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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莘氏部落南侧有一座山,山腰上有一座孤零零的茅屋,那里便是伊挚的家。
这伊挚确实是个怪人,姒平壬给他良马随从,他不要,只选了头黄牛躬耕南山下三亩瘦田;给他金玉高屋他不要,只在南山搭一间草屋过活;请他做大部落的巫祝首领他不做,只做首领大小姐的师仆……
凡此重重怪事,有莘氏的人提起来无不啧啧称奇的,但没有一个人不翘大拇指,声望之高,除了姒平壬这个族长之外再无其他人可以相提并论。
是在这样的舆论中,大唐一行人一路走一路问,一步步接近了南山的那间小屋。
远远地看去,院子没有篱笆,倒是两株粗大的梧桐树十分惹眼。等走进了才看清楚,兀自光秃秃,两棵梧桐树下倒是围了一圈篱笆。
真是个怪人,难道这梧桐树还能被偷走不成?
大唐走到门口之时,一个干瘦的中年人正扛着锄头走出院子,看到他们一行人之后便停了下来。
此人年纪约莫三十七八,穿着一身麻布衣服,衣服上一圈补丁格外扎眼,洗的却是一尘不染。
这便是名誉天下的伊挚。
伊挚腰板挺的笔直,头颅微微昂起,对大唐露出的微微的笑容,看上去无比的骄傲。
这种骄傲与玄鸟九人的骄傲不同,玄鸟的骄傲是不怎么把其余的人放在眼里。但伊挚目光平和,偶尔转动便闪出惊人的睿智光芒,是阅人经事之后的从容自信自然自然外放而成的骄傲。
他把锄头放到地上,对大唐微微弯腰,做了一个标准的奴隶见到主子的见面礼:“老奴刚刚听说,有人连续两次把夏国六殿下的面子驳光,刚想要去见识一番,没想到你这就上门来了。”
大唐急忙把他扶起来,连黑袍提起来都满怀敬意的人,他又怎敢怠慢:“学生一路过来,本意第一件事就是拜访先生,只是路上有一些耽搁,先生不要怪罪才是。”
伊挚扶着他的手臂,上下端详大唐,一道如有实质的目光似射入灵魂。
片刻后拍了拍大唐胳膊,哈哈一笑:“前些年可委实听到不少丑公子的消息,我当时就说商伯和白姑娘生出来的孩子不应该那般不堪才对,今日一见果不其然,虎父无犬子,凰母生凤子啊!唐公子快请进。”
这里的白姑娘,自然就是大唐的生母白素。
大唐随伊挚一道走入屋内,只见屋内陈设简陋,触目所及全都是书。
伊挚去准备倒水的时候,大唐随手翻起来一卷,竹简上面字体隽秀,丰体饱满。
怪异的是,这些书简平凡无奇,并不像亳城书院里面的典籍那般非有毅力之人不可阅读。
大唐轻轻放下书卷,心里依然翻起惊涛骇浪。从上古传来下的典籍,无不刻在龟甲竹简钟鼎之上,然而无一例外都被修士处理,非修士或者大毅力之人不能阅读。
这在很大的程度上限制了知识的传播,而这种缓慢的知识传播速度制约了整个人类文明的进步。
知识传播断层源自奴隶与奴隶主之间不可逾越的社会阶层,修士与凡人之间不可逾越的实力差距,千百年以来早就已经形成了思维定性。
伊挚现在做的事情虽然只是一卷竹简,可往深了想,竟是对现有某种通行天下的惯例发起了挑战。
也许别人理解这样的事情需要花费很多心思,但是大唐知道了那么多不同的社会形态,自然更能接受,更能站在甚至要远远超过夏后氏的高度来看待整个事情。
所以他当然能理解伊挚,发自肺腑地深深拜了下去:“伊先生心怀天下黎民,视野之高远天下无人能比肩,晚生佩服。”
伊挚急忙拉起大唐,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微笑着把水送到大唐身前,说道:
“别人看老奴是个怪人,只是他们并不能理解而已。就连白姑娘那样聪慧的人,在看到这些书卷的时候也说我是个迂腐的师仆,已经从皮烂到了骨子里。说我浪费了天赐的上佳修真天赋,浪费了天赐的聪慧才智,反而专门研究凡胎典籍、锅碗瓢盆这些细枝末节。”
他喝了一口水道:“子主癸能娶到白姑娘,也算是他的福气,只可惜,这天下对于她来说,还是太小了!”
大唐很少能听到关于他母亲的事情,上次黑袍随意提了几句又不了了之,这让他一直很不过瘾。现在伊挚既然说起了,大唐也就把书简的事情放到一边,对白素的事情刨根问底。
伊挚心里没有这样那样的顾忌,把白素的事情从头到尾地说了一遍。有他亲眼见的,有他听说的,到了精彩的时候就恨不得把每一个细节都说出来,着实把大唐给惊呆了。
桌上的水换成了酒,酒空了再搬上一陶瓮,两人半天喝掉了三大瓮,喝的面红耳赤肚皮发胀。
白素是三百年来最强大的女修士,凭一己之力曾压的夏后不得不低头,压的东海莱夷国里那位抛剑认输,压的南疆三苗九黎百越见到白衣便心底发颤。
到这个时候,大唐才感受到了与有荣焉的真正意义,才发现比起玄鸟和伊挚,他这个自小丑到大的孩子才是最应该骄傲的那个人。
中午的全鱼宴没有吃成,但这大小两个人在除此见面不足两个时辰,便已经有引以为知己的迹象,很多话便不再遮掩。
“小唐啊,上次你爹和黑袍是想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