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咖啡馆的生物包括老板那只金瞳黑猫都看着摔倒的男孩,他却从容不迫地起来,不疾不徐捡着地上奶糖。沈熙面上有些挂不住,起身去拉那男孩:“hael,别捡了,你都来迟了,大家还等着呢!”
“为什么不捡?这么多,太浪费了!”全咖啡馆的人又将目光集体扫向了捡糖男孩,不这样还对不住他了,如此有特点的音色,真是让人过耳不忘。他的声音像一堆破碎的昂贵金属,奇怪的比喻,但林涓喜听到这个声音,眼前真的出现了一堆破碎却骄傲的昂贵金属。
沈熙无奈极了,只得硬着头皮说:“好吧,我帮你捡。”
男孩连凳子底下的奶糖都不放过,林涓喜注意到吉他大神的嘴角已经有了嘲讽的笑,现代社会的传染病,却没有人愿意摒弃它。林涓喜离开座位,蹲下来帮男孩捡糖,她很仔细地捡着,任何角落都不放过,捡满了一把,递给男孩。
“谢谢!”男孩说。
他抬起头来,细碎的光洒在他的眼中,有一瞬惊艳的错觉,林涓喜一怔,其实是很普通的一张脸,并非纯血统亚裔,浓密却显出湿漉漉之感的微卷的灰色半长头发,蜷在脖颈处,眸子极淡,几乎无色,仔细看是浅灰色,阳光投射下去,黑眸中的实物仿佛只有瞳孔,剩下都是无限通透,眼睛偏又很大,更显得呆滞和无神,眉骨略高,眼窝微陷,此外鼻子嘴巴都不甚出色,很路人的一张脸,刚才的惊艳,真的是错觉。
让东道主尴尬万分的捡糖行动告一段落,终于各自就坐,男孩很自然地坐在了林涓喜的旁边。他的皮肤呈现少血色的苍白,瘦骨嶙峋,根本撑不起衣服,年纪看来顶多二十岁,却是一副平淡表情,有种沧桑的错觉。
他将背上的双肩包取下来,拉开拉链,拿出一个包装漂亮的礼物盒,递给沈熙:“打开吧!”
沈熙依言,里面竟然是一本书,《约翰克利丝朵夫》,沈熙喜然:“我上次说了想看,你就买来了,真够意思!”
服务生过来为hael倒咖啡,他说:“有冰咖啡吗?”
“有。”
“来一杯!”
沈熙拍了拍男孩的肩给大家介绍:“我们学校的英语外教,来自美国德克萨斯州的hael。”
然后他一一为hael介绍了在座的朋友,介绍到涓喜时,他说:“涓喜,hael就是我给你说得吉他神迹。”
hael瞅了林涓喜一眼,继续盯着冰咖啡,慢吞吞地说:“不好意思,我的手机找不着电池了,所以迟到,让大家久等了!”
众人说没关系,其实都很不爽,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社会,他们有些轻视他,因为这男孩穿着很普通的t恤牛仔裤,鞋子也很旧,加上刚才的行径,应该是个贫穷的人,无奈背井离乡挣钱。
hael将袋中奶糖散给大家,说:“二十年前我和妈妈第一次来贵国,吃过这,觉得特别好吃,所以今天买了一袋子。你们吃吧!”
贵国?多么古怪且古板的称呼!客人中相熟的相视一笑,具是轻视,人们往往更会轻视一些穷困而行为偏僻的人。林涓喜拨开一个糖果,含在嘴里:“谢谢,我也喜欢吃大白兔。”
hael瞥了她一眼,波澜不惊的眼中似乎有一丝笑意。林涓喜却想着他的那个“二十年”,难道他记忆力超好,婴儿时期的味道都念念不忘?
林涓喜对于hael有点“同病相怜”的感觉,虽然,她是”禁止”和人说太多,他是没人愿意和他说太多,所以,林涓喜倒是和hael说了几句话。
林涓喜口齿伶俐,和陌生人话却不多,而hael,看一眼就觉得很木讷,但林涓喜还是了解到了hael的一些事情,他来自德州的达拉斯,家中独子,毕业于德州一所普通大学,学哲学,不论在地球哪个角落都是冷门专业,来中国只是为了谋生。
饭终于吃完了,沈熙要请大家去唱歌,林涓喜有点想走,想好了理由正打算说出来,hael看向了她,她心里一惊,因为这目光十分犀利通透,仿佛能看到她心里,他却只是淡淡地说了句:“一起去吧!”
林涓喜点了点头。
那些音乐才子抢话筒出风头,hael毫无兴趣,只是专心吃爆米花,偶尔和林涓喜说两句。至于林涓喜,她不太喜欢在不熟悉的人跟前唱歌,或许是因为羞怯吧!
唱了有一个钟头后,吉他大神突然说:“hael的英文歌一定唱得很棒了,来一个吧!”
hael那样的嗓音,想必唱不出好歌,再加上一直呆坐,所有人都以为他要出丑了,果然hael说:“我。”
吉他大神说:“你不觉得你这么呆坐着实在浪费时间吗?”
hael表情无一丝起伏,摇了摇头:“不觉得!”
吉他大神将话筒硬塞进他手里:“唱一个,不许推辞,胆怯什么,又不是小姑娘!”
hael舔了舔甜津津的手指,大眼睛看着大神,表情十分纯净,像个孩子,林涓喜忍不住开口:“他可能不喜欢唱歌,算了吧!”
沈熙也说:“算了吧!”
大神却像是和hael杠上了,咄咄逼人地说:“你就这么胆小?”
林涓喜有些着恼,却见hael舔完了手指,说:“盛情难却,我就唱一首吧!”
他选了首中文歌,当红明星鹿鸣的《迷失森林》。
字幕出来了,一个男孩看到作曲作词者都是个叫:的人,嘲讽地说:“看,这个作者也叫hael,不会是你吧?”
“就是我。”hael淡淡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