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欢分出一个护卫,带着千恩万谢的张家一众人走了,张老汉感激涕零,一连叩了几个头,才一边哭一边笑的上路。
这王大人的确不枉王大善人的招牌,不仅收留了全族人口,还承诺让他继续经营自家的皮货生意,如果银钱不够,甚至可以向万寿城官署贷款预支,这是从未听闻过的好事啊,从来只有官向民收钱,没听说过还有民能向官要钱的。
万寿城,万寿谷,那里真是如世外桃源一样的地方啊!
王欢目送一行人慢慢走远,消失在官道的拐角处,还站在原地思索良久,这才翻身上马。
陈相有些不解,凑近马新田身边,轻声问道:“欢哥有些不对啊,路上那么多流民,他打招呼说话抚慰的也不少,怎么对一个破落皮货商如此重视?”
马新田冷然道:“叫王大人!”
陈相忙改口:“是,是,是王大人,不是欢哥,我错了,我错了。”
马新田看他一眼,暗暗叹口气,策马跟着王欢的马行去,陈相连忙跟上,他心知马新田面冷心热,最重上下尊卑,虽然出言呵斥,但一定会为自己解释的。
果然,马新田沉默了一会,似乎在思考该怎么说,然后好像漫不经心般用竖着耳朵的陈相才能听到的声音说道:“那张家从重庆来,又是城中富商,定然是有底蕴的,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那么大的家族产业,怎么会说丢就丢,一定留了人在城里的,况且他是当地土著,人熟地熟,大人之所以交好他,另有深意,你懂了么?”
陈相懵逼着一张脸,想了好一会,双掌一击,猛然明白过来,惊讶叫道:“啊!你是说,大人对重庆……”
马新田脸都没有转过来,一双眼睛紧盯着驱马走在前头的王欢,目光充满着崇敬的色彩,由衷的说道:“我们的王大人,志向不小,区区万寿谷不是他的目标,我想,就连重庆府,也只是一个跳板。”
他双目闪烁着奇异的光彩,精神振奋,面容肃穆的说道:“身为武人,跟着他,我们才不枉在这世间走这一遭,陈相,你跟大人这么久,难道没有发现么?”
“发现了,发现了,你这么一说,我发现得更透彻。”陈相的粗眉毛扬了起来,眉飞色舞的喜道:“哈哈哈,欢哥,哦不,王大人,我等必为他效死力。”
马新田轻轻顿首,笔挺的身子在马上稳如泰山,军人的威姿跃然而出,脚下一夹,座下马儿嘶鸣,四蹄奋起,追在王欢马后,绝尘而去。
八十里的山路,在天黑之前,终于跑完了,一行人来到两座山峰相对的一段狭窄官道上,举目望去,山体有如刀削,直上直下,连草都没有长一株,唯有青苔密布,猴子都爬不上去。
两山之间,有一丈多宽的缝隙,一条小道从中穿过,蜿蜒在其中若隐若现,此时正值傍晚,行人绝迹,山间光线昏暗,阴风阵阵,纵然正值夏季,吹在人身上也感到透骨般的凉意。站在远处看去,竟然有一进山谷,如同进入阴间冥界的错觉。
“此地就是一线天,两侧山高百丈,有小道可从山后上去,翻越起来很费力气,陡峭难行,故而行者都走山间官道。”马新田站在谷口,用马鞭指点着山体,对王欢介绍道:“因有风从山间吹出,风啸时其声怪异,犹如恶鬼出世,恐怖慑人,乡民惧怕,所以此地得名黑山谷。”
王欢感受着从山缝中吹出的凉风,不由自主的裹紧了身上衣服,风从身边穿过,在众人耳畔回响着类似厉鬼嘶吼的回声,的确是慑人魂魄般的吓人。
身后的一众护卫,都面有惧色,神鬼之类的东西,对这时代的人有莫大的杀伤力,而自唐代兴盛的佛教,更是将这种效果发扬开来,所谓神佛乱人心,正是此意。
王欢不信鬼神,倒是没什么感觉,他左右观察了一番,又举目借着余晖眺望了一下高大的山峰,开口道:“将那位樵夫带上来罢。”
马新田招招手,有护卫领上来一个粗壮汉子,一身麻衣,手脚长大,一看就是惯于山间行走的乡民。
王欢回过头来,看向来人,那樵夫慌忙跪下道:“小人拜见王大人。”
王欢微笑着扶起他,亲切地问道:“麻六,你在万寿谷中,过得可安好?”
名唤麻六的樵夫一脸惶恐,受宠若惊的连忙应答道:“谢大人,麻六一家现在有房住,有饭吃,大人又新分下田地,家中安好得很,都盼望着今年年底有个好收成,这都是大人赐予的洪福,我全家都万分感谢大人。”
这个麻六,正是刘明亮等秀才闹事时,出言拥护王欢的那个庄户人,他第一个报名下银矿,又第一个报名到万寿城筑城,很得许铁柱的赏识,将他提拔为甲长,恰巧此人在逃难入石柱前,是丰都县的乡民,经常在山间打柴砍树,对这黑山谷的地形地貌,非常熟悉。许铁柱无意间得知了,立即将他推荐给王欢,所以这次就一并带来了。
“好!来,麻六,我知道你是此地樵夫,熟悉这片山岭,你来看看,如果我们要在此设伏制造一场山崩,应该在哪里埋药?”王欢拍着他的肩,引他到山前,充满期望的问道。
麻六被他拍得几乎矮了一头,心中自豪感爆棚,拍自己肩膀的是谁?王大人呐,万寿城之主,居然跟自己称兄道弟般拍肩膀,回去跟那帮一起挖土的泥腿子一吹,那还不把自己捧上天去,看他们谁还敢看不起我麻六。
麻六只觉得这时候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