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与宋皇朝对峙的辽、西夏、金、元少数民族皇朝军队的编制情况史载不明。
最著名的是金朝的“猛安谋克”制度。原来‘女’真族军队也是采用10进位制的编制方法。以后将被征服的各部落武装也按此制编制成军,若干个猛安编为“司”,设立都统司指挥。
‘蒙’古兴起后建立的军队也是按10进位制编制的,10人为队,有队长或称“牌子头”;10队组成1个“百户”,10个百户组成1个千户,10个千户组成1个万户,万户为‘蒙’古军最高编制单位。百户、千户、万户既是编制单位,也是长官的名号,但是实际上编制往往并不足。入主中原后元朝军队大体上保持这一基本编制。
宋军是职业军队,理论上不应再有平时、战时编制的区别。但是实际上这套编制在战时运转并不理想。到北宋中期又发生转变。范仲淹在主持陕西防务时,为适应作战需要而重新整编军队:以5人为“伍”,5伍(25人)为“队”,5队(125人)为“阵”,20阵(2500人)为“将”。“将”作为独立战术单位,直接指挥下属。
至1139年与北方金朝和议成功后,南宋朝廷就裁撤了“大军”的编制,由朝廷直接控制各军。军以下仍然保留将、营、队、火的基本编制。
朱元璋在占有江南地区后开始整编军队,规定每10个士兵组成1个“小旗”,5个小旗组成1个“总旗”,两个总旗组成1个百户,10个百户组成千户,5个千户设1指挥。
建立明朝后根据刘基的“军卫法”建议,各省设都指挥使统辖驻军,以下分设卫、所。每卫编制5600人,设置指挥;卫下辖5个千户所,每所1112人,设千户;千户下辖10个百户所,每所112人,设百户;百户下辖2总旗;总旗下辖5小旗。满族军事实力在关外逐渐壮大的同时,开始建立八旗制度。其兵民合一、平战一体的基本编制是10人为1队,若干队组成“塔坦”(村落,设章京),4个塔坦组成1个“牛录”(以300人为标准,设佐领),5个牛录组成1个“甲喇”(设参领),5个甲喇组成1个“固山”(即“旗”,设固山额真,即旗主)。牛录为基本战术单位,固山为战略单位。这套编制后来推广于‘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但实际往往并不足额。比如‘蒙’古、汉军八旗不到300人就可以编为牛录。入关后八旗兵长期维持这一编制体系。到太平天国战争时期,曾国藩等人建立的湘军、淮军等都是全新的编制。基本制度沿袭的是戚继光在《练兵实记》中所创设的编制再加以变通。采用10进位的基本编制,每10名战斗兵加1名什长、1名伙勇,组成“队”;8队组成1“哨”,有哨官、哨长;4哨(前、后、左、右)组成1营,还有营官亲自指挥的亲兵6队。全营总兵员数500人(正勇336名,伙勇42名,什长32名,护勇20名,亲兵60名,亲兵什长6名,哨官、哨长各4名)。另有180名长夫提供后勤运输。营为基本的战术以及经制管理单位。后期又组编若干个营(4、5个)为“军”,设立“分统”指挥,但只是军事指挥关系。若干个军上再设立“统领”,为战役方向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