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并不影响他对墨镜的感激之情,因为如果墨镜不撕开那长久的伪装,那么那些喝多了的地痞流氓,绝对会在不知不觉中将他活活的打死。
商人逐利,这是不争的事实。
这点濂泉从未辩解过,但商人重义,这点他却非常的认同,虽然很多人都将这一点丢掉了,但他永远都不会背弃,“身为商人,信义当先”的原则。
从那以后,
濂泉与墨镜,成了形影不离的生死兄弟,虽然他嘴上从来没有说过,但只要墨镜有困难,他永远是站在第一个的人。
哪怕如今付出十万的代价,对他来说都比不上墨镜曾经为了救他,不惜以杀人相逼的那一幕。
人生难得一知己,生死面前又何惧!
一朝做兄弟,一生是兄弟,哪怕千刀架喉咙,哪怕万枪立身前,兄弟不离,生死不弃,这就是生死之义,兄弟之魂。
兄弟在前,当然少不了酒,最烈的酒。
最烈的酒,当属炎魂。
炎魂酒吧的炎魂酒,酒如其名,烈如火焰,纯似人心。
“镜哥,当初你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一怒咬人喉的?”迦南站在炎魂酒吧门口,很是感叹的看着这有些破旧的炎魂酒吧,难得的八卦了一回。
“饮一回炎魂酒,你就知道是什么心情了!”
墨镜淡笑着开起了玩笑,事实上他也想不起来当初究竟是因为什么样的心情了。
也许是因为感冒之时,濂泉深夜匆匆的给他去买药,也许是因为濂泉半夜时分给他带回来的夜宵。
总之是因为曾经某一瞬间的感动吧,只是这些根本没有回想的必要,兄弟之情,留在心中就好,挂在嘴上的,也许未必就是好的。
“呵呵!”
三人相视而笑,其实情不在酒,而在于人。
与兄弟相饮,哪怕喝的是水,也胜过那世间百般好酒,这个道理如今明白的人恐怕并没有多少了。
夜晚的酒吧,人无比的多。
特别是在炎大毕业季,正是众多莘莘学子们,在离散之际,与多年同窗,爱人挚友们相互道别的时候。
而就在炎大不远处的炎魂酒吧,无疑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成为大家聚会的首选之地。
“我没记错的话,咱们班的聚会吧?”墨镜脚刚刚迈上台阶,方才想起来,于是转头看向濂泉。
“是呀,不过想必该来的都来了吧。”濂泉点点头,话中带着点其他的味道。
“哼!”
“怕什么,谁特么不服,直接打死。”迦南看了一眼濂泉,话语简单直接。
墨镜与班上几个大少爷不和的事情,并不是什么秘密,那几个家伙不过是仗着他们有点身家,就看不起乡下人。
因为某些事,没少给墨镜穿小鞋,有一次还甚至让墨镜被记了一次小过,差点影响墨镜的毕业学分。
而这些在墨镜看来,不过都是争风吃醋,更多的是为了吸引那些女同学们的眼光而已,墨镜到从未在乎过。
不过迦南可不这样想,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度。
就像他为了爱情可以威胁墨镜,甚至不惜动武,但自己惹出来的事情必须自己去扛,动用家里势力的人,只不过是个没用的废物而已。
如果都要论家势,那直接把家里老子搬出来比一比就行了,还搞那么多干嘛。
毕竟要论起家势,他与濂泉都差不到哪里去,可无论是他还是濂泉,真正知道他们身份背景的人,并没有几个,顶多就是知道他们有点钱有点势力而已。
只有像刘光那样的傻叉,才整天拿着家里的名头在外面显摆,其实这样的人,才是他们看不起的对象。
所以,
今天要是这些家伙不给面子,他还真不在乎打这些人一个响亮的耳光,不管是为了讨好墨镜,还是因为他自己的个性,反正今天过后大家老死不相往来,翻脸又何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