东西,待会我送你回去。”

大金链子,小手表,一天三顿小烧烤,至少部分能概括林野这个岁数刚刚离开学校的少年生活状态,实际上烤串这种东西对他没有吸引力,他不吃牛羊肉。

“我先送孟丽回寝室,然后直接回家了,你们吃,走了,新哥!”最后林野没忘记和这些男男女女打招呼,他和这些人不仅仅是朋友关系。

按照时间大概在一个月之后,他们几个人会多上一层关系,这种关系叫同案,几种最铁的关系中,林野他们几个符合其中一起坐过牢的关系。

“你不和他们一起住?而且你说话很有礼貌。”孟丽不知道何时自然的挽着林野的手臂,似乎过程非常顺利而且水到渠成,

“我每天晚上都要回家住,不在旅店睡觉。他们是完全的学渣,我是偏科型学渣,对人礼貌点好,咱们这里的人比较冲动,因为一句话起冲突的事情太多了。”林野温和的笑着,空出来的一只手摸了一下自己的脸,很平整,那道刀疤还没有出现,他之所以习惯把头发弄得很长,是因为头上还有一个疤,那块地方不长头发。

如果要从头校正林野本人的人生,至少要从两年前开始,他才有可能和叶晴一样成为学霸,来一场人生赢家的套路,现在在中考前夕已经晚了。

孟丽住的地方就在学校旁边的小区,接收住宿生本身就是附近住户赚钱的一个手段,可以说放学到这里的距离用走路算,三分钟就能走完。

“你住的地方,我每天晚上送你回家作为联络感情的办法根本不好使啊。”站在单元门口的林野苦笑,然后对着孟丽道,“你回去把阿宇叫出来,就说我在外面。”

“你认识他?”孟丽有些惊讶,但还是听话的慢跑上楼去叫这家主人的儿子。

“我那有没有朋友?”林野噗嗤一笑,有些嘚瑟的道,“好人不认识,坏人有的是。”

有人说家教严的家长可以避免孩子走弯路,这句话林野是绝对不相信的,例子就是他口中的阿宇,阿宇的母亲是小学校长,然后就教出来这么一块货色,可见没什么是一定的。

吞云吐雾的林野就在楼下等着,不一会儿就听见楼道中的脚步声,陈晓宇的身影在感应灯下出现,见到等在这里的林野,还有些不相信的道,“我还以为孟丽骗我呢,你怎么认识这个女孩呢,行啊,把手伸到我家来了,给我根烟。”

“小心点,别让你妈闻出来了。”话虽然这么说,林野还是第一时间把烟和打火机递给对方,他这句话纯粹是友情提醒,如果阿宇真的被发现挨顿揍,那管他屁事?

林野就把怎么认识的过程给陈晓宇讲了一遍,然后靠在电线杆子上打了一个酒嗝,然后继续道,“她住宿在你家,那就劳烦你这个地头蛇照顾一下了,别让其他学生欺负了。”

“放心,有我,才不到一个小时就护上了,是不是有点快?”陈晓宇把烟头踩灭,一


状态提示:第五章 我哪没有朋友--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