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了采购物资与运送物资的问题,剩下的就是由谁来承担援助的接受方。
这是问题?
其实,这还真是问题。
在开战的第88日,也就是联合国安理会好不容易就运送物资的事情达成一致后,阿姆利则发生了变故。
当天,阿姆利则的市长公开宣布,不再听从印度当局的指挥。
随后,“阿姆利则人民自治委员会”成立。
这是个什么机构?
阿姆利则的权力机构!
当天,印度当局就发表声明,一方面严厉谴责巴基斯坦,一方面宣布绝不承认任何非法政权。
政权?
其实,只是一个自治委员会。
该委员会在成立的时候就宣称,只是不接受印度当局的指挥,而没有宣布要脱离印度独立建国。
说得更直接一点,这是一个由阿姆利则的居民选出来的临时统治机构。
为什么要成立这样的机构?
因为印度当局已经无法为阿姆利则提供任何的指导与帮助,即印度当局已经在实质上丧失了对阿姆利则的控制权。
此外,该机构在成立时就宣称,阿姆利则的现状,其实就是由印度当局一手导致的。
为啥?
战争!
此外,印度当局没有能够有效的控制军事力量,导致军队哗变,让阿姆利则的人民遭受战火荼毒。
关键,阿姆利则的市政府已经完全丧失了运作能力,准确说是对这座城市的控制与管理能力。
显然,这就是事实。
被巴军包围,遭到兵变的祸害,阿姆利则早就是无政府状态了。
这下,问题严重了。
啥问题?
谁来接受联合国提供的人道主义援助?
自治委员会?
如果交给自治委员会,那不等于承认是由自治委员会在控制阿姆利则?
显然,印度当局肯定无法接受。
正是如此,在次日,也就是第89日,印度当局就照会联合国,要求联合国暂停对阿姆利则的人道主义援助。
这不是开玩笑吗?
要知道,数百万人就等着救助呢。
更可笑的是,印度当局并没有提出合理的,至少是行得通的办法,当时甚至没有提出替代办法。
让印度当局派人去阿姆利则恢复秩序?
显然不可能。
为啥?
派几个官员去,有用?
要恢复秩序,就必须派武装力量过去,至少是警察部队,而巴基斯坦显然不可能让印度的武装力量前往阿姆利则。
在当地成立一个由印度政府授权的地方政府?
这跟自治委员会有啥区别?
如果是完全听命于印度当局的地方政府,能够活得长久,或者说能够得到当地民众的支持与信任?
归根结底,就是阿姆利则的民众不再相信印度当局。
只是,援助的事情肯定拖不得。
要知道,只是在过去的几天里,阿姆利则就已经发生了数百起惨案,成千上万的平民等待救助。
这不是什么秘密。
早在巴军越过国境线之前,就有上百名世界各国的记者去了阿姆利则,而且一直在对外报道发生在这座城市里面的事情。
正是这些报道,让阿姆利则的人道主义灾难受到了全世界的关注。
用那些记者的话来说,每一天,都有数百名、甚至上千名无辜的民众死于疾病、饥饿与战乱,而且其中大部分都是未成年人。
当然,采购援助物资的工作一直在进行,运输方面的工作也在加快安排。
只是,印度不肯松口,援助就谈不上。
为啥?
按照联合国宪章,只要承认印度是主权国家,那么就必须尊重印度的主权,也就得尊重印度对阿姆利则的统治权。
这次,美国没有拿所谓的人权说事。
到第92日,美国提出了一个办法,也就是由私人团体代替接受人道主义援助,并且负责向难民分发物资。
简单的说,就是先把统治权丢到一边。
当然,这个私人团体,必须得到印度的承认,至少是默认,同时必须能够获得巴基斯坦方面的准许。
还好,印度当局没有反对,接受了美国的提议。
只要不涉及主权,那么至少在面子上,能够让印度当局过得去。
更重要的是,美国给了印度当局巨大的压力。
为啥?
一是人道主义灾难确实已经发生,而一直拿人权说事的美国等西方国家,肯定无法做到熟视无睹。
再拖下去,美国都坐不住了。
二是联合国划拨的第一笔款项,即5亿美元已经用掉,而第二笔款项得在运送工作开始之后才会划拨。
啥意思?
美国的农场主还等着把仓库里的存粮卖出去呢。
那么,找谁来承担分发工作?
当然,这就得问巴基斯坦当局了。
很简单,如果跟巴基斯坦当局的关系不够铁,根本就去不了阿姆利则,靠什么去负责分发人道主义物资呢。
当然,队伍是现成的。
啥?
“安固”公司。
在该决议获得通过之后,巴基斯坦军方就找到了“安固”公司,委托“安固”公司前往阿姆利则维持秩序。
当然,正式的说法是负责人道主义救助行动。
报酬?
没有。
这是人道主义救助行动,谈什么报酬?
当然,巴基斯坦军方也做出了承诺,会在战后给“安固”公司更多的合同,包括委托培训