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睦回想了一下,那次殴斗,李二郎手下确实有一个家奴,被他狠揍了几拳,似乎揍得不轻,是扶着回去的。
不过打得脾脏破裂,张睦也不信哪。
就是脾脏破裂了,为什么当场不吐血?
这中间肯定有蹊跷,而且杭州府尹是文彦博,一旦进了杭州府衙,那就不好办了。
几个衙役见张睦久久不下船,站在岸边大声喝喊:“张睦,你杀了人,难道想拒捕吗?”
也只是喊喊罢了,不敢真的上船来抓人的。
其他人劝张睦,立即乘快舟离开杭州吧。张睦想了想,却摇起头。
今年不是前年,前年不怕闹得大,但今年就不行了,毕竟王巨已经回来,进了中书。
他就吩咐手下副手苏子永,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利用这么多年的贸易所拢来的人脉,暗中调查这件事,一方面立即派人快马去京城将事情的来龙去脉,甚至李二郎父亲李赫以前与船队贸易往来的种种,一一禀报给王巨。
吩咐完,他立即下了船。
有两个结果,一人确实是他打死的,但也是失误,就算文彦博有意为难,顶多一个黠字流配,况且不是他们先动的手,那么王巨暗中照拂之下,吃几年苦,就平安释放出来了。
二,人不是他打死的,而是另有蹊跷,也不指望文彦博公正判案了,这时候就需要王巨在暗中帮助他讨一个公道。
然而他拒捕,可能会引起他都想不到的后果。
所以张睦做了这个选择。
他被衙役带到公堂,文彦博似乎也没有为难,更没有喝令衙役笞杖,只是温和地问了事情经过。
张睦将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文彦博又派衙役将秀秀带上公堂,再次询问。
并且衙役又找到了当天围观的两个路人。
人确实是张睦打的,但是不是张睦打死的,文彦博就让忤作验尸,结果确实是脾脏破裂而死。
文彦博这才大怒:“你们这群海商们。个个胆大妄为,前年公开殴打朝廷命官,现在仅是因为一点口角,便当街行凶。”
喝完。还未等张睦反应过来,便下令,将张睦拉出去弃市。
实际古代对死刑是无比的慎重,以为是刑之极也,因此唐朝创立了三覆五奏法。不一定是三与五,不过对于死刑施用前,必须要中央官员多次覆理,皇帝批准,才可以执行,以防发生严重的误判,同时又延伸出临刑称冤,也就是斩首时犯人喊冤,刽子手马上得停止执行死刑,因此唐朝死刑犯比较少。非是罪大恶极的犯人不多,而是执行死刑太繁琐了,因此往往能不判死刑,官员就尽量的改用他刑。
但这个制度在宋朝渐渐废怠,往往顶多只有一覆奏,皇帝很少过问,而是直接交给了三省、刑部与大理寺覆奏。不过对于死刑事判决,大家还是很慎重的,并且在死刑犯临刑前,允许犯人好吃好喝一顿。与亲人见面,当众宣读犯人罪状,不搞秘密判决,不得用东西塞住其嘴巴。以便让犯人说话,如果是冤枉了,犯人可以大声喊冤,那么这时候就得立即停止死刑,递申提点刑狱司重新审查。
另外多是秋后黄昏行决,准许其家属将尸首领回去安葬。若无亲属,官府必须给予体面的安葬。还有迂腐的官员,在死刑犯临刑前,请和尚来念经祈福……
所以王巨在郑白渠斩首了几名胥吏,虽然用了有大量军队在此,执行的是军法,依然引起了喧然大哗。确实从某种角度上来讲,王巨这样的举措,是违反了宋朝律法制度。
当然,他在庆州、广南与大理的不算了,那是战争,战备区,可以便宜行事的。
不过在泉州,王巨同样遵守着宋朝的制度,并没有逾越。
现在文彦博也算是违反了律法制度。
不过他也不担心,一是王巨破坏在先,二人确实是张睦打死的,顶多说判得有些重罢了。
就这样,张睦被文彦博强行斩首了。
苏子永匆匆来到京城向王巨禀报此事。
韩韫惊讶万分:“张睦被文彦博斩了?”
王巨最早收留的门客就是葛少华、赵度、陶青、黄良,接着就是泾州韩韫、福建张铨之、河北黄骅、两浙刘绍先、江南陆乐平、岭南吕何让。
这十个人除了葛少华外,余下九人皆成为彼岸的核心成员,或者王巨身边最可靠的助手。
除了这九人外,还有一些门客是延州十家商户,或者是这九人间接推荐给王巨的,这些人数量不少,经过在广南的磨练,或者历年贸易管理中的考验,有的人重新默默无闻,有的人也得到王巨重视。
然而彼岸几百万人,不只是这些人才是真正的人才。
有的人,如这个张睦,几乎没有得到任何人推荐,完全靠才能逐步爬上来的。此人十分稳重,有大局观,善于协和矛盾,而且有经商的天赋,甚至上了王巨重点观察名单。
“关健人未必是张睦打死的。”苏子永不满地说道。
如果真是张睦打死的,顶多说文彦博判得有些重了,然而这中间疑点太多。
“那是当然,如果真是张睦将那名家奴打得脾脏破裂,那名家奴为何不当场吐血,还能在其他人相扶下,回到李家?”
“文彦博为何这么做?”
“很简单了,你们在宋朝大臣心中,是一群桀骜不驯之辈,受此大侮,会有何反应?说不定连迁徙百姓都不要了,立即将船队带着返航。若此,彼岸也不可能继续向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