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此时,唐密才知道有帮手的重要性,如果再有一个人帮着他,那些强盗就无处藏身,两边的火力夹攻,仗着武器的先进,就能把强盗全部干掉。
时间十分紧迫,不容唐密多做考虑,他分明看到,一个强盗的火枪架在马背上,枪口对准了他。
他等待着火枪的一声轰响,心想,就让自己死在枪口下吧,活得也够本了,火枪果然开枪了,火光一闪,唐密尽管知道自己闪避不及,还是下意识地做了一个卧倒的动作,他躺在地上,不知道火枪的子弹飞到哪里去了,只看到马蹄下,一双双人脚在不停地移动。
心中不由得暗骂一声,自己真是笨蛋,还是临敌经验不足啊,早就应该想到,马的身体高大,那些人躲在马背后,人站在地面上,一定会露出脚来,这就叫做露出马脚来了。
他瞄准一条人腿开了一枪,那个人扑通一声倒下了,唐密再冲着他的身体开了一枪,亲眼看到那个人仰身倒在地上,胸口冒出泊泊的鲜血。
一招奏效之后,唐密依法消灭了另外一个强盗,那些强盗看出自己明显处于劣势,一个强盗忍不住了,跳上马背,他的算盘打得好,认为唐密俯身在地,身体角度小,他站在马背上处于高位置,能躲开子弹,不料,就在他站在马背上的瞬间一声枪响,他一个倒栽葱掉落下来。
唐密也大吃一惊,这一枪,明明不是他开的,哪里来的援兵?
回头看的时候,却是达娃怀里抱着他那杆猎枪,威风凛凛地站在不远处,枪口对着强盗,她也吓得呆住了,第一次杀人的心情的确不好过。
还剩下一个身手完整的强盗,唐密站起来连连开枪,乒乒乓乓的枪声大作,那匹被强盗拿来作掩护的骏马瞬间被打死,躺倒在地,它倒下的时候,压住了强盗的一条腿,唐密扔下空无子弹的手枪,拔出后腰的备用手枪,对准最后一个强盗的脑袋开了一枪,鲜血迸溅了他一头一脸。
他不敢再犯跟秃头一样的错误,对着每一个强盗的头分别开一枪,那些人都死得不能再死了,他看到,野猪捂着小腹,手里端着一把庞大的手枪,对准的却是达娃的方向。
唐密不晓得野猪为什么这么恨达娃,也许是因为他已经把达娃当成自己的女人,他在达娃的身上寄托了信任,没想到达娃却背叛了他,一个强势的人物,绝对不允许被自己的信任背叛的,野猪这才尤其更恨达娃。
唐密大叫一声:“闪开。”
随着高呼,他对准野猪开了三枪,枪膛里的子弹全部射进野猪的身体。一切不变得安静下来,唐密回头看达娃,才发现,她已经倒下了,急忙跑过去,看到达娃的胸前一片血迹,不由得心里一沉,如果达娃的心脏部位中枪了,那就麻烦了。
达娃还有呼吸,却已经说不出话来,他怜惜地抱着达娃的身体,叫道:“别睡着了,你睁开眼睛看一看吧,看着我。”
达娃的嘴角挣了挣,依旧是一言未发,不一会儿,就歪着头,死去了。
唐密不由得长叹一声,这就是达娃的命吧,为了消灭强盗,搭上达娃的一条命,是值得还是不值得呢?他想不明白。
晚上,昌顺回来之后,看到达娃死了,两口子自然抱头痛哭一番,他们还有一个儿子,在兰州读书,这个女儿留在身边,却遭遇不测,唐密唉声叹气一番,也束手无策,只能等待哀伤过去再劝劝他们了。其实,真的等哀痛过去,也不需要人来劝慰了。
第二天,唐密骑着马,向天山进发,他要把野猪的巢穴踏平了,免得打蛇不死反被蛇咬,敌人反扑是很可怕的。
唐密来到天山下面,顺着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向山上走去,四周都是遮天蔽日的松树林,也不怕找不到路,进出山区都是这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