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等我吃惊结束,顾维已经又送给了我一个意外,他说他搬到了隔壁。
“……”我花了几秒钟才终于消化掉这个信息,然后我默默地哦了一声,一个企业的执行者不在公司里工作。而跑出来与一个女人浪费时间,我翻翻眼睛,默不作声地掀开锅盖,盛了一碗。排骨,玉米,栗子,我喝完之后,觉得胃暖暖的,于是又盛了一碗。
我默默地喝着,而坐在我对面的人也只是默默地坐着,直到我第二碗喝完后,他问我,还喝吗。我摇了摇头,搁下碗,问他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
“你在q市的公寓是我租的。”他说得简单,寥寥几字就告诉了我他知道我所有的行踪。我端着碗放到水池里,边洗边听他问我:“什么时候的事情。”
我愣了下,问:“什么。”
他语气平常地说:“你看到我与吴钥睡在一起的事情,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我没吭气。手上的动作慢了一拍。老实讲,我不乐意再去回忆那天看见的场景,只要想到,胸腔处就像压抑着什么。缓了一会儿后,我慢慢地开口说,“你打电话,说去应酬的那一天。”
他一坐就是一个下午,他愿意选择坐在这里,那就坐在这里。我该做什么事情,还是做什么事情,只是本以为自己公寓的租金,可以维持自己尚未找到工作前的开销,只是现在,连那份租金都变成是他在支付,意义就有所不同了。
晚上我照例准备去超市,套上大衣,换鞋的时候,坐了一下午的人终于从他的“坐禅”中恢复过来,“你去哪里。”
“超市。”我简单地说道。
他起身。拿起放在沙发上的衣服,顺手拿起了被他放在桌子上的那串钥匙,说:“一起。”而后盯着我脚上的这双鞋,皱起眉问我,没有平底鞋吗。(
我鲜少出门,于是低跟的鞋也可以凑合。
“怀孕也不注意。”他的眉头绞得更很了,恨得将我这一柜子鞋全部换成平底的拖鞋。
我开门的动作顿了下,因为只是四个月。并不算明显,只是微微的弧度而已,加上我最近常穿宽松的衣服,我低下头看到被自己遮掩住的小腹,冬天衣服也臃肿,还在纳闷他是怎么知道的,头顶已经传来淡定的声音,“昨天我摸过了。”
“……”这话怎么听,怎么诡异。
他也意识到了,轻咳一声,掩饰过去。
似乎一切都回到了从前,但是又与以前有些不同,至少我们过去从来不会一起来过超市,我也觉得让顾维来超市,是一件有些超出想象的事情。超市离住所并不远,步行十分钟就到了,十月末的晚上与夏季不同,道路上只有寥寥几个行人,我走在里侧,出门时我将手机与钱包都放在了大衣口袋里,于是也没有背包,而顾维同样是双手空空,我们两个人并肩行走,中间隔了一段微妙的距离,一路上也没人说话。
我想买的东西,都已经记录在了手机上。推着手推车的人,则是顾维,他见我拿出手机,默了默,也没有问号码。
我有的时候会憋着一口气,有的时候却特别没有骨气。
比如他今天下午煲的汤,我饿了,所以我便吃了。而此时他说他推车,那我便应声同意,将看中的东西放到车里。
我买的东西并不多,付完款后,我拎着一个塑料袋,而顾维同样拎着一个。
不要误会,我们是分开付的款,十分有默契的。
他与我说他住在隔壁,是确确实实住在了隔壁。 [我们按向了同一个楼层,他拎着东西走到我旁边的房间后,掏出钥匙打开了房门,我也翻出要是打开自己的房门,然后听见他说:“早点睡。”
我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聪明,聪明到他知道很多事情一旦习惯,就深入骨髓,再也挣脱不开。
我躺在床上没多一会儿就打起了瞌睡。
半夜我醒了一次,或许是因为白天睡得太多的缘故,我抱着电脑靠在床头,无聊地看会儿新闻,电脑右下角的时间告诉我,现在已经是深夜三点,我尝试闭上眼睛要求自己入眠,发现自己闭上眼睛,脑子里常常出现一个人的面孔。
一点都不陌生的脸。
此时他与我只隔着一个墙壁。我敲了敲床后的墙,心想这离得可真近,一个工作狂会放弃在q市的工作来到这个二线城市,他的意图很明显,是打算带我回q市,我并不难理解这种想法,所有人在疲累之后都会图一个安逸。
我干脆重新起身,打开床头的灯。这个习惯也是顾维帮我养成的,曾经我常常是在晚上,不开灯看电视,这个习惯在某一天被他纠正了。那天他回来的略晚,我懒在沙发上,看着晚间新闻,他回来的时候看到客厅里一片漆黑,除了电视在不选持续散发着刺眼的荧光,他脱外衣的同时,顺手打开了客厅的灯,一瞬间黑色被光亮所取代,我颇为不适地遮住眼睛,刚想冲他说“开什么灯啊”的时候,他已经不客气地说:“程暮,晚上不开灯,你想很快眼睛就失明?”
他的说法有些夸张,我咕哝说:“怎么可能那么快。”
我的声音很小,他没有听清楚,问我什么?我说,怎么可能那么快就失明啊,开玩笑的吗。
他看了我一眼,说:“久了就会了。还是你想变成一个需要带眼镜才能看清的人。”
我不知道他说的是玩笑话,还是真心话。
总之他找准了我的弱点,我愣在沙发上,从此再也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