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际人极度自由,甚至可以说是散漫的婚姻理念,以及非常淡薄的家庭观念,导致出现一个问题——关于孩子的监护权问题。
所有未成年孩子,从呱呱落地,到成长的每一个过程,都需要漫长的呵护,需要无数的心力培养。所谓的监护权,不仅仅是一项权利,更是一项强制性的义务。
想一想,联邦专门立法,让成年的男女双方必须繁衍后代,提供精子和卵子,培育成受精卵。为了让女性从生育中解放出来,在每个星球都安置了人造子宫和培育所等职能部门。
这个时候,再让已经履行繁衍责任的男男女女们,必须当父母,承担监护的义务?说不定大批人情愿承担相应的惩罚,也要追求自己的自由了!
不能因小失大。
因此联邦立法,不强制要求生物学的父母,必须承担监护责任。正式一点的,如克劳迪娅,将卵子拿到人造子宫交给工作人员,明确签署协议,放弃一切权利。
这种放弃是永久性的,等于割舍了亲权。她可以不用承担任何义务。
当然,克劳迪娅也是为自己考虑,她不主动放弃,那么法律就会强制要求她履行监护的义务,身为母亲,每个月要陪孩子多少时间,金钱上的花费倒是小事,主要会耽误她很多事情,而且一旦不执行,天网上就有了不良记录,代价是她不愿意承受的。
这是正式的放弃监护协议,还有其他情况。比如到了成年期,自己也不确定要不要放弃监护权的,犹犹豫豫,怕自己以后会后悔,要求“宽限期”的。甚至干脆就玩失踪的,捐献生殖细胞后,再也找不到人的……
面对经常找不到“父母”的孩子,联邦还是非常人性化的,先一步承担了监护义务。所设置的培育所等育儿机构,都是最先进的,拥有最完善的机器人保姆系统,饮食衣物,也是专人负责。所有官方的非官方的捐款,第一时间送到这里。毕竟,孩子才是未来,才是希望。
多亏联邦设置了合理的制度,让追求自由的人,可以完全的自由;也让崇尚家庭的可以享受家庭温暖。
真正要惩罚的,是那种优柔寡断,迟迟不肯决定的。这也想要,那也不愿意放弃的,这才让联邦厌烦。所以,才有“放弃亲权”协议一说。
可实际上,律法是律法,一旦签署了放弃亲权的协议,联邦会主动承担监护权的义务。问题是等孩子长大了,不可能把联邦当成自己的母亲,他或者她,还是会好奇的去找寻创造自己生命的父母。
而不少人,就会以“当年年轻不懂事”“我不相信自己能做个好母亲”等等缘由,骗小孩和自己相认。
这种情况,联邦还能阻拦人家亲生的父母子女断绝关系吗?
律法也是人制定的,而只要是人类,大概没有办法完全斩断和父母至亲的关联吧?就是制订法律的人他能做到,可他要是推广出去,强迫别人也这么做,那迟早会被人推翻的。
联邦综合各种情况,最终只能在法律意义上做出说明——父母没有履行相应责任,那么联邦会把孩子视同“孤儿”,主动承担监护义务。但孩子成年后,如果父母想要相认,可以,支付联邦的费用,以及一定的利息。
相当于联邦帮你养孩子了,你付款吧!
要是父母连这笔钱也不肯支付……那么成年后的孩子也自己支付。
要是再不肯支付的话,就只能强制执行了!到偏远星球勘测能源,或者去挖矿,什么时候挖够了,就真正“自由”了!
由此可见,所谓“真正的自由”,也是有代价的。哪有那么多不劳而获的事情?联邦,是基于大多数人的公平下众多利益集合体的总和,而不是为某些人服务的。
如今,云蓝星球,莫拉大婶,即将面临的,就是一封伪造的“放弃亲权”协议书。
也不完全能说是伪造的,毕竟,是天网制式的,所有放弃亲权协议的样本都是大同小异。
而一个“伪”,足以说明关键意思——小洛的监护权,他的亲生母亲梅洛女士,没有想过要放弃呀!
是莫拉大婶,希望梅洛女士放弃。
不过这种话怎么好直接说?说完不是直接翻脸吗?
翻脸也无所谓,梅洛女士是个急脾气,万一恼火之下,直接把小洛带走,从此拒绝再见面怎么办?
所以,办事情得柔和,得迂回,得抓住重心!
这个重心,就是先把“放弃亲权”协议书给签了!
“我们伪造签名,可以吗?”
“有什么不可以的?当时梅洛托我给小洛办理出生证明,是全权委托给我的。签名还在,只要印在这协议书上,小洛就自由了。他的监护权,归属联邦。”
“没了梅洛女士的牵绊,小洛的智慧会被天网注意到,继而联邦会发现他的才能,送到科学院等地方专门培养!十几二十年后,他就是另外一个索安阁下!”
“咳!”老沙皱着眉咳嗽一下,“总觉得这样做,对不起梅洛。要不,我们再考虑一下?”
“不能再考虑了,迟疑的越久,我们就会越不忍心。而代价却是小洛的前途未来!我反正已经坚定了信念,不把小洛培养成才,对不起老天赐予我们的缘分。”
“我也赞同莫拉的意思。卡尔,做吧!小洛还是小洛,他的监护归属联邦,也可以回来看望梅洛啊?孩子长大了,早晚要离开家庭,他难道能够陪伴梅洛一辈子?梅洛必须接受这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