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进了秋日,咋秦筝突然觉得脖子和后脊背凉嗖嗖的呢?这刚进门还热乎着呢,天怎么能变得那么快呢?

秦筝好似猫被抓住了尾巴,顿时老实了,她重生后就给自己立下了远大的抱负,吃啥都可以,就是不能吃亏!

可偏偏叶炎总是让她打破这个抱负,让她认清了现实的残酷。

秦筝从叶炎家中逃了出去,足足被长公主在秦府关了一整年,寸步都不能离开,之后又从宫中请了教养嬷嬷,把礼仪学了个透,一言一行都是大家闺秀标准范,这样水深火热熬了足足一年,才重见天日,那天,她踏出了秦府的第一步,第一件事就是打击报复啊。

可惜没找到,都快把京城的每一寸都翻了个遍,如今倒是想通了,不是当年的叶炎有通天遁地之术,而是叶炎压根就不在京城,而叶王府是她避之不及的场所,因而没让秦家的下人往这边凑。

认识到真相心痛得都在滴血了,此时不是倒打一耙的好时机,这个时候,当然是应该抛弃远大的抱负和所谓的骨气,哼,骨气现在对于秦筝来说,那是一文不值好么!!

她是不会为了骨气屈服的!!!

秦筝轻轻地转身,眨巴了下眼眸子,充满委屈和歉意地瞅着叶炎,直勾勾地盯着,柔着嗓音都能掐出水来,“是我不好,可当时我不也心急嘛。你不知道,我娘都急病了,那一整年,我过得可惨了,吃也吃不好,穿也不敢穿太艳丽的,连带着走路都怕多走一步让我娘担心。你看,你送我的皮鞭,我最喜欢了,两年前也是怕弄丢没有带出府去。这一年,因着在这住了几天的事,我连鞭子练得都少了。”

“你看看,我都有点瘦了,你瞅瞅,是不是?”秦筝走上前,凑到了叶炎面前,露出白嫩细腻的脸蛋,圆弧的侧脸美得不可方物,她的每一寸他都心动。

叶炎傻愣愣地瞅着她的侧脸好一会,才心虚地转了目光,呐呐地说:“嗯,是我当时不好,没有跟你说。”

“不是,不是,是我不好,没有提前说出自个的身份。”秦筝双手合十,放在嘴唇边,来回搓着,哀求地说:“你看,我在宫中打了你,之后你关不对,邀请我来这住了几天,我娘因此病了,我又说想算计你,我们两人之间的这糊涂账也太多了,算都算不清楚了,人生难得糊涂,能遇到像我们这么有缘的人,你也觉得不多了吧?”

“有缘?”

“当然啦!你不觉得么?你想呀,我去宫殿里头,正好遇上你,我找人算账,也遇到了你,未曾谋面指腹为婚的夫婿,还就是你。我们怎么也算是有缘吧?”

叶炎勾了勾唇角,他喜欢她说他们两人有缘,就好似他们两人天生就应该在一起,好似他们两人冥冥注定的纠葛,只有他们有,他们两人在对方人生中都是特别的,独一无二的,绝无仅有的,这样的感觉,他还是第一次有。

他细细地反复嚼着她说的有缘两个字。

秦筝偷偷瞄着叶炎,瞅着原本冷峻的脸颊顿时连脸弧线都柔和了不少,清隽的容颜更是吸引人,秦筝都有点看呆了,第一次遇到能够让她内心赞叹的容貌。

他勾起唇角的那一抹笑就如春日阳光透过那层层的云障,投入到了她的心间,她翘而长的睫毛不由得来回抖动了两下,一抹笑,扰乱了她的心弦。

美色害人,果然不是假话。

“你说得没错,我们确实有缘,既然如此,那就扯平了。”

“好,扯平了。”美人,还好说话,有本事,有钱,就是有可能会短命,哦,还有可能跟府中的长宁郡主一样常年独居在京中,被人嘲笑独守空闺,守活寡秦筝抬眼瞅了叶炎,叶炎对目光其实很是敏锐,他下意识对着她露出了温和的笑容。秦筝闪了下眼,摇了摇头,不管怎么说,这桩婚事还是不错的。

叶炎其实一直都是清冷的人,从小到大身边一直都是小厮伺候着,平日里不是读书就是练武,生活很单一,长到了十一岁,就去了兵营,每年冬日里头都会去边关服侍叶大将军。到了十二岁,才正式每旬日有十二天住在兵营里头,跟着老兵们住,听着他们说些荤段子,才懂得所谓的男女之事。

只是这些事情对于他来说可有可无,他没有任何冲动。到了十六岁上了战场,第一次觉得激动,像老兵嘴里所说的酣畅淋漓时却是他立了战功的时候,他第一次上战场杀敌就没有手软过,下了战场也没有任何心理阴影和负担。

敌人的热血喷溅在他脸上,他一点想法都没有,立了战功,受了封赏,他才有点情绪波动。这些都让他内心有点隐隐担忧,也许他不喜女,反而有点龙阳癖好。

可等回了京,见了仇英,那个比姑娘更像姑娘的郎君时,他知道,自己只是还未找到心仪之人。

不过也许心仪之人他这辈子都找不到了,他从懂人事时,母亲就告诉过他,他的未婚妻是长公主家的小姑娘。

他对她没有太多印象,就如同对京城大部分姑娘一样,唯一特别的是,他们以后要生活在一起。

直到她打了他,她被他阴差阳错关在了院落里,他冰冷而又冷静,从来不出错的世界变得不一样了,不再死气沉沉,按部就班,开始有了生气。

她的吵,她的闹,在他眼里,都是好的,都是合心意的。

她的美,她的一颦一笑,都是值得他珍藏在心的。

他第一次有了这样的想法:啊,就是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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