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言情总裁>而你终将离去>03.历历在目

三年,时间似乎只在我的身上留下了翻天覆地地痕迹,而苏郁却像没有经历时间的蹉跎,就连身上的气息都未曾改变。

“我不常回来,在北京念书。不过你瞧,你再也不用担心我会被风刮跑了。”我有些故意地显摆了下我臃肿的上身,努力不让气氛变得尴尬。

“看出来了,生活过得不错。”苏郁终于恢复了一贯的淡然。

余染似乎有些许兴奋,她从来不是一个会在不熟悉的人面前主动搭话的人,但这已经是今天的第二次。“苏郁,你现在还在远方琴行吗?”

“对啊。”他很温和地对余染笑了笑,“快过年了,店里都挺闲的,有空过来坐坐吧。”说完他看了看我,似乎在示意着什么。

“好啊行,没问题,”余染将手搭上我的肩膀拍了拍,看着我说“反正我和林孤也每天都闲着。”

我只得挤出一丝笑容,“好,只是我好多年都没碰吉他了。”

“没关系,你想学,我还可以继续教你,冉冉不是也想学吗?”他意味深长地看了余染一眼,我看得很清楚。

尽管路灯昏暗无比,我依旧看到了余染脸上泛起的微红。

“我没有音乐细胞的啦,你教林孤就好了。”她看向我,“林孤现在钢琴弹得可好了呢。”

话音落毕,我与苏郁顷刻陷入了可怕的沉默。像是触电一样,时间暂停了几秒。

我们就在余染的这句话里同时怔住了,随即我开始习惯性地挠头,惊慌失措地佯装着平静:“那个……我们得回去了,改天去你店里玩。”

“好,拜拜。”苏郁点点头,对我们挥了挥手。

余染显然发现自己说错了话,一声不吭地垂着头跟着我往家里走。但我并没有生她的气,一点都没有。在喜欢的人面前失去了一贯的沉稳理智,甚至说话不经大脑,这是值得高兴的事儿。

“林孤。”余染终于在进家门之前叫住了我。

我回过头等着她说话。

“你没生我气吧。”她摆出一副可怜的样子看着我。

“你看像吗?”我对她笑了笑,然后走进家门,把那一袋特产放在了杂乱的行李上。

认识苏郁的那一年我十三岁,初二。

仿佛在那个少不经事的年纪里,所有的嚣张跋扈、乖张暴戾都找到了被原谅的理由,尽管那时的我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远远以超过同龄人的速度,走向了所谓的青春。我只是像一个刚刚被欺负过的孩子,那样用尽全力地挥霍激情,夸张与放大人生加重在身上的不公与沉重,以为这样的标新立异,能让我获得些许报复的快感。

大概是我很会恨的。苏郁第一次见到我,他就说,林孤,我觉得你身上有股戾气,冷冷清清的,好像全世界的人你都讨厌。

我留一头长发,挑染着有些劣质的亮紫色,目光里充满自以为是的骄傲,装模作样地坐在教室上课,又在最后一排睡掉所有课,心不在焉等待放学,然后我和朋友们蹲在校门口,像一群刚被世界扒光了的有钱人,外表与内心都空无一物。

苏郁是人群之首,他身上总是有股异于我们的成熟,偏偏又夹杂着放浪不羁与阴郁的气息,至少在当时的我看来,他非常迷人。

我在认识他不久后,就开始了我的乐队生涯。

余染曾经问过,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爱吗,大概那时我也不明白热爱一样事物是什么感觉,有时候想起多年之前的自己,曾经切肤生动的感受反倒显得可笑了。然而那时候的我,确实是除了唱歌,不愿意认真做任何事的。

在苏郁的影响下,我开始没日没夜地听唱片,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靠激荡的音乐麻痹躁动不安的心,而门外,是父母一如既往的大声争吵。在那段日子里,我变本加厉地把生活推向一个难以掌控的境地,我承认自己的缺失,然后拼了命地想用什么将自己填满。

苏郁找到我后,很快地向我介绍了贝斯手张奕弋与鼓手立晖。但我们都十分清楚,这个乐队还需要一个键盘手,以此来弥补我在节奏感上的不足。

我一直是一个节奏感很差的人,不论唱歌,还是生活。

而在所有的人眼里,似乎长此以往,我与苏郁自然而然地走在一起也是无可变更的结局,即使那个年纪里,我曾坚定又幼稚地以为,爱情实在是这世上最不可信的事情了。

既然无事可期待,那就抓紧手中唯一的稻草,唱下去,不管不顾。

我那样以为着,像每一个信誓旦旦的乐队主唱,想象有一天站上音乐节的主舞台,台下千千万万观众对我举起手势呐喊,我的声音会通过音箱传到遥远的地方。

十三岁的唐林孤只是单纯地想要唱歌,想拥有着自己的乐队,能够不让生活颓败得一无是处。所以她从未想过会遇到李念钦,更不会想到,这个人有一天能毁掉了她所有的幻想。

苏郁并不着急着排练,除了每天教我吉他外,他一直在致力于寻找键盘手。直到那天,他对我说:“林孤,我问到了,听说你们班有个叫李念钦的,钢琴弹得超级棒,如果他来做键盘一定没问题。”他的语气带着激动,眼里散发着灼热的光芒,那种兴奋的色彩,就和他第一次听到我唱歌时一模一样。

关于李念钦这个名字,我想任何一个我们班的同学都不会陌生。它出现在每一次考试成绩排行榜的最顶端,出现在许许多多奖状上,在每一堂课的老师口中,他被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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