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罢散去,即墨清与宋歌分开,但那个跟着他的人却没有就此离开,反是一直隐藏行踪于后。那个人隐藏得很好,混迹人群中没有半分显眼突兀,若不是即墨清生性警惕,根本不会发现,若是他记性差些,那便是发现也无处可查。
然而不巧,他的记性好得很。他记得这个人,自己见过一次,是去年夏狩的时候,那人跟在三皇子身侧,为他递过一支箭。
挑眉,即墨清笑笑,这样说来,三皇子果然还是不信他。不过也无所谓,这么多年生活在明里暗里的监视下面,早习惯了,而且,总归那个人也查不出来什么。
与其烦心这个,还不如想想这桩案子。荣王府放出话来,但凡有人能解此案,找出凶手,必有重酬。即墨清不在乎什么重酬,他把这当一个契机。
虽是交易,但要对方完全放心,也得显示出来一些诚意。
不过那林家堡……
即墨清的眸底闪过一抹华光,很快又湮没在笑意里。做得太多若被发现也容易招人顾忌,便将它先搁置着,日后再说不迟。
身为大覃唯一的小侯爷,在别人眼里,即墨清无疑是备受荣宠,更别说他还是异姓封侯,更是至高的荣耀。可这都不过是表面,事实是怎样的,永远只有当事人清楚。
是啊,若这份荣耀的代价是全族的性命,有谁愿意要呢?
即墨清抬眼望天,眸色悠远。
孤天月寒,便是回暖,但早春的夜里总还是冷的。冷得厉害。
侯爷是个虚职,最没事情做,尤其即墨清总是一副对什么事都漠不关心的样子,皇上体恤他,更是从不给他安排什么东西,只常常送些珍宝过来,在侯府用度上也偶时关心一下,以表自己的亲切以及对即墨清的重视。
但若是真的重视,断不可能任他这般闲散度日,过度的富贵容易让人颓废,因生活没有追求。可这就是皇上所希望的。即墨清晓得,所以当然不会蠢到明着和他对上,这个小侯爷的身份做事方便,他虽有恨,却还在意。
玉石店中,即墨清轻抚一块上等的玉石料,他的手指纤长,动作很轻,仿佛这双手天生就该做些文雅事情,不该沾染半点血腥。
“包起来吧。”
掌柜满脸堆笑,哈着腰点头:“侯爷可是待会儿派人来取?”
即墨清想了想,勾唇,一副慵懒做派,和市井纨绔比起来,除却多了几分贵气之外,好像没有半分差别。
“不必了,我现在带走。正好顺路去缓雨轩刻个章子。”
“好嘞~”
即墨清环视四周,店内装饰雅致,但真正的好玉并不多,甚至他刚刚挑中的那一块也不算顶好的。但他喜欢玉石,也许因为父亲去世,给他留下唯一的东西就是一枚玉指环,所以,在潜意识里,即墨清总觉得这是一种很温暖的东西。
皇城子弟大多喜欢玩玉,但不过是图个乐,附庸风雅罢了。
今日的太阳很大,刺得人眼睛疼,拎着包好的玉料走在街上,他的步子放得慢,散步一般闲适。正是这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那人跑得很快,一路上似乎撞到不少人,即墨清刚刚准备往旁边让开,却在这时候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
“你别跑!喂,站住!抓贼啊——”
是昨日的那个女子。
确认之后,即墨清一顿,却仍是向旁边侧身让过,他最不喜欢管的就是闲事,除非那件闲事是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