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女帝种田:扑倒摄政王>第214章 第 214 张 云梦乡(二)

云梦乡地处丹穴山南麓,距离京城长安并不遥远,却因为丹穴山的隔阻而交通不便。唯有一条飞鹰涧可容一马通过。

乡里大都是庄户人,有些牛羊,却罕有马匹。

被山隔住去路是坏事,也是好事。

坏处在于,云梦乡人老也发不了财,还要被一山之隔的长安人骂做“乡巴佬”。

好处在于,每一回兵乱,即使长安人全死绝了,“乡巴佬”也能活得好好的。

天长日久,这里竟成了帝都背后的世外桃源。无论长安城里的大王旗变成什么颜色,帝王将相换了几茬,云梦乡中的百姓都不受影响,只管男耕女织,油盐酱醋。

初夏农忙,午后,做完了农桑活计的妇女们趁着煮晚饭前的空闲,相约去云梦溪边浣衣。

青林翠竹间,溪水缥碧,千丈见底,游鱼细石,直视无碍。两岸群山,经斜阳夕照,被夏风轻抚,只见得五色交辉,石壁嶙峋,只听得枝叶响动,猿鸟清鸣。

妇女们沿山间小径而来,远远见到游医吴子虚家的娘子安歌,不由有些惊讶。

“安歌?这可是难得啊!”

吴子虚一家来了大半年,已经赢得了四邻的好感。

这一家统共三人,一个夫子一个娘子,再加一个年轻力壮的哑巴学徒。夫子俊俏,娘子明艳,虽是神仙眷恋,却多少有些怪脾气。

安歌虽是女子,长得也不难看,却和温柔贤惠没多少关系,不会织布养蚕,只管和学徒一起替她家夫子研磨药材,抄写药方。

每隔七八天,夫子和学徒出山采药,她得了闲,专爱到茶馆酒肆里同男人们谈讲些今古奇闻,兴致高时还划拳斗酒。

婆娘们起先以为她是招蜂引蝶,不守妇道的女人,都不爱搭理她,可日子长了才发现,这小媳妇爱和男人厮混并不是源于风骚,而是更加要命的怪癖。

比如,她总是骑着匹大红马满世界乱转,登山涉水,射猎鹰兔,全然没有一点女娃的柔弱。

比如,她和想要调戏她的泼皮王二打架,偏偏还打赢了,打掉了王二两颗牙。自那以后,王二见了她,不是请安就是倒茶,竟全然成了她的跟班。

比如,男人们外出贩粮做工时,她会帮留在村里的娘们儿看信写信,讲的话本故事也总能逗得妇孺哈哈大笑。

再比如,她会跑到铁匠铺子和铁匠争论,铜铁比例究竟该是多少才能把刀锻造得最锋利,争输了还执意拜师,直到王铁匠架不住,教她亲手打了一把好刀才算罢休。

……

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总之,这是个疯野的婆娘,疯野却也不大讨人厌。

她家夫子与她一比,简直就截然相反了。

吴夫子虽然年轻,却医术高明,学问极好,村人有病求他,没有不治愈的,也不大贪财,看一回病收不了几个钱。

吴夫子不像他家婆娘那么泼辣,性情和善,温言细语,也不爱与人多谈讲,对安歌还总是一副言听计从,唯唯诺诺的模样,虽是被交口称赞做“大好人”,也难免引得村中的男人偷偷笑他“怕婆”。

至于持家一事,说起来就更加可笑了。那吴夫子堂堂男子却烧的一手好菜,把个婆娘喂得欢欢喜喜。

家务杂事有学徒料理。安歌么,仿佛也只做了浣衣一件事。

安歌很懒,婆娘们从未在溪边看见她浣衣,据说她闺房里脏衣服堆得老高,可也不许她家夫子动手去洗,说那样“太丢人”。

吴夫子爱干净,更不愿意叫婆娘动手,经常顺手就把自己的衣裳搓了。

他家小学徒就倒了霉,等到师娘也脏不下去,或者良心发现的时候,他就会被遣去一桶桶地打水,在院子里看着师娘兴师动众地一统乱弄。

每一回,这种“惨剧”都是发生在夫子出诊的时候。偏偏吴子虚回来看了,还会拉着婆娘的手长吁短叹,十分心疼,好像亏欠了她许多一般。

这就弄得村里人偷笑得更欢了。

所以,今日女人们在溪边看见安歌实在是吓了一跳。

安歌坐在青石上,手下一盆衣衫已经浸了水,她却对着山光水色发了呆,听见妇人们唤她,扭回头,笑呵呵道:“阿嫂们也来洗衣?”

众婆娘听她这么一说,哄笑起来。

“我们?我们哪天不来啊。”

“可不是,咱们可不像你,嫁了个好男人。”

安歌脸一红,知道她们是在调侃上一回被婆娘们看见吴子虚自己到溪边浣衣的事,忙讪讪道:“上次是我家夫子心急,第二天我就……”

“我们知道你家夫子会疼人,你刚在看啥呢?”

“哦……”安歌知道自己失态,挠着头笑笑,“看山水。”

赵屠户的老婆听了,吊梢凤眼一瞪,夸张地喊起来:“山水?妈呀,山水有啥可看的?每天一开门就是这座破山。买个胭脂水粉都要跑二里地,我都烦死了。”

磨坊张婆扔下木盆,也喃喃唠叨起来:“就是,昨儿我那个败家的狗儿,愣从镇上买了张破纸,足足花了两文钱,我看画的就是两座山一条河,连半个鬼影都没有。我说他是失心疯,让人骗了,过年贴的‘百仙会’画得那么好,美人是美人,神仙是神仙,五张才一个铜板。”

安歌笑道:“张六哥做得不错。奇山秀水,古今共谈嘛。”

婆娘们听她嘴里四个字,四个字地往外蹦,便觉得有些高明,虽听不大懂也跟着吹捧起来。

“真不愧是夫子家的娘子。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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