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之中,心不动,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如心动,则人妄动,伤其身,痛其骨,于是体会到世间诸般痛苦。” “你说要看遍漫山的花,走遍世间的名山,眼下不过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她伸手为他拭去额头上的泥污,“阿恒,你信轮回吗?若信,那来生,我们再也不见。” 若不信,那来世,或许我们,也遇不见彼此了。 极爱难返,情深难受,便是如此。 “我答应你的已经做到了,你答应我的该不会食言吧?”暗紫红袍等在外头,大概是为了李元时的下落。 “李元时在东方国。” “他在东方国,他怎么样?是生是死?” 她浅浅的笑意衬着落日,“如同你现在的心情一般,求之不得,生不如死。你若真爱他,为何要杀了他最爱的人?” “就为了那个死去的小徒弟,他那么恨我?他可知我为他做的一切!”她缓缓摘下帽,露出一张极为恐怖的脸,苍老带着伤疤,“温以笙是我杀的,那只是因为她要阻止我们的大业,不得不除。” “若只是这个理由,他绝不会原谅你。” 商女抚着自己的每一寸肌肤,都像是在惋惜,“我并非有意背叛掌门,只不过身不由己,我同辰家是一根线上的蚂蚁,为了他,为了我自己,我都不得不这么做。” “你的脸,是怎么伤的?” 她轻笑了一声,喉咙处发出的粗声,“因为我爱他,我自毁容貌只因为我要救他。” 千年前,阿宋将书信送给老皇帝后,西北的灵山军便已经不堪重负。这一场仗,他们只有五成的胜率,辰安荣决定先杀李元时,得到机会后逃离西北。 可谁知,那时商女带了一队死士将李元时救下。而就是在那场火场中,她的脸毁了,她从火场中将他救出时,他嘴里念着的,依旧是温以笙的名字。 温以笙,或许是他一生最爱的女子,而她,却不知何时开始,对他动了心思。 很久很久以前,商女是个落魄的孤儿,在她垂死之际幸得被辰家收养,其实,也不过是个收养的死士。仿佛,她的性命从来都是危急时刻即可可以丢弃的。 她不起眼,直到有一天,她一个人从死人堆中站起身子,那样如虎如豹的双眼,让辰安荣眼前一亮,这才进了世卿门。 这样的一个小女孩,竟然获得了最终的胜利,众人都唏嘘不止。 她从小很阴郁,师兄弟们不喜欢她,常常到了用膳的时候,也故意不喊她吃饭。饿着肚子,她总是练不好功夫,于是又时常被师父罚。她小时候瘦的只剩把骨头,却依旧傲气得很。 她宁可流血,也绝不流泪。 直到有一天,商女还记得,那一天下了一场大雨,师父罚她站在雨中练习掌门的百转剑。听闻,这剑法是掌门独有的剑术,但凡学会之后,便能与师兄们一同修炼了。 那一天,她怎么学,就是学不会这剑法,百转剑,她努力了许久,可是呢——依旧狠狠得摔在地上。 密雨之下的白衣翩翩,她眼前仿佛如同做梦一般,像是一个仙骨少年朝着她伸手。 她有些惧怕地伸出手,在伞下,那双眼,原来是那么清澈。温情中,像是停在她的脸颊之上,迟迟不肯离去。 “谢,谢。”她缓缓站起身子,又不敢去看双眼睛,又想要多看一眼。 “百转剑,很难学。” 她点头,“是。” “我教你?” 他握着她的手,那样的温度在雨水中一点点渗入她的皮肤。原来,那个少年的眉宇那般好看。 他很厉害,百转剑,他行云流水似的舞出。 “你,真的很厉害。”她还小,不明白那样的眼神是什么,只是有些脸红。 那个少年告诉她,“百转剑是我教你的,你一定要学会,这样我才能看到。” 起初,商女觉得那只不过是一个好心的师兄,可后来那样的情感在心中翻山倒海似的无法压抑。 或许因为,从没有人对她这般好,或许因为,从没有人注意过她。那样的关心,实在太过了。 那一天,她看见了那个仙骨少年,他的身边又多了一个女孩,听师兄弟说,是他从山林中救回的女孩。 同她一样,那个女孩也是个孤儿。同她不一样,所有的师兄弟都爱她。 商女有时候在想,若是再等几年,她也出现在少年的面前,那么今日,他抱着回来的女孩,会不会就是她? 只可惜,世间从没有后悔药,而她,也不会是温以笙的。 那些天,她知道那是他最爱的百转剑,于是日日夜夜地练剑,练到几次昏迷,师兄弟们也从未发觉。 她只想要等有一天,他能看见她舞得百转剑,只需要看到,一眼,哪怕只是一眼也好。 商女不知道,爱一个人,若是卑微到尘埃之中,便再也看不见原本的样子了。 她很不喜欢那个小师妹,因为师兄弟们都对她很好,掌门很宠爱她,几乎是纵容。 她有时在想,是不是这样爱捣蛋爱哭闹的女孩,才是他真正喜欢的…… 只可惜,她是辰家的死士,绝对不能哭。 有一天,辰序问她了一个问题,“表姐,你练剑究竟是为了什么?” 她淡然一笑,“为了让人看见。” “可你都练得那么好了,很多人都看见了,为啥还要练?” 她没有回答,因为他说过,要他看到。 那一天,她本是要随着他一起去外办事的,只不过他忽而对她说。 “以笙已过了及笄之年,错过了仪式总不大好,你是女儿家,这件事就交给你办吧!” 她依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