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流畅地点上一根烟,然后把烟盒递给我。
“我不抽了。”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告诉她。
“算你丫厉害,这可是你教会我的,现在你倒是给我学乖了。”她悻悻地把烟盒塞回了口袋里。但我知道她并非真正不开心,我不再抽了,她比谁都高兴。
我笑着看着她,“你是不是给憋坏了,没有我让你释放释放自我。”
她踹了我一脚,吐了口烟又不说话起来。
下过雪之后的夜晚格外寂静,我们相对无言地走着,似乎这样的雪夜都在静静等待对方先开口。
“你恋爱了?”余染终于还是先打破了这沉默。
“恩。”我默许。
“你牛逼。”余染把烟头弹出去,火星四溅开来然后熄灭,这也是我教她的。
“他……人怎么样?”余冉冉突然停了下来,严肃地看着我,等着我长篇地描述。
“挺好,人挺阳光的,对我也不错。”
“没了?”
“没了。你还想知道什么?”
余染定定地站着,像是在酝酿些什么,而我错开了她的目光径直往前走。
“唐林孤,和我也不能说?我以为你不会再轻易动感情,即使有了也一定不会随意,你不给我一个说法?”余染依然停在原地,目光直直地看着我。
我像一个被严审的犯人,看着她,我说“余染,我真的没什么好说的。我没有故意瞒你,”我拉了拉她的衣角想让她跟我继续往前走,“他各方面条件都好,是直系的学长,又跟我在一个社团,对我一直很照顾。”
“我知道了。”她恢复了常态,随意往前走着。
我跟上去,忐忑不安地看着她的背影,似乎希望她再问些什么,这样我好像就能够做些所谓的解释,但是没有,她不再发问,只顾着低头走路。
不知为什么,我却突然想起了当我们都还是小孩子的时候。余染非常害怕一个人走夜路。而在医院工作、同时又住在医院居民区的舅舅是所有亲人中家距离我们学校最近的,那个时候我们经常放学后来舅舅家吃晚饭,饭后各自回家时她总要紧紧攥着我的手臂,小心翼翼地问:“林孤,太平间真的有很多死人吗?”
从舅舅家走出去一定会经过车库旁边的太平间,余染最害怕的就是那里。
“对,那儿住了很多鬼。”在我很讨厌余冉冉的小时候,我都会制造气氛故意恐吓她,而她几乎每一次都会被我吓得不敢抬头。后来,已经忘记过去了多久,久到我们都成长得认不出后,余冉冉变得很喜欢往那儿跑。夜色下的楼层带着诡秘阴森的气息,一般不会有行人,她就爱蹲在那里,点上一支烟默默抽完。
如果不是初二那年的某天夜里被我碰上,她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在任何人面前表现出真实的一面了。那时候,车库和楼层的夹道同样是我和朋友们最喜欢的地方,我们坐在石阶上,拿着吉他咿咿呀呀乱弹乱唱,李念钦就站在一旁,点着烟笑着看我们疯成一团。
车库里很潮湿,余染按亮了手机,借着屏幕的微弱光亮我开了车,在车厢里翻找着那袋特产。刚经历了风雪的车身脏兮兮的,为了避免污垢沾上我臃肿的外衣,我探着身吃力地把那个红色的袋子拽了出来。余染走过来想要帮我,手机光亮晃过来的时候,我突然很明显地感到眼前有一小撮金色的光闪了一下。
“你帮我把车灯开一下。”我平静地说道。
余染看了我一眼,什么都没问地转过身帮我开了灯。在某些时候她的干脆让我觉得庆幸,真好,是她在身边陪我走了这么多年。
“怎么了,林孤。”她折回来后站到我身边来。
那是一双舞鞋,我再熟悉不过。
余染惊讶地把那双鞋从后车厢里拿出来端详了会儿,又扔回了原地。“35码,不是你的?”
“当然不是。”我的鞋码与余染一样,从小学开始我们就是38的大码。
我想我认识那双鞋。那些金色的镶边与水钻,都和当年我的第一双舞鞋一模一样。那时候我父亲决定要送我去学国标舞,而他送给我的第一双鞋,就是这样的。
在那个时候,大家的舞鞋大多是普通的黑色短跟鞋,只有我,在八岁的舞蹈课上,踩了一双金色镶钻的英普高跟。那般占尽风头,就连老师都忍不住频频转身。我并不知道那双鞋花掉了我父亲多少钱,在我印象中他一直是一个节俭而又低调的男人,唯有那么一次,他像个满怀虚荣心的孩子,在人群中骄傲地指着我,向身边同来的父母炫耀“那个穿金色鞋子的,就是我的女儿啦。”
直到几年后我不再跳舞,他也依旧舍不得将鞋子丢弃。
所以我绝不会认错眼前这看上去一模一样的鞋子,那是一双很旧的舞鞋,后跟的磨损可以轻易看出它的年龄,但可笑的是,这真的不是我的码子。
“不是吧林孤,你爸不会在外面还养了个女儿吧,噢天,连最后一个好男人的形象都破灭了,我还是去出家吧。”余染一脸难过地说。
“你看不出来这鞋子旧得跟我俩差不多年龄了吗?”我实在不想理她,关上了车厢后,又上前关了车灯,提着特产示意她往外走。
她很快找到了最适当的表现,一路沉默地跟着我,连气都不出。但是我发誓此刻我真没有心乱如麻或是手足无措,那双鞋爱是谁的就是谁的吧,我不在乎,我有什么好在乎的。
这时我才发现天又开始下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